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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伦理视角下的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

2014-04-29王强张秋龙

2014年1期
关键词:城镇化

王强 张秋龙

摘要:土地资源具有有限性和稀缺性,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各级地方政府面前的难题。本文以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湖南省湘潭市为研究案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利用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测算出其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并从土地伦理学的视角给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合理建议。

关键词:土地伦理;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

城镇化建设将会是未来中国扩大内需的重要潜力所在,而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则是实现城镇化的关键。目前,关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研究,大多侧重于行政、经济、法律等视角下的定性分析,而较少从伦理道德的层次看待土地利用问题。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从土地伦理学的视角出发,以湖南省湘潭市为研究案例,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问题,希望能引起更多人对土地伦理问题的关注,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1.土地伦理与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1土地伦理利用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伦理视人类为自然生态群落共同体中的一员,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共同体自身的尊敬,人类有义务尊重共同体中其他成员和共同体自身利益。土地伦理利用的基本理念与原则是符合土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土地伦理利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又考虑到土地利用的实际,它与土地利用的经济措施、行政措施、法律措施一起服务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相比于其他措施,土地的伦理利用更能在意识上,价值观上引导土地的合理有序利用,满足当代和后代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1.2土地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要求坚持土地伦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功的实践需要正确理念的指导。我们在土地伦理观的指导下,合理规划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让人类更加坚信土地伦理观的指导作用,从而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态度和管理决策上升到伦理道德高度,使可持续土地利用行为建立在伦理道德上,自觉地背负起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责任。

2.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评价

2.1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城镇土地可持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具体体现,其利用目标具体表现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等三个方面。应该说城市最稀缺的要素就是土地,最难以调和的关系是人地关系,土地可持续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相对于功利主义的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更加注重代际公平,公平公正分配,城镇土地可持续利用更加突出土地伦理理念。然而在土地利用的实践过程中,常常出现与这些目标相冲突的情况。因此要实现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就必须在土地利用的实践中协调好经济、社会、生态三个子系统之间的矛盾。

2.2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过程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评价一般经历以下步骤:制定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计划;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选取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权重及目标值的确定;分别进行自然生态环境评价,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可行性分析;信息反馈与诊断等。由于城市土地的利用是动态的,每一年的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要依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的对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权重进行修改,进行动态监控。

2.3 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 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指标是衡量城市土地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长久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标尺,其主要标准为:土地利用是否合理、高效,能否为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条件。参照《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与《湖南省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选取了生态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指标作为评价因子,又具体细分为人均用地面积、居住用地比重、市政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公共绿地比重、道路广场用地比重、耕地年减少率、森林覆盖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污水处理率、环境噪声达标面积比重、GDP年增长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业用地效率、城市更新改造投资占建设投资比重、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公共设施面积、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城镇失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等23个子评价因子(见表一)。本文根据湘潭市的实际,再结合笔者的理解,采用层次分析方法(AHP)確定了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三类评价因子的权重以及各个单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并进行了适当修正。

由表三可知,湘潭市2007年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为6627,2012年为80.45,根据国内学者安东旭等人的研究结论(见表四),当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小于50时为非可持续利用阶段;当介于50和70之间为可持续利用起步阶段;当介于70和90之间为初步可持续利用阶段;当大于90时为可持续利用阶段。从2007年到2012年,即“十一五”期间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利用水平由可持续利用起步阶段发展到初步可持续利用阶段,有了显著的提升。相信随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改革与发展,人们土地伦理利用观念的进一步深入,将会更加注重土地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水平能够进一步得到提高。

3.土地伦理视角下的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路径选择

本文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究了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水平,指出了目前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笔者在充分肯定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的基础上,将着重从土地伦理学的角度提出几点湘潭市城镇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建议。

3.1加强土地伦理教育与学习,树立土地可持续发展观念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树立了土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才能在土地的利用实践过程中,更加注重人与自然、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由湘潭市政府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伦理的教育与学习,主要针对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努力把土地伦理融入到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价值观中去,明确人类与土地的关系,增强伦理职责,端正土地利用态度,自觉地维护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3.2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将伦理标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

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不仅有利于城市各个功能作用的合理发挥,更有利于城市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者在进行土地规划期间,应该融入土地伦理的理念,将土地伦理利用的理念体现到土地规划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去。湘潭市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还应该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各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意见,争取做到科学合理。

3.3加强土地整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集约高效”的原则。湘潭市的城市闲置土地利用,工矿废弃地整理还有很大的空间。开展土地整理工作,不仅包括城市土地整理工作还包括农村土地整理工作。针对建设用地的利用与整理,要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最好做到不占用优质耕地。对于农村土地整理,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其主要内容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土地、农田整治,复垦废弃土地,开发宜农荒地,改善农村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工作。

3.4切实保护耕地,并注重加强生态基础性建设

在城镇的过程中要完全避免破坏耕地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要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和破坏,尽量选用山坡地或者质量不好的土地。还要按照“占多数,补多少”的占补平衡原则,及时补充耕地。对于农村宅基地也要进行严格规范,坚决执行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于违规建筑依法拆除,严禁将耕地用于宅基地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还应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保持生态公益林、江河及其他湿地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的基本稳定。积极培育人工林地,避免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的适宜度安排各类用地;要综合运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重点加强对湘江、涟水等水源的保护,确保人畜饮用水安全。同时我们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经验,把生态保护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作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口结构变迁视角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X2013B40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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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eslm:An International Framework For Evaluation Sustainable Land Management[R].World Soil Resource Report,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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