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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自主招生叫停凸显教改悖论

2014-04-29

现代阅读 2014年2期

中国人民大学决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暂缓一年。不过,这里的“人大决定”也许只体现了表面文章,按照教育部此前的说法,教育部有权对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行使暂停权力。所以,人大暂停自主招生的做法很可能是“被决定”的结果。

对于人大暂停自主招生工作一事,从公众舆论的反应来看,痛斥其腐败者居多,认同其暂停者亦不少。大抵说来,一般民众首先表现出对高校自主招生的极端不信任感,而随着招生丑闻的陆续曝光,这些不信任感又衍生出对暂停甚至是取消自主招生工作的强烈支持。这样的一种态度,所基于的当然是一种非常朴素的公平观念,即在不能确保绝对公正的前提下,以高考分数论英雄的方式最具可操作性,也最体现公平。

不过,假如我们将上述保守的立场作为论述的起点,那就意味着我们经年累月针对应试教育做出的批判几乎失去了它全部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改革的问题非常之多,但根本要义还在于驱除行政化,还学校的自主权。所谓高校自主招生,在长远目标上,体现的正是这样一种改革。然而,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当获得自主权的高校无法确保公平公正时,我们应该以何种方式去矫正它。

现有并且已经在操作的方式便是由行政部门来叫停它,从而起到惩戒的作用。但糟糕的是,我们试图摆脱的恰恰是一种武断的行政压制,而现在改革一旦面临困境,公众舆论对于立马退回行政控制的境况却丝毫没有任何敏感,反而对教育部门的叫停行为表示认可。这样的情景,似乎构成了中国当下改革的一道“魔咒”,即改革本身不容有失,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倒退回去,甚至退到改革起点之后。

然而,改革从来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人大自主招生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暂停”并非最优选择。在继续改革中探求确保监督到位、公开公平公正的途径,才可能为改革的成功提供更多的经验。在高校自主招生陷入悖论之际,支持将改革进行到底比支持教育部门叫停改革更需要勇气、智慧和担当。

(摘自《南方都市报》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