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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形象设计的设计美学原则

2014-04-29夏雪敏

艺术科技 2014年1期
关键词:形象设计设计

摘要:个人形象设计体现了人对生命本体的重视以及对艺术化生活的追求,是“人”对“人”的设计。作为一门综合艺术,个人形象设计具有知识的多学科性和多技能的专业性,展现了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同时由于其设计主体与客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独特的审美特征与设计美学原则。

关键词:个人形象设计;审美特征;设计美学原则个人形象设计是以个体人物为目标的一种能引起心理美感与判断的视觉传达设计,主要研究人的外观造型以及气质风度,根据社会人的不同定位进行对应环境的内在与外在的艺术包装,也可称为“人物造型设计”或“个体包装”。 它是一门综合艺术,具有知识的多学科性和多技能的专业性。因为它综合了轮廓、造型、质地、色彩以及风格等因素的表现效果,是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

1个人形象设计的审美特征

人类对于物质和精神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美,它强调的是美的表现形式,展示人们的理想、信念和追求以及美的对象所蕴藏的精神力量。个人形象设计包含着艺术门类中重要的形式美感,又以最生动、最直观、最具体化的特点呈现出来。因此,个人形象设计作为物质与精神追求的集结形态,向人们展现其特有的审美特征。

1.1个人形象设计是造型艺术

所谓造型,就是在一定的空间条件下塑造形体。[1]造型主要由外部整体轮廓体现出事物的鲜明特征,所有细节内部的刻画和处理都包含在先有造型的基础之上。例如,剪影艺术。个人形象设计根据特定的审美需要以及个性要求,根据设计对象的外形、气质、喜好等特点,通过点、线、面的布局,安排色彩,构思整体,实现造型,并随着人体运动,建立起一种动感形象,显示节奏、韵律、流动的形式之美。这种造型,虽然千变万化,但并非随心所欲,它是人类特定的文化圈的产物。所以,同样是个人形象设计,因为民族的、地域的、文化圈的不同,其样式也各不相同。

1.2个人形象设计是视觉艺术

个人形象设计本质上属于视觉艺术,是通过一定的物质材料与工具,塑造可为人观看的直观艺术形象的造型艺术,是由视觉基本元素和设计原则两部分构成的一套传达意义的规范或符号系统。其中,基本元素包括:线条、形状、明暗、色彩、质感、空间等。个人形象设计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主要的不是通过韵律或想象、抽象形成,而是凭视觉直观产生。虽然个人形象设计有韵律感、抽象性和逻輯性,但人们在欣赏时,不是以理性的、逻辑的方式去把玩,而总是以直觉的、感性的认知方式,接受个人形象的色彩、形状、明暗、空间等视觉冲击力所产生的震撼。

1.3个人形象设计是重组艺术

个人形象设计中所采用的服装、饰品等作为一种审美客体,不能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它必须与设计对象重新组配,才能显示其美的光彩。也就是说要形成一个新的审美对象,展示其鲜明的与主体整合的、全新的视觉形象,给人以美感。这里的重组,有四个必须重视的基本层面:一是色彩重组。服饰、化妆色彩斑斓,然而,却必须遵循原色、间色、复色和补色的形成规律,讲究色相、明度和纯度,处理好色彩的对比关系,把握主题、主旨和衬托的变化,实现协调性、整体性,体现动感、层次感。二是设计材料之间的重组。个人形象设计中所运用到的服装、饰品、化妆品等各种材料,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了传统的搭配形式,进而形成一定的规范,讲究比例关系,同时还要求各个元素之间互相匹配。今天,高跟鞋与休闲装相伍,与着西装穿运动鞋一样,看起来总觉得不那么顺延,其道理就在此。三是与环境之间的搭配。人们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中生活,形象不与环境匹配,就搅乱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关系。这里所谓的环境,就是人们生活、工作的空间,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两个方面。四是与人体的重组。个人形象设计应该与设计对象的年龄、性别、身份以及爱好、审美要求一致,形成和谐的服饰与人体结合的新体,成为一个跃然于社会生活的审美对象。如男子因以恰当的形象设计得以伸阳刚、显帅气、助倜傥;女士则以得体之装,尽显温柔、性感之美。

2个人形象设计的设计美学原则

个人形象设计属于“人”对“人”的设计。个人的形象千差万别,受个人生理性和社会性的差异以及环境的变化等条件制约,决定了形象设计要以生理性和社会性相结合,把握动态的多样性原则,合乎一般美学原则又有其自身特点。

2.1个性化原则

个性主要是指个人先天所具有以及后天磨炼与修养形成的独特的性格、气质、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律。个性是个人形象魅力的核心所在,也可以说是个人形象的标识与符号。有了个性,就有了灵魂,便能将自己的形象激活,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形成与众不同的形象符号。时装界最早的女性设计师之一Coco Chanel就曾以自己独特的穿着博取关注。她把水手装和水手裤替代女长裙;她用质地薄软的内衣面料,创作出诺曼地渔夫式的套装;她把男装稍加修改,饰以一个恰到好处的饰针,便成为新颖的女时装。Chanel的创造力是具有爆炸性的,她本人的衣着举止亦为世风之源。再说起赵本山,会使人想起他的帽子,一张圆脸和一双小眼以及滑稽的表情。在这里,可以说明Chanel、赵本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已经个性化、符号化。显然,视觉识别从符号开始,符号从形象开始,个人形象的个性化是视觉的最佳选择。个人形象越是个性化,越容易引起人们的注目,越容易被人们的视觉所接受,也就越容易被人们所记忆。所以,最具个性化的形象,最容易成为人们注目记忆的焦点,主体最有可能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或明星。

