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现场的“施暴者”
2014-05-04晨光
文/晨光
不在现场的“施暴者”
文/晨光
在一场疯狂混乱的群殴过后,一位根本没有到过现场的年轻人李胜利为何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又为何会被受害者夫妇从众多的照片中一眼指出并确认?2014年7月,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抽丝剥茧般耐心细致的侦查下,终于还原了一起离奇曲折案件的本末,归还了无辜者李胜利一份久等的清白。
2014年3月4日,文峰区检察院接到一份来自公安机关的案卷材料,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张森、李胜利、刘遥、刘远、纪冰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依照惯例仔细审阅案卷,发现这是一起因醉汉酒后群殴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但不同寻常的是,案卷显示被打的苦主在众多嫌疑人照片中一眼就认出了当晚参与群架的一名施暴者,而这名被指认的犯罪嫌疑人李胜利却一口咬定自己当晚根本就没有到过群架现场,自己只是事后好心劝过架而已。
一方是言之凿凿、对照片指认确定无疑的受害人,另一方却是强调自己案发时不在现场,是案发后施以援手积极劝架调停的热心人,双方的证词供述明显出现了重大矛盾,究竟是谁在说谎?“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能错怪一个好人!”抱着不枉不纵的坚定信念,检察官下决心一定要将该案的事实真相查个水落石出。检察官很快赶到看守所,提讯了涉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试着从他们的供述中抽离出有用信息,如拼图般一块一块还原案发时的情景。
原来,2013年4月7日是犯罪嫌疑人张森23岁的生日,这天,张森住在汤阴县城的表哥刘遥、刘远两兄弟大老远跑到安阳,专程为表弟张森庆贺生日。张森在安阳当地的表舅纪冰与其年龄相仿,且跟表兄弟三人关系都不错,张森便叫上纪冰和自己的女友杨某一同出来聚会热闹一番。张森、刘遥、刘远、纪冰和杨某四男一女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爱玩爱闹,玩到晚上八点多,五人在一家饭店开了包房,点了满桌子的酒菜大快朵颐一顿。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吃喝不觉将近三个小时,一直到当晚10点多才结账出门。
几个小伙子推杯换盏,热血贲张,战斗力超人,一斤二两装的53度白酒愣是喝了将近五瓶。等到出饭店时,几人早已晕头转向、不知今夕何夕。用张森的话说,自己当时喝得都“断片”了,再清醒过来时,人已经进派出所了,问其原因,张森大摇其头,只恍惚记得自己好像跟谁打了一架。
张森喝得豪爽,醉得干脆,酒醒了跟没事人似的,可有人却被他害得遭了殃。检察官找到本案的受害人李姓夫妇进一步核实案情。在李姓夫妇的叙述中,案件的另一面徐徐呈现开来:李姓夫妇在张森他们那晚进餐的饭店附近经营着一个烧烤铺。案发当晚10点40分的样子,张森等人酒酣耳热、酩酊大醉从饭店出来时,不远处的李姓夫妇正准备收摊打烊。老板娘将烧烤剩下的炭灰倒了,又怕余火没灭尽,招了火灾,便在炭灰边守着细细翻看。张森刚好从此路过,酒后犯浑,无处发泄,无缘无故猛然对着老板娘骂骂咧咧。老板娘在这酒店林立的街上经营多年,对醉汉的酒疯丑态早已见多不怪,当下也不多言,转身避到了店内的丈夫身边。
谁知张森这帮醉鬼酒壮怂人胆,晃悠着身子直追过来。李姓夫妇怕真动起手来自己人少吃亏,二话不说便躲进了烧烤铺隔壁的饭店内。烧烤铺和这家饭店毗邻多年,双方关系一直不错,见到李姓夫妇深夜跑进店内,饭店服务员忙飞奔上前了解情况,紧接着大堂经理也赶到前厅。有大堂经理和服务员在旁,李姓夫妇顿时腰杆挺直有了底气,跟张森一帮人争执掰扯起来。一场骂战愈演愈烈,双方很快就动起了手,李姓夫妇被一顿暴打。
