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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碑志的书人及其书写心态辨析
——兼及《瘗鹤铭》署名“陶弘景”、《郑文公碑》署名“郑道昭”问题的探讨

2014-05-02逢成华

关键词:碑志墓志书写

逢成华

南北朝碑志的书人及其书写心态辨析
——兼及《瘗鹤铭》署名“陶弘景”、《郑文公碑》署名“郑道昭”问题的探讨

逢成华

南北朝时期的碑刻和墓志,主要出自官府中擅长书写的中下层文吏之手,书体主要是公文楷体。在南北朝社会,碑志书写属于“辛苦笔砚之役”,名流书家普遍“耻于碑石”。有关南北朝名流书家“题写碑榜”的史料记载多指门桁碑石篆隶额题,而非书写碑文。陶弘景和郑道昭自觉自愿书写摩崖大字的可能性不大。

南北朝碑志 书人 书写心态

元湛妻薛慧命墓志

夫蒙显达造像记

10多年前,邵磊先生曾撰文辨析南朝墓志的书人身份,指出南朝墓志并非出于名流书家之手,而系身份较低的官府文吏所为[1]。在邵文的基础上,笔者拟将研究对象扩大到北朝墓志和南北朝碑刻以及摩崖文字,辨析它们的书人身份以及书写者的心理状态,目的在于探讨南北朝名流书家是否自觉自愿参与碑志以及摩崖文字的书写问题。

一、南北朝官府里工于书写的中下层文吏构成了碑刻和墓志的书人主体,书碑性质属于“为人役使”。

六朝时期,士流贵人皆以文学为能事,耻于艺巧末技。据《陈书·后主纪》记载,“自魏正始、晋中朝以来,贵人虽有识治者,皆以文学相处,罕关庶务。朝章大典,方参议焉。文案薄领,咸委小吏。浸以成俗,迄至于陈。后主因循,未遑改革。”[2]复制技术没有发生巨大变革以前,文字的书写一直是各级政府一项繁杂而重要的事务性工作,上行与下达的公文都需要投入大量书写的时间与精力。为此,在中国古代的各级官僚机构中均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工于书写的文吏职位,这些职位品阶不等,上到秘书监、秘书丞、中书侍郎,下至各级主簿、记室、参军、功曹、书佐,品位从第五品到第九品不等。《隋书·百官志》中有关于北齐吏人制的记载:“自诸省台府寺,各因其繁简而制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之属。又各置曹兵,以共其役使,其员因繁简而立。”[3]那些以书写为一技之长效力于官府的各级文吏被统称为书吏,他们主要的行政工作是参与书写政府的各类文书,有时他们也被上级政府官员役使书写公私碑刻和墓志。由于书吏绝大部分身份低微,史书中几乎找不到有关他们书写碑志的事迹,碑刻和墓志上也很少题刻书写人的姓名。

