兰州自来水污染:政府应对与舆论导向
2014-05-07蒋阿简、钟新影
蒋阿简、钟新影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是应对突发事件舆情的典型案例之一。因为涉及数百万市民的饮水安全,此事引起了全国媒体及网民的高度关注。
政府正式回应迟了22小时
4月10日17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苯严重超标,但未对公众公开,只是水务公司向沉淀池投加活性炭,降低苯对水体的污染。直至4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新华网披露此事,媒体开始有所关注。而微博“@每日甘肃网”对新闻的转发,进一步刺激了媒体的神经,舆情开始广泛传播。
4月11日14:40分,中新网发布了《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局部停水市民抢购矿泉水》图片。兰州政府在4月11日15时左右,正式发布“自来水苯指标超标 未来24小时居民不宜饮用自来水”。此时距事发已22小时。
当地政府对舆情的应对迟滞,成为舆论批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媒体及网民因此质疑:在4月10日之前,兰州市的相关机构、企业是否有瞒报的可能。
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的七点应对
自4月11日舆情初起到4月14日基本解决自来水中的苯污染超标,以兰州市为主的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通过不同的媒体传播平台释放了上百条信息,对相关舆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应对。
梳理整个过程,我们发现当地政府主要有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一、成立以市长为首的应急小组,频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消息。
二、协调、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发布信息。
三、指导市民用水行为,发布水源调度动态。
四、实时发布当地自来水水质监测报告。
五、当地多部门以不同的形式向媒体发声,并各有分工与侧重。
六、随时公布污染源调查最新进展。
七、提前积极处理后续事宜。
客观地说,自4月11日舆情大规模传播之后,当地政府的舆情应对并无重大失误,很多时候甚至还有条不紊。所以,虽然本次舆情事件仍以负面为主,舆情并未持续恶化。
舆论场上的三大观点
对此次事件,新闻媒体和网民的关注点并不相同,前者表现较为理性,更多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网民则更多对官方应对“空白期”、污染源的变化等具体节点进行批评。
舆论场上主要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认为城市管网管理混乱,亟需整顿;二是质疑当地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三是要排除各方利益干扰,追责事故责任人。
“青岛管道爆燃、兰州水污染,无不折射出城市公共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与管理上的无序与割裂。”有些评论将青岛管道爆燃与这次兰州水污染联系到了一起,认为城市管网的建设与管理亟需整顿。
“在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中,信息发布机制的滞后和不透明,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方枘圆凿,对污染隐患的‘扬汤止沸,都可以窥见当地在公共治理能力方面的短板。从这个意义上讲,仅有官员的道歉还不够,如何从公共福祉出发,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对危机先兆保持足够的警惕,从根本上促进公共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政府在今后很长时间内需要践以行之的治理理念。”荆楚网一篇《兰州自来水污染拷问公共治理能力》中的内容被很多网民“点赞”。
“现在当地认定,导致污染的元凶来源于兰州石化两次爆破事故,又该如何看待涉事各方的责任归属?兰州水污染事件真相究竟如何,责任又该怎样划分,相信随后会水落石出。”有媒体认为追责应以法律与公众健康为旨。
部分网民认为,今年3月份兰州水污染辟谣与这次苯污染事件直接相关,比如,新浪微博网友的这句话较有代表性,“兰州水污染的辟谣成真,决不是简单的工作失误,或者经验上的不足,冠以渎职都已经嫌不够了,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吧?”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