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交通部”调整到位,将发挥综合运输优势
2014-05-07李鸿雁
文 本刊记者 李鸿雁
近日,随着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发布,酝酿多年的“大交通部”制度终于尘埃落定。随着民航、邮政、铁路等部门及其职能的并入,我国交通运输部将转变为统筹“海陆空”的大管家。“大交通部”的形成,不仅有利于机构精简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更有利于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2013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调整和加强的职责,理顺了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调整优化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2014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这表明交通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已基本到位,标志着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大交通部”呼声由来已久
近年来,我国在不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其中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等措施就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力措施。而对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交通运输而言,其体制内的改革重组也势必成为关注重点。
据了解,成立“大交通部”的想法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后的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国务院先后进行了5次行政体制改革,每次都有组建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的计划,但每次最终都无功而返,不了了之。
在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此次“大交通运输部”方案中,虽然铁道部得以最终保存,但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华建敏也在当年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报告中指出,考虑到中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
2013年3月公布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案》提出,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不再保留铁道部。考虑到铁路仍处于建设发展重要时期,同时承担很多公益性任务,《方案》提出,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同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统一调度指挥铁路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确保重要运输任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2013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调整和加强的职责,理顺了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调整优化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明确指出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2014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至此“大交通部”这盘棋终于尘埃落定,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适应综合运输,强化管理和服务
据介绍,本次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了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的方向。形成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架构格局,初步建立起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大部门体制机制。
二是加强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草案、标准等职责以及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规划方面的职能,促进了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和服务一体化。
三是实现了职能转变。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交通运输部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健全了职责体系,调整优化了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港澳台事务等职责。
四是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应急处置方面,牵头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强化了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督管理方面,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强化了交通运输部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等新的职责。
五是实现了改革工作的平稳有序、不断不乱。新组建的司局和涉及职责调整的司局严格落实部党组各项要求,开展职责转移、人员划转等工作,确保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了改革调整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此次改革后交通运输部新的内部机构设置共包括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法制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人事教育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科技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和公安局、机关党委、退休干部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等。
大交通,让跨界运输“无缝对接”
据了解,大交通部体制在发达国家很普遍,英美等国的“交通运输部”基本都统管公路、铁路、水运、民用航空、邮政等业务。其实,我国组建“大交通部”,除了实现部门精简和职能合并等政治功效外,还能对我国当前的交通运输方式产生良好的作用,有利于国家站在大交通的高度,通盘考虑、合理构建多元协调的交通体系,宏观战略性地调配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资源,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形式的发展,实现经济、快捷的绿色交通运输。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运输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路、铁路、水运、民航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密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和普及已呈势在必行之势。
之前,公路、铁路等不同领域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几乎是各行其道,即便地方政府在前期规划中加大统筹力度,但跨领域协调依旧存在不小的难度。例如,过去几年我国各地高铁建设吐火如荼,在提高了铁路客运速度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例如,车站选址多在较为偏僻的地区,缺乏配套的城市公交以及城际客运作为支撑。乘客辗转在车站、市区、客运站等地,依靠大量投资赢得的铁路提速也因此大打折扣。只有真正实现各种交通运输形式之间的“无缝对接”,才能使我国当前客运、货运形势发生质的提升。
大交通部编制实际上是搭建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的“大舞台”,在前期规划、项目施工及后期运营中,都能充分协调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方面的力量,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需求,建设更加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