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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要避免成政绩形象工程

2014-05-02徐宪平

西部大开发 2014年11期
关键词:智慧建设发展

●文/徐宪平

城镇化

智慧城市建设要避免成政绩形象工程

●文/徐宪平

今天,我们探讨中国城市未来发展之路,传递智慧,分享智慧。谈四点看法,供各位参考。

第一,认清智慧城市发展大势

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几千年来,城市不断发展演进,形成相对稳定的模式。在改善人类生活的同时,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和需求的多元,城市发展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信息化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人类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智慧时代,社会生产、人们生活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既带来新的冲击,也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机遇与挑战面前,创新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增进居民福祉,是城市领导者、管理者都将面对的重要使命。

上个世纪末,有人提出数字城市的概念,试图以计算机技术支撑城市发展,但由于技术方案与现实需求难以结合,难以落地,大多停留在思路层面。时至今日,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大规模应用,赋予了城市新的能量、新的生命。一些国家相继提出智慧城市战略。例如:欧盟提出了“智慧城市与社区欧洲创新伙伴行动”,旨在实现“智能增长”、“可持续增长”和“包容性增长”;日本出台了“i-Japan战略2015”,旨在利用智能化技术改善工作与生活,增强城市活力;新加坡推出了“智慧国2015计划”,旨在提升政府治理效率,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这些战略举措都是以智慧城市建设为重要支撑,推动城市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调整优化,增强城市集聚经济人口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这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大趋势,如大江东去,滚滚向前,势不可挡!

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要同步推进,深度融合;明确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及发展方向。近些年来,有关部门从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许多地方从实际出发进行了积极实践。统计表明,全国所有副省级以上城市、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47%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都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有的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积累了一些经验,有的已在探索之中。但也要看到,智慧城市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发展理念和路径不清晰,实际应用效果不明显,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网络安全隐患严重,盲目建设现象突出。

今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第一个系统性文件,阐述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宣传解读、贯彻落实好这份重要文件,正是这次重要会议召开的重要背景。

第二,把握智慧城市发展内涵

智慧城市是一个要素复杂、应用多样、相互作用的综合性系统。作为一个正在发展演化的新生事物,尽管人们认识不尽相同,但对其主要特征和建设目标,应当有一个基本把握。所谓智慧城市,就是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体系,实现城市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的更高级城市形态,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内涵,重点把握好四个“新”。

一是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新理念。美欧国家是在经历了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后,开始建设智慧城市的。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还在深入发展之中,城市建设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我们要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谋划城市创新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要有互联网思维,使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最具活力的元素,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要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推动构建现代化的产业发展体系、完善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建立普惠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撑精细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宜居化的生态环境体系。这是解决当前主要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发挥后发优势的路径所在。

二是智慧城市是城市运行的新模式。要广泛应用物联网,通过打造一体化的时空信息平台、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处理中心,及其重要数据信息统筹融合、分析应用,实现对城市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指挥调度。智慧城市建设,要形成一个全面感知、交叉互联、智能判断、及时响应、融合应用的城市运行新模式,实现物理分散与虚拟集中的有机结合,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降低资源消耗水平,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要促进生产方式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逐步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创新制造生态系统。

三是智慧城市是城市管理的新方式。信息社会下,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服务的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方式难以适应。要加大信息数据共享力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普适性、可及性和针对性。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智慧城市是城市建设的新机制。智慧城市是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与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交汇。信息化带来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模式的改变,已然倒逼城市建设机制的创新。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形成合力,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方案问题、项目建设问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涉及系列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发挥政府规划和引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放开准入、放开市场,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新机制,开创新局面。

第三,破解智慧城市发展难题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智慧城市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破解发展难题。

要破解设计局限化的难题。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谋一域,也不能贪大求全、照搬照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不同,路径也不尽相同,必须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亟需解决的问题上,必须把老百姓的感受切实放到第一位。从城市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做好顶层设计,十分重要。在此基础上,可以聚焦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开展工作。此前,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关键技术体系和标准、地理信息资源平台和智慧旅游应用等多个领域开展了智慧城市试点。这些工作都很好,各地方既要结合自身需要有选择的开展相关工作,也要善于统筹做好顶层设计。

要破解信息碎片化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是关键,信息资源也关乎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但从现实情况看,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利用还是“硬骨头”。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制度保障。中央层面将加强统筹协调,目前我们正在会同11个部门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近期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国大数据发展战略。同时,地方也需要积极改革创新,打通行业、条块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联动。要加快政府信息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应用信息资源发展便民、惠民、实用的信息服务。

要破解建设空心化的难题。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着眼于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这些“高大上”的工程建设,只看重技术的“高精尖”,不注重实际效果。以往城市信息化工程大多是以政府投资为主,有的并没有起到提高城市运行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也缺乏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作支撑,最终导致智慧城市成为“标签”式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面向未来,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综合考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坚持需求牵引,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注重应用实效,推动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集成应用;要注重发挥创新性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注重培育政务信息化外包、公共云计算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要破解安全脆弱化的难题。切实强化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智慧城市高度依赖于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比互联网的安全更为复杂,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必须高度重视。目前,很多城市还没有明确网络安全管理机制,表面看谁都在管,但实际效果不佳。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法治政府,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制,切实解决有机构、缺统筹,有发展、缺战略,有规模、缺安全的问题。必须从管理制度、设备审查、系统防护、信息保护、建设运维、标准规范等多个维度系统建立保障措施;必须实现全过程网络安全管理,重要系统与网络安全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必须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产品、系统,确保要害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第四,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机制

建好智慧城市,关键还是要落到行动上,落到效果上,落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各地方政府是建设智慧城市的责任主体,既是建设的决策者,也是建设的执行者。中央各部门负责指导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定位主要是从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发,统筹好区域化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若干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发展关系。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点就在于,要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组织机制,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责任机制,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国家发改委等25个部门已经成立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制定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制度及2014-2015年工作方案》。工作组将紧密配合,系统研究制定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推动综合性试点示范;将加强与地方的协作,对各地区智慧城市提供指导和帮助;将建立重大事项与中央网信办的沟通协商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近期,各部门将按照“评价指标指导建设,以评价工作规范管理,以评价结果促进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全过程监督管理。也可以考虑结合国家层面的架构,建立协调机制。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还有一些困惑的问题,我们也在进一步思考探索。例如:各国都在推动符合本国理念的智慧城市标准,我国的智慧城市标准如何能够兼容并蓄,并且在国际舞台发挥主动作用?如何更大范围的放开城市建设、公共事业领域,更广泛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带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开展更广泛的国家合作,实现共赢?这些问题也需要各地政府领导、学者专家、企业界的朋友们共同出谋划策。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工业化加速了城市发展,信息化将深刻改变城市形态。面向未来,我们要深入实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充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智慧城市发展新环境,让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书写绚丽篇章。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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