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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箐苗族村嫁妆的调查

2014-04-29董新朝

寻根 2014年1期
关键词:姻亲花苗娘家

董新朝

芭蕉箐苗族村村寨概况及嫁妆的历史变迁与当代状况

1.芭蕉箐苗族村村寨概况

芭蕉箐是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东村乡石桥村最北部半山腰上的一个苗族村寨,是富民县、禄劝县和寻甸县三县的交接点,距离石桥村委会15公里,距离乡政府所在地东村街18公里,距离昆明市82公里。至2012年,全村共有59户,153人,其中男性77人,女性76人。在当地苗族聚居区属中等村寨,全村有龙、张、杨、王、潘五个姓氏。村民皆为苗族,属花苗支系中的大花苗,自称“阿卯”。芭蕉箐村绝大部分村民信仰基督教,只有3人坚持称不信教。芭蕉箐苗族的通婚范围一般在大花苗支系内部,很少与当地汉族、彝族等异族人通婚,大多数青年婚后不久便与父母分家。

2.芭蕉箐苗族嫁妆的历史变迁与当代状况

1949年以前,由于村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普遍低下,人们所拥有的以及可供支配的资源有限,这使得嫁妆和聘礼在种类和数量上都很少甚至没有,但当时却存在嫁妆高于聘礼这一事实。1949年至1978年这个时间段的婚礼都是集体操办,女方嫁妆与男方聘礼花费金额基本持平。1978年至今再次出现嫁妆比聘礼多,特别是1990年后,嫁妆数量大幅提升,而且大多数家庭嫁妆中包含牲口,还有家用电器等,这一时期高出比例占聘礼的50%~100%。

三大阶段苗族嫁妆的变迁情况,说明芭蕉箐区域苗族大花苗支系嫁妆多于聘礼这种男女双方礼物不对称的现象实际上是有史以来一直就有的普遍状况。而且在该区域的苗族村大花苗婚嫁时,送嫁妆的人中舅舅的礼物最厚重,同时周围村寨的苗族也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据调查嫁妆比聘礼高这一普遍情况并不受当地信教的影响,嫁妆具体高出聘礼的比例程度与女方家庭及女方亲属家庭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程度的联系。

芭蕉箐苗族嫁妆的经济互助价值

1.对新婚家庭经济资助

芭蕉箐村的男子结婚后都会与父母分家,单独生活,不管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或者是只有一个儿子,儿子结婚后都会与分母分家,并且不光是在该村,就是附近村寨的苗族也存在男子结婚后都会很快与父母分家的现象,这种现象古已有之,村里人都说这是他们苗族的一个传统。

正是因为有男子婚后就要与父母分家这一传统,年轻人结婚大部分都是在村里其他地方重盖新房,婚后小两口单独生活。没有条件另盖新房的,即便是在一间大房子里也要分清父母和自己所占的房间,分出个人的厨房等。所以可以说,嫁妆本质上是娘家给他们今后生活的一部分财产。这样娘家给女儿准备的嫁妆更多的是扮演“凑份子”的角色。嫁妆与男方家庭所赠予的财物共同铺就新婚家庭的物质生活基础。

基于此,娘家给女儿准备的丰厚嫁妆直接为新的家庭提供了物质的帮助,使新的家庭能够很快地进行独立的生产生活,不至于因置办新家庭所需的生产生活用具而背负过重的负担。为新的家庭提供必需的生活、生产资料,为新婚家庭提供物质帮助,对新婚家庭起到经济资助的作用。

2.女儿对娘家财产继承

俗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在传统中国,女性对家庭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她们更多的是被作为男性的附属物,一旦出嫁后就不算这家的人了,以后分家或是二老去世后的遗产继承也都没有她们的份儿。因此,结婚时从娘家获得的嫁妆是她们唯一分享家庭财产的“合法”途径。

结合芭蕉箐苗族嫁妆的实际情况与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跟村民之间的交谈,可以说,虽然村民没有直接说出嫁妆是娘家财产转移给女儿的一种方式或者说嫁妆是女儿对娘家财产的间接继承形式,但他们的话中实际上正包含着这一层面的意思。可见,芭蕉箐苗族嫁妆较大比重地高出聘礼,其事实上发挥着女儿对娘家财产继承的功能。

