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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保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

2014-05-02顾菲

上海保险 2014年4期
关键词:保险公司信用贷款

顾菲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著,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繁荣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内资企业发展分析(2007年6月—2012年6月)》一文提到,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成为增长主力,对企业总体数量增长贡献率达到89.1%。其中,注册资本(金)10万~100万元和100万~500万元的企业增长数量最多,分别增加175.07万 户 和125.57万户,年均增长率分别是7.7%和12.9%。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分析

“融资难”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给的9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都大幅增长。工行年报显示,2011年,工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37.4%,新增贷款占公司贷款增量的71.3%。2011年,建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24.6%,远高于公司类贷款12.8%的平均增幅。可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与日俱增。尽管如此,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内部人士表示,仍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无法贷款。

从贷款形式上看,中小企业以抵质押贷款为主,其次是保证贷款,而信用贷款的企业少之又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信用程度较低,难以赢得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的信任。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各省份中小企业所进行的调查,因为无法取得相应的担保而被银行拒绝贷款的企业就占23.8%,有32.3%的中小企业因为无法提供贷款抵押物而被银行拒贷。虽然政府加大了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支持,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问题,但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仍非常艰难。

二、当前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实践

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是一款专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的保证保险,企业即借款人作为投保人,银行等可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当企业因非故意原因无力偿还或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代替企业偿还的一种保险。开办这一险种的目的是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解决中小企业因信用能力低而融资难的问题。这一险种实际上就是借款企业为自己的信用寻求担保,以增强自己的借款能力。而保险公司则充当了保证人的角色,负有第二还款责任;保险金额以借款金额为基础,可附加投保利息、罚息等;保险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保险费率可根据保险金额的范畴、借款期限、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借款人提供的抵质押物等来确定。当然,为防止道德风险并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也会有免赔额及代位求偿等条件的约束。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已被许多国家采用,其中最为典型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方式,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方式。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创办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始于1876年。美国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并驾齐驱的业务。1908年,美国成立了信用保证保险协会(SAA),主要提供保证保险和忠诚保险两类服务,也提供保单编制、费率厘定及统计代理服务。1953年,美国还专门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专门负责管理和执行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成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化经营的信用保证保险体系、由国家财政补贴的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以及各地方政府操作的区域性专门担保机构,共同组成了美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坚实的后盾。在我国,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也受到广泛重视。2009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2012年4月,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拓宽融资渠道。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已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0年12月,上海市科委与市金融办正式启动“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该贷款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担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开创了国内“政府、银行、保险”联合参与贷款产品的先河。截至2013年5月,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已有包括“科技贷”和“微贷通”等在内的4款贷款产品,已有200名金融专家及专员,近50家银行、小贷公司及保险、担保机构,近100家创投和股权投资机构成为平台注册会员,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信贷、股权投资、改制上市等服务。截止到2013年8月底,已有716家企业享受到科技贷款,涉及信贷总额383258万元(详见下表)。

同时,商业银行也在寻找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2010年,中行上海分行和中银保险合作推出了中小企业抵押保证保险贷款产品(“企保通”),针对抵押不足的部分贷款额度提供保证保险,即假设银行规定抵押率不超过80%,而贷款额度相当于抵押物价值的90%,那么超出的10%贷款额度由保险公司承保。这样,保险公司将先行筛选客户,进行风险调查并推荐至银行,银行主要负责发放贷款;发生风险损失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银行将追偿追欠的权利转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2013年8月中心科技贷款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的现实意义

从保险的基本含义来说,保险起着提供保障、风险管控、补偿损失等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中小企业需要保险的参与来解决融资问题。随着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我国各地区试行推广,保证保险的作用及意义在社会各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

(一)有效降低贷款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较低,银行对其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保险公司的加入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还可以有效地消除银行对企业还款能力的担心。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的保险责任先行赔付,银行的损失将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通过共保、再保等方式转移风险。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及人寿保险中,再保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分散风险、避免风险集中,而且也扩大了原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因此,在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参与下,中小企业可以与大企业一样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有效提高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银保之间的合作,实现共赢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银行与保险相互渗透,相互合作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20世纪80年代,随着法国银行并购浪潮的兴起,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始相互渗透。在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发达国家的金融业早已突破了以协议为约束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浅层次合作模式,发展为金融集团深层次合作的银行保险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欧洲的银保合作无论在自身经营管理还是市场成熟度上都处于领先的地位,多数欧洲国家银保业务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

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为银保合作开辟了新的领域,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并定位于中小企业这一全新的市场。开拓这一市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对于银行来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贷款风险,并能获得中间业务收入。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使得银保双方实现共赢,并进一步加深了银保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促进金融行业及宏观经济的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一方面可加强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扩大自身业务领域,促进金融行业的稳步发展;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等方面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的扩大,从而进一步促进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可以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局面。

四、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践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引入保险机制后,银行、保险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在经济学中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词汇。其中的一个定义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而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在这里,逆向选择则是指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事前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以求在市场上获取更多的利益。虽然在保险经营中,当事人都有义务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保险人可能无法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只是掌握市场的平均风险,低风险的企业需要支付与高风险的企业相同的保险费用。随着市场的发展,低风险的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即出现劣质企业驱逐优质企业的现象,使得整个市场处于高风险状态。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或者说,签约一方在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首先,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购买了保证保险之后,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还款意愿有可能会降低,容易出现拖拉不还甚至卷款潜逃等现象。当然,也有企业会因此进行高风险投资。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兜底保障之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有可能会降低审贷标准,以减少其风险管理成本,增加放款业务量。由此,保险公司承受着中小企业及银行的道德风险。

五、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相关建议

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要求较高。为保证工作的通畅,避免发生重大失误,在业务开展初期,保险公司应选择风险可控的优质客户进行尝试。这一方面有利于控制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积累经验,以期在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后,进一步拓宽合作范围及对象。

随着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贷前,保险公司对企业的信用水平、财务状况及抗风险能力进行评估,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避免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贷后,保险公司要及时跟进银行的放款进度、企业的资金流向及投资项目发展等情况,并定期进行现场风险调查,时刻掌控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针对不同信用等级、抵质押物的比例系数及贷款期限等因素,保险公司可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标准。另外,保险费率及利率的定价要保证银行和保险公司合理的收入,但应避免因抬高融资成本而失去客户和市场,必须将总的融资成本控制在与市场实际相符、贷款企业能承受的水平以内,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政策导向。

在推出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同时可积极寻求政府的财政支持,实现“政银保”的合作模式。另外,笔者在前文中也提到,可以通过共保及再保险等方式分散和转移风险,提高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稳定持续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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