南北朝时期,皇室权贵死后,朝廷多赐予杂綵、绢、布、东园秘器以及朝服等丧葬用品,其丧事一般由朝廷派使的礼部官员鸿胪、太常出面监办,关于这方面情况,在现存的南北朝墓志铭中多有记录,如《元瑛墓志》、《元钦墓志》等。在目前所能见到的南北朝碑刻和墓志实物遗存中,有两块墓志值得关注,上面题刻书写者的官职和姓名,分别为:《元淑墓志》(北魏永平元年,公元508年),署名“太常博士青州田徽宝造,书者相州主簿魏洽”;《黄法氍墓志》(陈太建八年,公元576年),署名“左民尚书江总制,太子率更令□东宫舍人顾野王□冠军长史谢众书”。 元淑为皇室后裔,其高祖即昭成帝什翼犍。元淑一生官位显赫,死前任相州刺史,死后就是由朝廷礼部官员太常博士青州田徽宝撰制志文。依惯例,太常博士田徽宝很可能也被朝廷选派前来主持元淑丧事的营葬工作。书者相州主簿魏洽,姓名不见史籍。州主簿是州府中工于书写的中级文吏,州都督、刺史的主要助手,按《魏书·官氏志》,官位为从第五品上。魏洽身为相州主簿,元淑为相州刺史,由他来书写元淑墓志文字,很可能是受到太常博士或朝廷其他营葬特使的指派。冠军长史谢众书写《黄法氍墓志》的性质也与魏洽相似。黄法氍生前为都督郢、巴、武三州诸军事、镇西将军,死后诏征侍中、中权大将军,位高权重。根据罗新、叶炜先生的研究,将《黄法氍墓志》与《陈书·黄法氍列传》比照,二者的内容和叙述方法十分接近,这种情况不仅说明修撰墓志者参阅了秘书省文书档案中有关名臣、功臣类的史传材料,同时也推断出南朝王公贵族的丧事操办模式同北朝一样,也是由朝廷出面营葬,其墓志的撰制一般也就是秘书省著作或相关文学人士承担。[4]书写黄法氍墓志的冠军长史谢众姓名也不见史传,按《魏书·官氏志》,北朝冠军将军为从第三品,南朝冠军长史应该等同于北朝从三品将军功曹,官为第七品。由谢众来书写黄法氍墓志,其性质应该同魏洽书写元淑墓志的情况一样,因其工书而被朝廷所役使。

南北朝碑志中留下书人姓名的还有《萧秀碑》(梁天监十七年,公元518年)署名“彭城刘孝绰撰,吴兴贝义渊书”、《萧憺碑》(梁天监十八年,公元519年)署名“东海徐勉造,吴兴贝义渊书”、《比丘尼统慈庆墓志》(北魏正光五年,公元524年)署名“征虏将军中散大夫领中书舍人常景文,李宁民书写、《薛慧命墓志》(北魏武泰元年,公元528年)署名“门师释僧泽书”。根据日本学者伏见冲敬先生的研究,贝义渊担任奉朝请[5],该职为从第七品。李宁民史籍不载,所任官职亦阙如,品位理应不高。释僧泽应是供职于官宦人家的依附僧人,地位不高,专门负责侍讲佛教义理以及引导宗教礼拜程式。从《薛慧命墓志》书法水平来看,释僧泽工于书写。因薛慧命为廷尉卿夫人,信仰佛教,所以死后墓志派佛门人士书写。

上文讨论的几块碑刻和墓志,其墓主多是王公显贵,史传均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但他们墓碑或墓志的书人地位都不高,官位在五到七品之间。至于南北朝时期地位和名望低于上述王公贵族的其他人士的墓碑、墓志,其书人的官阶则更为低下,所以连留下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二、名流书家皆以“文学相榜”,碑志书写属于“辛苦笔砚之役”,士流贵人耻于为之。

在“重文学、轻庶务”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书写文章的才能既是文人获取功名,跻身上流社会的重要资本,又是社会品评人物藻第的主要参考标准。名流士人都以“能文”自高,相互标榜。虽然他们之中不乏工于书法之人,但却以文学为先。他们所推崇的书法也绝不是上述官府里中下层书吏擅长的“胥吏体”风格,而是能够独标气格、与士人文学风流相得益彰的才情书风。

名流书家普遍热衷于撰写碑志文章,却不愿书写碑石乃一明证。

南北朝时期的文章范畴比我们今天理解的要广泛得多。凡诏令、命令、册封、檄文、叙论、议论、歌咏、赋颂、祭祀、哀诔、书简、奏章、箴辞、铭文都是体现士人文学才情的文章体裁。[6]士流贵人死后也多托请文学能手撰写碑铭,并择取其中上等者立碑上石。据《魏书·常景列传》载,“世宗季舅护军将军高显卒,其兄右仆射肇私托景及尚书邢峦、并州刺史高聪、通直郎徐纥,各作碑铭,并以呈御。世宗悉付侍中崔光简之。光以景所造为最,乃奏曰‘常景名位乃处诸人之下,文出诸人之上。’遂以景文上石。”[7]当时文学名士几乎都有碑颂诔文流传,如北朝庾信,“当时后进,竞相模范,每有一文,京都莫不传诵”,“群公碑志,多相请托”[8],其他撰写碑志的北朝文学才士还有韩显宗、高闾、温子升、李德林、祖珽、封传伯、孙真、吕思礼、卢柔、陈奇、李骞、胡方回等人。南朝文学名士撰写碑文者更多,连梁元帝也有《释氏碑文》三十卷传世[9],足以说明南北朝士流文人乐此不疲。

