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户籍
2014-04-29查德荣
查德荣
我曾经在2012 年本刊第3期上发表了题为《我的户籍我做主》的文章,解读了当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那篇文章中,我归纳当时《通知》中关于各地户籍改革出现的三个问题是“片面”、“冒进”和“犯规”,以及针对这几个问题《通知》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即: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着重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现在,两年过去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主导的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60条”《决定》更是非常清晰地给出了今后随着城镇化推进而带来的户籍制度深化改革的蓝图。总体上看,两年来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全国统一意志已经形成,并且在具体推进工作方面经过实践已经探索出了一条迈向成功的路径。
既然如此,本文就讨论一些有关的话题。
首先是展望,即若干年后我国将实行怎样的户籍管理制度?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家户籍管理职能部门释放的信息,我们可以作这样的预期:第一,不会再有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的区分,也就是说2020年之后,我们每个人所持有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反映的户籍信息将再无城乡差别,每个人都可以骄傲地宣称“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二,户口迁移将变得非常容易,也许只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中一个即实现了户口自由迁移的梦想:你在此地有固定住所或者你在此地有固定工作;第三,如果你是老人或小孩,既不在此地工作也无房屋(哪怕是租赁的)登记在你名下,但你经常与已在此地的子女或父母住在一起,那么只要你愿意,这个地方也可以登记为你的户口所在地。
其次是分析,为什么户籍如此重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国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保障社会治理、个人身份证明、信息统计分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这些制度实行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要对其进行改革,其原因一定是其中有些方面已经严重束缚了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表面看来,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弊端体现在城乡区域差距及人为区分户籍属性等方面,而深层次的冲突却是附加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和保障方面的不平等,如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等。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利益,消除户籍性质差距,还户籍作为身份证明和人口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功能的本来面貌,才是户籍重要性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所在。简单说,户籍就是户籍,那种“引无数公民竞折腰”的户籍标签可以休矣!
第三是期待,新的户籍制度将会给我们尤其是农民带来什么?一言以蔽之:平等和尊严。2013年12月24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了大量的改革信息。如粮食安全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为“保证碗里吃的饭都是自己种出来的”,如耕地保护问题,我们可以解读为“18亿亩红线绝对不许踩破”,但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农民的生存状态问题,我们可以用“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来理解。什么是体面?简单说就是物质世界丰富、精神生活充实、社会交往尊严。虽然当前看这个过程可能会相对长一些,但改变速度也许是惊人的。试想,如果农民成为趋之若鹜的职业,我们的国家会是什么样的?毫无疑问,这一天到来之日,就是国家的全面现代化实现之时。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因为对绝大多数正在创造生活的人来说,所有的付出明显比过去更有价值,而对那些曾经创造现在已经到了享受生活年龄的人来说,所有愿望的满足比过去明显来得容易,其中目前仍身背“农民”标签的人尤其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