细心的检察官从大堂经理和服务员那里了解到,当晚是醉酒的张森等人先动的手,李姓夫妇应属正当防卫,只是防卫不及,才“吃了大亏”。果不其然,检察官通过查询法医鉴定报告得知,李姓夫妇两人当时的伤情均构成轻伤,其中李老板受伤最重的左肩胛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综合李姓夫妇的证词和证人证言,当晚最后的混乱情景终被还原:张森一帮人打完就跑,李老板被打出了火气,强忍着伤痛追了出去,酒店服务员匆忙报警,没过几分钟110赶到,立即把李姓夫妇送往医院,并将李老板死拽着不放的犯罪嫌疑人张森带到了派出所。
然而,这场闹剧乱局至此还远未结束,甚至可以说才刚刚拉开了序幕。张森没跑成,在派出所酒醒后被顺理成章扣下。这下张森的家人开始急忙四处活动,想尽快把张森“捞”出来,这一“活动”,就查到了一个有可能为之的切入点——“有熟人好办事”是老百姓的一般共识,张森的家人打探到受伤的李老板家是当地崔家桥乡魏村的,要是有“自己人”认识这个村的人,可以从中调解,兴许能“私了”此事。
搜肠刮肚找关系
张森的家人亲友纷纷搜肠刮肚“找关系”,其姨夫杨林拐弯抹角想起一个人来。杨林在当地三角湖公园附近经营一家粮油门市,有个小伙子李胜利代理了自家一个牌子的挂面出售。多年合作下来,两人处得不错,杨林、李胜利和门市上的帮工老海三人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在门市上吃完晚饭、喝点小酒才各自回家。杨林曾听李胜利无意间说过他姥姥家是魏村的,便将这事告诉了李胜利,因为前两年张森没找着工作时也曾在姨夫杨林的门市里帮过工,与李胜利也算认识,所以这时李胜利听说好友杨林的外甥“小森”犯事进了局子便二话没说,点头答应帮忙。
检察官调查到这里,隐隐发现了蹊跷之处:按照李胜利的解释,他在杨林处听说此事后,转天就找到了自己的舅妈张慧。其实张慧只是知道村里有李老板这个人,但二人并不认识。而张慧是个热心肠,她打听到李老板的妻子是邻近郭家庙村的,而张慧恰巧认识郭家庙村的村支书。于是,张慧便马不停蹄找到了郭支书调解此事。经过张慧和郭支书的一番运作,李老板夫妇提出如张森家赔偿35万元,就不再追究此事,而张森家里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赔偿,调解工作便就此搁置下来。
“按你的说法,你根本没有到过案发现场,在调解中也没有露过面,那李老板夫妇为啥能在一堆照片中指认出你?”检察官死追着这处“蹊跷”不放。“见过,我跟李老板两口子见过一面!”李胜利激动地喊道,“那时公安局到我家抓我,我不在家,我妈给我舅妈说了,我舅妈也很急,就联系了李老板,问他是不是告错了人?还拉着我去找李老板对质,结果李老板见了我就不想搭理我,撂下一句‘别和我说,有事找派出所说去!’我当时也慌得很,就想着跟他去派出所对质也好,然后他开着他的车,我开着我的车就往市里来了,结果开到车站,不知咋回事就被抓了!”
检察官紧追不舍:“你们俩分别开车进的市区?那你被抓时,李老板呢?”
“不知道,我半路跟丢了。”李胜利一脸茫然。
办案检察官再次联系上李姓夫妇,提出疑问,谁知李老板一口否认,反复说指认照片前没有私下见过李胜利。
“但是,李老板,我们查过了报警记录,当时李胜利在车站被抓是你报的警,这一点你怎么解释?”检察官追问。
“啊!我们两口子被那帮人欺负成这样,早没了继续做买卖的心情,天天在路上闲逛,总想着能碰到当时逃跑的坏人,好给警方报案,抓李胜利不就是让我恰巧遇上了吗?”李老板轻巧应答。
另辟蹊径找线索
两份证词完全相左,而检察官不能偏信任何一方,案件似乎一下进入了死胡同。天无绝人之路,耐心细致的检察官决定另辟蹊径,如果放下双方证词不谈,那么能不能从旁证物证中找到新的线索呢?
带着疑问,检察官赶赴当晚案发地实地调查。终于柳暗花明,检察官发现案发地饭店门口有个监控摄像头,立即通知警方调取案发当天的监控视频,但视频只拍到饭店门口的一片地方,拍不到饭店里面的情景,而且因为是半夜,画面昏暗模糊不清,一时半会并没从中得到什么有用线索。
听闻这一结果,检察官并没有灰心放弃,反而全身心跟那段视频“较上了劲儿”。视频大小有1G多,时长有好几个钟头,检察官认真反复察看了好几遍。民用的普通摄像头毕竟像素不高,又时值深夜,光线昏暗,但检察官愣是在多次反复观看后,终于找出一个疑点:确实,这段视频因为角度问题,只能拍到案发饭店门口,拍不到饭店大厅内。可是,也恰好因为时值深夜,进出往来者少,在案发时间段除了饭店工作人员、李姓夫妇和张森一帮人外,并没有其他人进出。只是当视频中案发时段进出的人员身份被一一核实后,那个被称为李胜利的人像,看起来怎么不太像在看守所里提审时见到的那个李胜利呢?虽说发型倒是挺像,但是视频中李胜利的身材比看守所里的“李胜利”明显胖了不少,难道是“李胜利”遭此一劫茶饭不思才瘦身减肥成了当下这副模样?