在个人形象娱乐化的今天,超模和明星向来受世人瞩目,她们俨然成了大众的时尚偶像。从某种意义上说,明星们正以比设计师更直接和迅速的方式影响着大众的穿着潮流。久而久之,在这个设计师也能成为大明星的时代,大明星反过来创建自己的品牌,直接贩卖个人风格,也是势所必然。

因此,在设计个人形象时要注意突出与强化自己的个性,即善于发现并挖掘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形体特征、独特的肢体语言、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生活方式、独特的兴趣爱好以及具有人性味的性格等等。为了凸显与张扬个性,甚至不回避个性中某些缺点或不足,但是一定要注意把握适度,过犹不及。这样的独特个性更为可信,更容易有自己特定的标识符号。只有独特的、有个性的东西,才有存在的价值,才有生命力。相反,雷同的千篇一律的东西没有存在的价值,缺乏生命力。所以,进行个人形象设计时,要注重形象识别的独特性,无论从理念精神到行为规范到视觉识别,都要刻意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让人易于识别的良好个人形象。

2.2系统性与完整性原则

个人形象设计,必须在统一的目标、宗旨、精神、文化指导下,规范化、标准化地表现出一个系统整齐划一的形象,这是形象设计的生命力所在。优良的个人形象,绝不是简单的服装设计和美容美发所能代替的,它是由哲学、文化、政治、美学理念综合构成的结构符号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它是外在的,可见的,可触摸的,包括发型、妆容、服饰搭配等。但是,它又是内在的,不可见的,变化的,也即外在形象所表现出来的个人气质、风格等内在形象。总之,只要按照个人形象设计的系统理论进行设计塑造,一个个活生生的个性形象将凸现在我们面前,展示出无穷的魅力。

个人形象设计还要注意其整体性,PIS 即个人形象识别系统的整体性,具体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PIS是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视觉传达识别(VI)的整体性。个人形象应以理念为灵魂、精髓、核心,向行为规范、视觉传达设计扩展,三者交相辉映,形成一个有密切内在联系不可分开的整体。但是,有些人在设计形象过程中只注意外观设计,忽视理念的构筑和行为的规范,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必然会削弱个人形象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是个人的内心活动和对外活动的整体性。因为个人形象设计的过程是对个人形象进行调整和再创造的过程,必然引起个人理念的重新整合和定位;形象设计使个人素质客观化,感性化,视觉化,使个人理念外化为个人行为和视觉传达。这些都必须取得人际关系网络各层面的理解、支持和合作,并依靠他们积极向社会传播,最终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理解、支持和认可,使个人形象以整体性耸立在公众的心目之中。总之,所谓整体性是指以个人实力展示个人形象,而不是零敲碎击、支离破碎地传递个人形象的某些信息。因此,在进行个人形象设计中必须重视整体性设计。

2.3对比性与调和性原则

“对比”是形式美学法则之一,在设计中,对比手法的运用无处不在,通过光线的明暗对比、色彩的冷暖对比、材料的质地对比、传统与现代的对比……使设计风格产生更多层次、更多样式的变化,从而演绎出各种不同节奏的美。调和则是将对比双方进行缓冲与融合的一种有效手段。协调指整体各部分的协调,各子系统的协调,含有全局的观点与整体的观点,这是基于各子系统相互配合从而产生最佳效果的深刻内涵。个人形象设计应当强调搭配得当。一个人因为协调而美,五官的协调、服饰的协调、气质的协调、风度的协调,使人产生美感。对一个人的形象来说,协调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指外观方面的协调如美容化妆、服饰搭配等的协调,按照每一个人的先天条件进行设计,如发型对脸型的修饰,服装对体型的修饰等,只有搭配得当、对比匀称才能使人赏心悦目,达到协调美的目的。二是行为的协调,这是指行为与动作上的协调,如说的与做的一致,从而达到协调效果。三是指思想与行为的协调。思想指导行为,也就是要心口一致,想的与说的和做的一致,才能达到协调美的境界。思想与行为脱节和分离就会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无所谓协调可言。还必须强调指出的是:个人本身三个层次之间不仅要注意协调,而且还要学会与人协调,与自然协调,才能在人际关系与自然环境中朝气蓬勃,茁壮成长,游刃有余,舒适地生活。个人形象设计不仅应当强调协调,还要达到和谐美的目的。要使设计的个人形象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与集体形象一致,与自己的精神、气质相吻合,还要与本人的发展目标、与所处人际网络、与时代环境相和谐。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和谐美。

2.4弹性和发展原则

随着信息社会的推进,人际关系交流溝通频率的提高,生活群体更新速度的加快,在不同的场合和环境中,个人形象应富有弹性的风姿美,或含蓄,或挥洒,运用自如,适度得体,这种可扬可抑、可进可退的风姿调节能力,对个人形象的设计与塑造,显得十分重要。这就要求个人形象设计之初,就应具有弹性,留有余地,让个人形象能自我完美地向前发展,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事实上,具有弹性的个人形象,具备扩张力和辐射力,能轻易地支持个人向更广、更高、更深的领域进军,使个人形象更丰满,更有特色,更有魅力。

总而言之,个人形象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进行个人形象设计时,应当对个人形象的各个要素进行研究,探索塑造个人形象的规律和方法,并以此为指导,才能把个人形象塑造好,使之更具魅力。个人形象设计包含着艺术门类中重要的形式美感,又以最生动、最直观、最具体化的特点呈现出来。因此,个人形象设计作为物质与精神追求的集结形态,向人们展现其特有的审美特征。参考文献:

[1] 刘颖悟.艺术设计专业——形象设计专业方向探构[J].设计教育,2003(2).

[2] 李萍,于永顺.实用美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作者简介:夏雪敏(1979—),女,湖南安化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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