上文提到的《萧秀碑》、《萧憺碑》、《黄法氍墓志》、《元淑墓志》、《比丘尼统慈庆墓志》等碑志,其撰文者也多是当时社会上公认的文学高手。征虏将军、中散大夫领中书舍人常景,北魏文学能士,他撰写志文的才能自然不用多言。太常博士青州田徽宝,才名无征,但从他所任太常博士一职以及所撰《元淑墓志》的文风来判断,应为饱学多才之人士。东海徐勉,梁文学才士,官至右光禄大夫、侍中、中卫将军,位列公卿,地位显赫。彭城刘孝绰,梁文学才士,甚为名流所重,皇帝朝宴,常为引与。官至三品,以秘书监卒。左民尚书江总,文学才士,望重一时,陈吏部尚书、尚书令、中权将军,位列十八班(梁、陈时以班多为贵)。太子率更令、东宫舍人顾野王,官从第三品上,善著文,有文集传世。

值得注意的是,刘孝绰、江总、顾野王既是文学才士,又是书法名家。据陈思《书小史》记,“刘孝绰,字孝绰,齐司马从事中郎绘之子,幼聪敏,七岁能文,号为‘神童’,历官秘书监,善草隶,自以书迹似父,变为别体”;“顾野王……虫篆奇字,无所不通,尤善丹青”;“江总字总持,济阳人,官至尚书令,善草书,《书赋》云‘坡陁总持,独步方外’”。[10]既然刘孝绰、江总、顾野王、田徽宝等人乐于撰写萧秀、萧憺、黄法氍、元淑等王公贵族墓志文辞,本身个人又都擅长书法,为何不集撰、书二名于一身,却甘让地位、书名远远低于自己的无名卒吏书写碑志。其中原因恐怕只能是碑志书写属于“辛苦笔砚之役”, 价值属性为艺巧末技,得不到士流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普遍认同,名流书家自然不屑为之。

三、有关南北朝名流书家“题写碑榜”的史料记载多指门桁碑石篆隶额题,而非书写碑志文辞。

在流传至今的南北朝史料中,亦不乏有关名流书家“题写碑榜”的记载,其中涉及到的北朝书家有崔挺、窦遵、江式、沈含馨、冀儁、赵文深、王褒、郑道昭等,南朝书家有陶弘景、萧确、颜协等。后人在引用上述名流书家参与碑榜的有关史料时,当考虑并分清楚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以尽量避免引用时发生断章取义、妄下结论的现象:

(一)史料确凿,还是仅凭书风猜测。

(二)书写碑志时,官位是否通显。

(三)是受人请托,还是为人役使。

(四)是书写碑志文词,还是题署门桁碑额。

郑道昭在北朝时书名不显,在叶昌炽《语石》之前,无人提及他书写云峰山上、下碑及论经诗诸刻。陶弘景虽然工于书法,但宋代以前也从未有关他书写《瘗鹤铭》的记载①。因史料不够确凿,所以陶弘景、郑道昭二人参与题榜,书写摩崖文字的结论,应该说猜测成分更多一些。