3.娘家与女儿家的互惠

因为有男子婚后就要与父母分家这一传统,分家后父母不能完全依靠儿子,所以在很多方面与女儿家的联系有时更为紧密,得到丰厚嫁妆的女儿女婿实际上有着他们的义务。

首先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女婿在岳父岳母丧礼上的义务。例如2008年7月29日(农历六月二十七日),村民张有成(注:化名。此后均为化名)为母亲举行葬礼,连带丧礼期间的伙食费总计花去3000元钱左右。张有成家共兄妹5个,此次丧礼的花费大哥没出钱,因为其母亲的财产都归张有成所有,所以由张有成一人负责。虽然说是张有成一人负责,但在花费的3000元当中,有2500元左右来自丧礼期间所收的礼金,这部分礼金中张有成的大姐家送400元、二姐家送400元、三妹家送400元,这样算下来张有成个人只支出500元钱,仅从经济这一义务上来讲,他与3个姐妹之间的差距并不大。现在丧礼都是火葬,国家给补助,花费不大,但是丧礼期间的菜钱、肉钱、酒钱这些开销基本上都是女儿和儿子平摊。

其次是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劳动力偿还义务。在我们的访谈中,村民们告诉我们他们苗族在结婚后,女婿到岳母家回门的时候,必须待一段时间,长的有一个月,最短的也是10天左右,这期间要为岳母家帮忙。除此之外,村民们都说女儿跟女婿在娘家农忙或者建房等需要大量劳动力时,必须回到娘家做一段时间的活计,付出劳动力。

较为明显的是回门时的义务。芭蕉箐区域的大花苗在婚后回门时除了要给岳母家这边的亲属每家两只鸡和一套衣服,准备一些糖果、酒等分给他们,最为重要的是要准备一只较好的羊送给舅舅。经过我们粗略的估算,同时询问了几家当事人,实际上女婿在回门时带来的礼物的总金额在经济数据上已经进一步缩小了嫁妆与聘礼的差额,间接地说,回门实际上是女婿在经济上对得到丰厚嫁妆后的一次还礼。

芭蕉箐苗族嫁妆的运作机制与社会关联

1.婚姻制度与亲属集团支持

张光荣媳妇朱艳丽的嫁妆及提供者如下:4个方柜,大妈、二姑姑、堂姐、父母各准备1个;2个沙发,大叔叔和二叔叔一人买1个;2张大床,1张舅舅买,1张是叔叔买;1台洗衣机,大姑姑买;1个三门柜,父母准备;1台电视机,父母准备;1个梳妆台,父母准备;1张桌子,二姑姑买;1个猪食机,三叔叔买;1台碾米粉面两用机,父母买;1头母牛,父母提供;4只羊,2只大爷爷给,2只三爷爷给;2头猪,父母给。此外父母还给了3500元钱,舅舅给了800元钱。朱艳丽这些丰厚的嫁妆,除了父母准备一大部分外,她的叔叔、姑姑、堂姐、舅舅等也做出了很大的支援,特别是舅舅送了1张大床外,还给她800元钱,相对其他亲戚来说是比较厚重的礼物。

从以上嫁妆提供者来看,涉及了女子的血亲亲属集团和姻亲亲属集团。在整个大区域的苗族大花苗婚嫁中,女方的血亲集团和姻亲集团都必须提供给新娘嫁妆,特别是新娘舅舅送的嫁妆必须是尽自己最大能力。所以实际上该区域苗族婚嫁中新娘的嫁妆由父母提供大部分以外,其他提供嫁妆的人员也占很大一部分,因此嫁妆总量也较丰厚。可见,芭蕉箐区域苗族嫁妆较大数量地多出聘礼,其运行机制与该区域内的苗族的婚姻制度和亲属集团的大力支持有着紧密的联系。

