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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假成真的“离婚案”

2014-04-29章程

现代阅读 2014年9期

一对夫妻想要超生添个男丁,就跑去“假离婚”了。孰料女方假戏真做,真与他人重新组建了家庭。男方告上法庭,讨要女儿的抚养权。

1997年,31岁的魏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其小4岁的同乡吴某,不久后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吴某为魏某生下了长女。几年后,吴某又生下了小女儿林林(化名)。

多年来,夫妻俩一直都想再要个儿子,可两人都已不具备再生育孩子的条件。据魏某回忆,一天,妻子突然向自己提出两人先假装离婚,待吴某怀上孩子时,再找个没有生育过的男人结婚,这样就能“合法”获取生育指标,顺利地生下第三个孩子了。

魏某犹豫再三,答应了妻子的提议。

2011年7月初,魏某和吴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当日便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令魏某诧异的是,办理离婚手续后不到半年,吴某便屡次离家出走,还将女儿带走了。

魏某曾多次找到吴某,希望重归于好,但吴某却以“我们已经离婚”为由拒绝。后来,魏某得知吴某真和其他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这才知道妻子当初是以假离婚为借口骗他真离婚。

眼见婚姻无法挽回,魏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小女儿判给他抚养。对此,吴某辩称,她与前夫魏某曾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长女归她抚养,小女儿归魏某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但是,2013年7月,小女儿林林本应到学校参加考试,魏某却以林林向其发脾气为由,不但不让女儿上学参加考试,还强制将女儿锁在房中不让出门,并用衣架抽打女儿。

吴某得知此事后,当即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并请求解决。派出所干警赶到魏某住处,将被锁困的林林解救出来,并交给她照顾。吴某称,从此以后,林林实际上一直跟随她生活至今,同时,林林也愿意跟她一起生活。为此,请求法院驳回魏某的诉讼请求。

据此,对魏某所提出抚养小女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当事人想通过假离婚来实现超生的目的,但最终不仅没实现超生,还输掉了婚姻,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夫妻双方应慎重处理好婚姻关系,不能以假离婚来钻政策的空子。

(摘自《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