冀儁,太原阳邑人,初任贺拔岳墨曹参军,后被周太祖引为记室。大统初,除丞相府局参军,封长安县男,邑二百户。之后升迁很快,先后担任华州中正、襄乐郡守、黄门侍郎、本州大中正、抚军将军,中途出为湖州刺史。不久又加骠骑大将军,改封昌乐县伯。冀儁题写碑榜的时间应该在他出任湖州刺史之前,而从“当时碑榜,唯文深及冀儁而己”[11]在原文中出现的位置判断,他大量题写碑榜的时间应该更早,是在他担任丞相府局参军前后。萧确,为邵陵携王萧纶之子,初除秘书丞,为五品书吏。大同二年,封为正阶侯。后官至南中郎将、广州刺史。同样,从“尤工楷隶,公家碑碣皆使书之”这句话在《梁书·萧确列传》的叙述顺序推测,萧确书碑时间应该主要集中在他担任秘书丞一职期间。颜协,八世祖导为晋侍中。颜协与善草隶、飞白的会稽谢善勋、擅长飞白体的京兆韦仲,并在湘东王府供职。谢善勋当时官职为录事参军,韦仲为中兵参军。后湘东王出镇荆州,颜协为之记室。无论是记室、录事参军、中兵参军,还是秘书丞,都是属于官府中的中下级文吏阶层,被人役使撰写碑志在所难免。《颜氏家训》曾有言,“若官未通显,每为公私使令,亦为猥役”[12]。颜子推此处虽说的是画工,但书吏的情形也是同样。冀儁等人中虽然后来也有人身居高位,但当年因官职较低,仍不能避免因工书而为人役使。

崔挺、王褒书碑应该不是出于别人请托,而也是被人役使。从崔挺以工书“受敕于长安书文明太后父燕宣王碑”[13]、 萧确“公家碑碣皆使书之”[14]等史料遣词中,无一涉及“请托”之意,倒是将王褒书碑时的怨恨心态描绘得惟妙惟肖,与庾信等人撰写碑文的心情应该相左。据颜子推《颜氏家训》载,“王褒地胄清华,才学优敏,后虽入关,犹以书工,崎岖碑碣之间,辛苦笔砚之役,尝悔恨曰:‘假使吾不知书,可不到今日耶。’以此观之,慎勿以书自命。虽然,厮猥之人,以能书拔擢者多矣,故道不同不相为谋也。”[15]

南北朝史料中有关名流书家“题写碑榜”的记载指的是题署门桁碑额,而非书写碑志文词。虽然魏晋史料中不乏李斯、蔡邕、梁鹄、韦诞等人题榜的记载,但他们主要是台殿楼观以及宫门题署,至多扩大到碑刻篆额的题写,所用字体以篆隶古体为主(郦道元在《水经注·榖水注》中有考辩),难以找到他们书写碑文的明证。从江式《上书表》中“参与史官,题篆宫署,猥同上哲”[16]的遣词造句中可以得知,在台殿楼观以及宫门上题署理应是世人激赏的美差,题署的书体多为篆籀、飞白等体现书家书学才能的高古字体,是饱学之士的专属,非名流书家不得染指。

南北朝早期,因经过长期的战乱和社会动荡,正如江式在上表求撰《古今文字》时所云:“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字改变,篆形谬错,隶体失真。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辩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釐改。”[17]篆体以及篆书书法遭到极大破坏。北魏太和以后篆书志盖大量出现,太和以前的篆书志盖却非常罕见,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因战乱篆书遭到社会的遗忘。但是,篆书作为题额传统的主要书体,又有其坚强的生命力。在某些场合篆书仍受到重视,如宫殿门板题榜,一般仍由名家担当。北朝有四人参与了碑板题额,分别为窦遵、沈含馨、江式和赵文深,他们无一例外地皆为篆隶名家。北魏迁洛前,篆书一直是门桁碑石题额的主要书体,据《魏书·窦遵列传》载,“(窦)遵善楷篆,北京诸碑及台殿楼观,宫门题署,多遵书也。”[18]那时不仅旧京平城如此,南方洛阳的台殿楼观以及宫门题署也是篆书。北魏迁都洛阳以后,也曾一度用隶书题额。据《水经注》记载:“洛阳宫殿门题多是大篆,皇都迁洛,始令中书舍人沈含馨以隶书书之”②。但不久之后,又令江式用篆书重新题额③。南北朝时期,由于楷书盛行,篆隶书等古体为世人所陌生。篆隶题额,更成为了名流书家的专属。书家篆隶题额时的心态状态和心里感受,与官府文吏用楷书书写碑志文词的情况完全不同。