2.身份建构与妇女地位保障

张文民的女儿张秀花2012年1月9日出嫁。出嫁时陪送的嫁妆有:三门柜、太阳能热水器、打苞谷机等,估价1.2万元左右,嫁妆高出额占到聘礼的50%还多。可张秀花结婚时已经有27岁,在我们的调查中是该村第一个22岁以后才结婚的姑娘,我们的调查中该村女性结婚的年龄都是在19岁左右,最小的17岁便结婚。当我们问起张秀花这个问题时,她简单地说:“家里穷,一直没有找得(男朋友),也不有男的来说亲,家里太穷了,来个客人住处也不有,还要克(去的意思)你们基地住,哪个敢来嘛。”我们接着问她为什么穷会影响男的来说亲,她告诉我们:“穷么不有钱买嫁妆那些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问了其他的村民,村民龙某说:“她家(张秀花家)么以前条件差,不有男的来说过(说亲的意思),这几年家里条件好了好多,还加(另外的意思)她克昆明打工也苦得一些钱,有钱就可以买一大些嫁妆了,么也就敢找对象了啊。”

从中可以看出女方给出的嫁妆高于聘礼,表面呈现的是自己吃亏了,但是实际上嫁妆高于聘礼一方面是女子为了争取男性资源,找个好婆家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娘家为了保证女儿在婆家的幸福的工具,同时也与家族的实力与声望有关。

基于以上所说,实际上女方是否有能力准备丰厚嫁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结婚的年龄及对象的选择的,同时嫁妆高于聘礼使女方亲属集团的荣誉、声望与实力得到男方家族及共同体成员的认同,新娘在夫家的地位也得到认同,大量超出聘礼的嫁妆建构起了一种身份性,使妇女地位得以保障,最后体现出了娘家的优越性。

3.共同体的建构与再生产

芭蕉箐的苗族,作为一个新迁徙进来的群体,在当地多民族杂居的环境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村寨的建立、稳定和壮大,因此便有了在前三代人当中常见的“嫁出又回”现象。具体来看,芭蕉箐“嫁出又回”至今共有六例,第一代中的有张有恩一家;第二代有杨德文、潘兴德、张文杰三家;第三代有王胜德、张志明两家。“嫁出又回”对于芭蕉箐村寨的不断壮大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与村寨的建立以及壮大家族势力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苗族在不断的迁徙中,外部面临着与中央王朝和其他民族的反抗斗争,内部在群体整体安全下,个体家庭、家族之间、共同体之间相互在资源共享问题上又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冲突,为了保障基本生存,苗族在迁徙中必须有着很强的流动性。而在频繁的迁徙流动中,苗族表现出的一个特有社会文化特质,就是其内部分化明显,造就了个体核心家庭高度的“分子化”独立倾向。以游动生产与代际裂变等方式集中凸显了“分子化”家庭的突出流动性与独立性,是与其迁徙流动传统相适应的,但同时产生的高度脆弱性与安全保障诉求,带来了家庭对血缘、地缘、民族等族群关系的强烈依赖,又让其必然紧密依赖家族、姻亲、村寨、支系、民族等持续编织而成的各类极富空间弹性的族群关系。因此也导致了苗族在以族群为大的整体的前提下,其内部明显分化出各种小群体。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特质下,加之苗族的迁徙过程中长期处于受歧视被压迫的地位,苗族对其他民族存在隔阂和不信任心理,所以造成了苗族无论是与其他族群还是在族群内部的社会交往的封闭性,在这种封闭性较高的环境下,姻亲关系作用便得以凸显,特别是对于高度“分子化”的个体家庭来说,处理好姻亲关系尤为重要,姻亲在各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结语

基于以上所述,丰厚的嫁妆实际上是一种加深、维持姻亲关系的手段。苗族在历史上经历了长期的迁徙,伴随个体家庭游耕产生的脆弱性,所以在苗族社会里姻亲关系显得尤其重要,而嫁妆正是姻亲之间关系友好的表达方式之一,借助嫁妆维持姻亲之间的友好和睦。芭蕉箐苗族村大花苗支系的嫁妆及其社会功能展示了苗族长期的游耕、狩猎采集生计模式的运用,极大推动着群体的持续迁徙与不断裂化,为了维护空间分离的群体之间的相互关联,苗族大花苗支系在以传统父系血缘为基础的社会中,母系亲属的权利有所介入并得到强调,从而平衡亲属之间的权利关系。该村乃至该区域大花苗支系嫁妆比聘礼高的这种男女双方礼物不对称的特殊现象,表达了娘家的权利诉求,实际上平衡了亲属之间的权利关系。姻亲关系的重视与平衡,有利于共同体的建构与再生产,可以更好地维持共同体内部,甚至整个族群内部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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