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克珠利包合物几种制备方法的比较
2014-05-05衣婷婷崔文平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衣婷婷 崔文平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
地克珠利包合物几种制备方法的比较
衣婷婷 崔文平 (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
为优选地克珠利包合物的制备方法,提高地克珠利的溶解度。分别采用饱和水溶液法二甲基甲酰胺溶解地克珠利、饱和水溶液法水分散地克珠利、研磨法制备包合物,以溶解度为评价指标,筛选最优制备方法。结果表明,研磨法制备的包合物,地克珠利的溶解度从1.21μg/ml提高到58.43μg/ml,溶解度增大了48倍。说明研磨法优于饱和水溶液法,用研磨法可显著提高地克珠利的溶解度。
地克珠利 β-环糊精 包合物 溶解度
地克珠利属三嗪苯乙氰化合物,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抗球虫药,广泛用于各种球虫病的防治。但地克珠利在水中溶解度极低,限制了其制剂的开发。目前大多地克珠利产品通过填加助溶剂、增溶剂[1]或者将其制成固体分散体等方法来提高其在水中的溶解度[2],尚未有将地克珠利制成包合物的相关文献。本试验旨在选择适宜的地克珠利包合物的制备方法,为工艺筛选提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85-2恒温磁力搅拌器(常州国华电器有限公司),E300H超声仪(德国Elmasonic公司),LXJ-ⅠⅠB离心机(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UV-20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优尼柯上海仪器有限公司),DHG-9140A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上海一恒科技有限公司),分析天平(上海精科实业有限公司)。(2)地克珠利(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120312),β-环糊精(天津科密欧化学试剂开发中心),二甲基甲酰胺(天津永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其余试剂均为分析纯。
1.2 方法
1.2.1 地克珠利包合物的制备 (1)饱和水溶液法[3]:二甲基甲酰胺溶解地克珠利:称取地克珠利0.72g,加适量二甲基甲酰胺使之完全溶解,缓缓滴入100mlβ-环糊精饱和水溶液中(地克珠利与β-环糊精摩尔比1:1),室温搅拌1h,冰箱冷藏12h,离心,沉淀水洗,二甲基甲酰胺洗涤,60℃干燥,过80目筛即得包合物A。平行制备3份。水分散地克珠利:称取地克珠利0.72g,加10ml蒸馏水使之完全分散,缓缓滴入100mlβ-环糊精饱和水溶液中(地克珠利与β-环糊精摩尔比1:1),室温搅拌1h,冰箱冷藏12h,离心,沉淀水洗,二甲基甲酰胺洗涤,60℃干燥,过80目筛即得包合物B。平行制备3份。(2)研磨法[3]:将2.0gβ-环糊精置研钵中,加入4ml蒸馏水,研匀。加入0.72g地克珠利充分研磨30min成糊状(地克珠利与β-环糊精摩尔比1:1),60℃干燥后水洗,二甲基甲酰胺洗涤,再60℃干燥,过80目筛即得包合物C。平行制备3份。
1.2.2 溶解度的测定 取过量地克珠利原料药、包合物A、B、C,分别加入10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8ml左右,超声30min,定容,0.45um微孔滤膜过滤。精密吸取续滤液适量进行稀释,在277nm测其吸光度,通过A=0.0038+0.0373C(r=0.9999)计算溶解度[4]。β-环糊精在277nm无紫外吸收,不影响测定结果。
2 结果
表1 地克珠利原料药、包合物溶解度 (μg/ml)
3 讨论
(1)考虑到兽药企业的生产条件以及兽药产品的成本控制,制备地克珠利包合物时均采用室温条件且其中一种方法为水分散药物。对于以增溶为目的的包合,用溶解度作为评价指标比常用的包合率指标更为直观。(2)常温的操作条件下,饱和水溶液法制备的包合物,无论是二甲基甲酰胺溶解还是水分散地克珠利,其溶解度增加均不明显。采用研磨法制备的包合物,地克珠利的溶解度从1.21μg/ml提高到58.43μg/ml,溶解度增大了48倍,增溶效果显著。(3)饱和水溶液法制备的包合物,需用约40ml二甲基甲酰胺才能溶解0.72g药物,将其缓缓倒入β-环糊精饱和溶液时,因二甲基甲酰胺的浓度降低,立即有大量地克珠利原料的白色沉淀析出,实际被β-环糊精包合的药量很少。因此这种方法制备的地克珠利包合物溶解度增加不显著。用二甲基甲酰胺溶解药物与水分散药物,对地克珠利溶解度影响相当,可见二甲基甲酰胺并没有起到作用。
4 结论
研磨法优于饱和水溶液法,用研磨法制备的地克珠利包合物溶解度增加显著,便于对其制剂产品的开发。
[1] 邱家军, 潘伯安. 0.5%地克珠利可溶性粉的制备及检测[J]. 中国兽药杂志, 2003,37(1): 24-26.
[2] 刘慈. 地克珠利固体分散体制备及质量评价[D]. 河北大学, 2010.
[3] 何忠贵. 环糊精包合物技术[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68-70.
[4] 余祥华, 曾勇.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地克珠利溶液的含量[J]. 兽药与饲料添加剂, 2001, 6(3): 13-14.
S859.79+5
A
1007-1733(2014)02-0012-02
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