初解谜团
抱着这个疑问,检察官不敢妄断,专程找来了李胜利的合伙人兼好友——张森的姨夫杨林和粮油门市的帮工老海,经过两人先后辨认,均坚称不认识视频中的胖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人绝对不是李胜利。
“李胜利一直白白净净,斯斯文文,长得可秀气了,我认识他都三四年了,他就没发胖过。”杨林一口咬定。
“不光身材,连五官也不一样啊!胜利那孩子长得可比这胖子好看多了。”年近六旬的老海对踏实勤快的李胜利一直印象不错,嚷嚷着他绝不会看走眼。
此时,检察官心中暗吃一惊,毕竟视频截图中的胖男人和现实中的李胜利在外貌上有着明显差异。但是要想把这起案件办成“铁案”,仅凭这一点证据还远远不够。既然李胜利说自己当时不在现场,那么案发当时他在哪里呢?有没有确凿无疑能证明他不在现场的证据呢?检察官再次提审李胜利时,提出了这个疑问。“啊?我当时在哪?我当时和杨林、老海他们一起喝酒吃饭呢。”李胜利答道。
检察官又问粮油店老板杨林及其帮工老海,得到了一致的答案。老海道:“我们当时喝到晚上11点左右,等我回到家都11点半了,我走的时候李胜利还在帮杨林收拾铺子呢。”
检察官问杨林是否知道当晚李胜利最后的去向,杨林却说:“老海先走,我俩收拾完铺子也走了,我直接回了家,胜利去哪我就不知道了。”
杨林、李胜利两人回家时都没看表,具体时间无法精确,但是李胜利超过晚上11点才离开了店铺,这一点可以肯定,那么从粮油店到案发地要用多久呢?据被害人李姓夫妇作证,案发时,“胖李胜利”是打架打到了一半时,被张森一帮人中的某人打电话叫来帮忙的,一开始吵架的时候并没有这个人,而且他是骑自行车过来的。老板娘清晰记得“他一下车,推着自行车想用前轮撞我,被我一下躲开了,没撞着”,视频也显示疑似“李胜利”的那个胖男人确实在饭店门口推着一辆自行车。
据此,办案检察官做了一项侦查实验,从位于安阳市西南方的粮油门市骑自行车到位于市东北方向的案发地,以最快速度、最短路程来计算,时间都远不止半个小时。等于说,就算李胜利晚上11点准时从粮油店出发,到达案发地也要大大超过11点30分才符合情理,可是张森一帮人晚上10点40分从饭店出来,在隔壁店面大打出手是在晚上11点左右,而到了晚上11点30分,张森那帮人早被接警赶来的110带到派出所了,李姓夫妇也已经被送至医院,完整的证据链表明,李胜利的确不具备作案时间。
至此,结合前面的视频和这个明显的时间差,李胜利才算是拥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真相大白
可是,既然李胜利是无辜被冤的,那么,李姓夫妇为什么硬要指认他为现场的施暴者之一呢?与此同时,两大难题同时出现在检察官的面前,一是本案中的假李胜利究竟是谁,其极有可能涉嫌犯罪成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迅速网上追逃、追漏,使其尽早尽快归案;二是综合全案,应对证实不在案发现场的李胜利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立即将本人释放,还其清白。
检察官通过察微析疑,不肯放过案件中任何一点可疑之处,硬是刨根究底,把该案查了个真相大白。另外,在询问过诸多证人后,检察官终于揭开了此案的最后一个谜团:原来,李胜利请舅妈张慧帮忙找人调解时说“我朋友的外甥把人给打了”,张慧在转告郭支书时说“我外甥的朋友的外甥……”,郭支书在找到李老板时说“我朋友的外甥……”于是,这外甥来外甥去传着传着乱了套,到最后郭支书自然认为是张慧的外甥(即李胜利)打了人,央求自己出面调解。
“他要没打人,为啥急吼吼请我帮忙说和?”郭支书如此认为,也把自己的误会告诉了李老板,导致李老板在报案时才把李胜利“捎带上一起告了”。张慧当时听闻警察到家里“抓”外甥,急忙领着李胜利找李老板对质,而李老板自认案发时夜深昏暗,现场情况又混乱不堪,自己没记住个把“施暴者”实属正常,正好借对质之机在大白天把李胜利认了个准儿。等到李老板和李胜利各自开着车到了安阳时,李老板趁机甩开了李胜利并报警,李胜利当场被抓。而李老板回家和老婆一说道,夫妇二人才能那么顺利而“准确”地在众多嫌疑人照片中一眼就指认出不在现场的“施暴者”李胜利……
本案2013年4月7日案发,从2014年3月4日开始,公安机关将此案侦查终结,先后对张森、李胜利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2014年7月23日,文峰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完毕,对犯罪嫌疑人李胜利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整整耗时一年有余。
李胜利从热心调解的好心人到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现又恢复无罪清白之身,可谓一波三折,曲折离奇。7月25日,当检察官和李胜利的家人一起在看守所门口迎接李胜利回家时,李胜利本就白净清瘦的脸庞因为一双通红的眼眶显得更加文弱,但是他握住检察官的双手却是那么有力,久久不愿放开。
日前,文峰区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力度抓捕在逃的真正犯罪嫌疑人。经侦查,视频中的“胖李胜利”真名尚某某,现已被确定为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