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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修订法律维护学生实习权益

2014-04-29

世界教育信息 2014年6期

日前,法国国民议会表决通过由左派社会党议员提出的《新实习生法案》,旨在维护法国每年120万大学和高中实习生的权益,并防止企业通过过度招募实习生来减少正常雇员从而规避社会责任的行为。新法案就实习生劳动时间、薪资待遇等条款进行了修订,以维护学生实习权益。同时,新法案对企业招募实习生规模、加强企业劳动监管等亦提出改革意见,确保企业履行好社会义务,承担起社会责任。新法案主要作出以下修订。

第一,限制实习生招募规模。新法案对企业招募的实习生数量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大型企业每年雇佣的实习生人数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中小企业实习生的比例被要求降到更低。同时,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防止企业以学生替代正式员工。

第二,提高实习生待遇。关于工作时间,新法案要求实习生的每周工时不得多于企业正式员工劳动时间,实习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实习生有权享受带薪休假、事假和产假。同时,新法案明确要求企业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危险工种。关于薪资酬劳,目前多数企业仅向雇佣期超过两个月的实习生支付酬劳,新法案则要求企业必须从“实习生第一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支付薪水,且每月不低于436.05欧元(约合人民币3711元)。此外,实习生有权获得部分交通补贴、午餐券或在企业食堂用餐。

第三,加强劳动监管。新法案提出要加强对企业在雇佣实习生方面的监管,扩大劳动监察部门权利,加大处罚力度。劳动监察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如发现存在滥用实习制度或对实习生雇用情况隐瞒不报的情况,则有权对企业处以每人2000欧元罚款,如一年内屡犯不改,则处以每人4000欧元罚款。同时,劳资仲裁法庭考虑加快对滥用实习案的审理程序,将裁决期限缩短为一个月。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黄培、马燕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