四、结论

南北朝时期的碑刻和墓志,主要出自官府中擅长书写的中下层文吏之手。南北朝书碑性质属于“为人役使”, 书者多非心甘情愿。碑志书体也被指定为这些中下层书吏平时擅长的公文楷体,书人自己的主观创造几乎没有可能性。碑志书写者的社会身份以及书写心态也决定了南北朝碑志书法“胥吏体”的主流艺术风格。

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等级森严,士族社会地位很高,生活清闲优裕,在他们眼中,书碑属于辛苦笔砚之役,士流贵人不屑从事,碑志书人多由官府中的中下级文吏担任。隋唐以后,士流贵人“耻于碑志”的心理随着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改变也逐步消退。但至少在中唐以前,仍有部分书家保持原来观念,以道德文章为上,耻于艺巧末技。④陶弘景博学多识,精通四书五经以及天文历法,文章一流,其著作在世间广为流布,虽隐居山中,佛道双休,但梁高祖书问不绝,恩礼逾笃,人称“山中宰相”,冠盖相望。陶弘景死后,皇帝昭赠中散大夫,官秩千石,位列四等,朝廷遣舍人监护丧事。郑道昭官国子祭酒、光州刺史、秘书监,谥曰文恭。郑道昭如在北魏宣武帝永平四年书刻云峰山摩崖,当值任光州刺史之时。陶弘景、郑道昭如此名位,根据南北朝时期的文物制度以及社会崇尚的价值观念等情况来判断,他们自觉自愿撰制《瘗鹤铭》和《郑文公碑》文辞的可能性要远大于书写摩崖碑铭、题刻井栏文字的可能性。阮元、包世臣、康有为以及清季以来诸多碑学名家在提倡北碑的独特价值的同时,可能也误导了后人对南北朝碑志书人身份的高估和书写心态的曲解。对此,我们今天的学者应当保持清醒的意识。

注释:

①郑道昭,叶昌炽《语石》载,“有云峰山上、下碑及论经诗诸刻。”陶弘景,黄伯思《东观余论》中考证,“《瘗鹤铭》书殊类陶弘景”。近世之学者多从其说。

②马宗霍《书林藻鉴·书林记事》(文物出版社,1984.5 )中提及,《水经注》中有详细记载。

③《水经注》载,“景明、正始之年,又敕符节令江式以大篆易之。今诸桁榜题,皆是式书。” (陈桥驿《水经注校释》第293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桁,指房屋的架空的骨架式承重结构部分。

④如中唐书家徐浩在《论书》中云:“区区碑石之间,矻矻几案之上,亦古人所耻,吾岂忘情耶。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潘运告编注.中晚唐五代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172.)

[1] 邵磊.南朝墓志书人身份辨析.苏州大学学报,1996(2):87-88.

[2] (唐)姚思廉.陈书·后主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120.

[3] (唐)魏徵.隋书·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760.

[4] 罗新,叶炜.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5:47.

[5] (日)伏见冲敬.中国历代书法.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1987:75.

[6] 张蔼泽译注.颜子推全集.济南:齐鲁书社,2004:124.

[7] (北齐)魏收.魏书·常景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801.

[8] (唐)令狐德棻.周书·庾信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733-734.

[9] (唐)魏徵.隋书·经籍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1086.

[10] 潘运告编注.宋代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314,315,317.

[11] (唐)令狐德棻.周书·赵文深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849.

[12] 张蔼泽译注.颜子推全集.济南:齐鲁书社,2004:290.

[13] (北齐)魏收.魏书·崔挺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264.

[14] (唐)李延寿.南史·萧确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1327.

[15] 张蔼泽译注.颜子推全集.济南:齐鲁书社,2004:286.

[16] (北齐)魏收.魏书·江式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964.

[17] (北齐)魏收.魏书·江式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963.

[18] (北齐)魏收.魏书·窦遵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036.

(逢成华,苏州大学文学院副研究员,设计艺术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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