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方法探究
2014-04-29石林
[摘 要]新疆不仅具有独特的文化资源,而且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作为我国西北重镇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应该如何深度融合,使其相互支撑,共同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本文分别从文化产品行业、文化服务行业以及文化附加值行业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探究,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新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42-02
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旅游也从属于文化产业。在2004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被分为10个大类,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分类首次在《分类》中被提出。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许多行业点上有重合交织,新疆作为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大省,应该以旅游产业为依托,以文化产业为支撑,两大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提升新疆的经济实力。
1 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行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
文化产业中第一大类是以物态形式呈现的行业,例如制作纪念册、专业拍照等。根据调查,新疆旅游景点众多但是没有或极少有专门为游客拍照留念的工作人员。而同样是民族地区的云南广西,基本在每个景点都有工作人员专门为游客拍照留念并对照片进行简单的加工制作成相册出售给游客。成本低廉,但是售价不菲,根据调查在广西一张放大的照片进行贴膜或者放到景区介绍的卡片里要价20~25元,而接近半数的游客会购买类似的纪念册。在2011年来疆旅游的人数已经达到3961.5万人次,如果可以以旅游风景区为基点,在之中嵌入摄影行业,便可创造客观的经济收入。
旅游中的“购”是重要的经济来源,2011年商品销售在新疆入境旅游收入中占据38%,购物部门虽然比重大,但主要集中在小工艺品、服装、纺织品、干果上,做工粗糙,包装简陋,而且附加值也不高。新疆拥有数量巨大的民族特色产品,对这些产品进行精加工作为旅游纪念品出售,不仅可以起到宣传民族文化的作用,还可以带动其他生产部门的发展,产生经济效益。
2 以服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
文化产业中的第二大类是以服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例如戏剧舞蹈的演出、策划、经纪业等。新疆民族历史文化悠久,内容丰富,享有“世界民族博物馆”和“世界宗教博物馆”的美誉。并以其极强的展示性与表演性等特点成为了新疆文化资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新疆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养料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如此丰富的文化资源却没有为旅游产业提供强大的动力。
在新疆的旅游景区中很少见到有专门为游客表演民族舞蹈和歌唱的活动,只在天山天池旅游景区设有舞台专门为游客表演民族风情的节目。舞台是露天性的,条件简陋,表演节目和时间都不确定,不能很好地吸引游客。鉴于这种情况,新疆可以借鉴桂林的经验,桂林将《刘三姐》表演单独设立,把游客集中后整体上演节目,环境优良并且保证了节目的质量。这样不仅为表演者节省成本,还极大地提高效率。在表演上可不拘泥于维族舞蹈的表演,应大量挖掘其他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做到表演多样化。
在新疆的旅游过程中,很难有游客参与的娱乐性活动。例如云南的石林和民族村都会举办民族篝火晚会、节庆、民俗等参与性的活动。而新疆也有篝火晚会的习俗,还有古尔邦节的独特庆祝习惯,这些都可以成为旅游的文化切入点,丰富新疆旅游,吸引游客体验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其次,新疆其他的娱乐项目也极少,而娱乐是旅游收入的重要推动力量,游客一般只能停留在“看”的阶段,“玩”和“乐”的方面仍然欠缺,例如游乐园等。
策划和经纪作为文化的一个分支同样可以很好地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疆地大物博,各个景区的距离比较远,路途时间比较长,如何才能更好地规划旅游线路,让游客在领略大美新疆的同时,节省旅行时间,减轻路途劳累是旅行社的重任。新疆原本就远离东部中部地区,制定更好的旅游计划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来疆,拉动新疆的经济发展。
3 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
文化产业的第三大类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例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在这里,重点强调文化旅游行业。文化旅游包括历史遗迹、建筑、民族艺术、宗教等内容,其涵盖性极强。对于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景观文化旅游产品,属于一种观赏型的初级旅游产品,其中包括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民间传说等;第二类是风情文化旅游产品,这类旅游产品利用双向参与的方式实现旅游产品的消费,在这个层次上,对游客的吸引作用强于第一层次,文化旅游才真正成为产品,同时这一层次的文化旅游产品针对的是特殊的游客群体;第三类是艺术文化旅游产品,是属于真正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员或文化艺术爱好者,专门为他们而设计的文化旅游产品,将文化系统通过一定的载体全面地表现出来,此类文化旅游产品所含的文化价值较高,也是文化旅游市场未来发展的支撑。
在第一个层次上,新疆主要的旅游产品代表有交河城池、克孜尔千佛洞、古屯田遗址、坎儿井,塔吉克族《慕士塔格的传说 》、 维吾尔族《伊帕尔汗》、孜族《冰山之父的传说》、 公主堡传说。第二个层次上,新疆主要的旅游产品代表有楼兰遗址、香妃墓、回王陵,拜图拉清真寺、巴伦台黄庙、库车清真大寺、艾提尕尔清真寺、苏公塔等。第三个层次上,新疆主要的旅游产品代表有回族花儿(歌曲)、麦西来普(舞蹈)、木卡姆(民族音乐),英吉沙小刀、阿不都、其拉布其、核桃木果篮、手工地毯等。
新疆不仅是一个自然景观的旅游大省,也是文化旅游的大省,如此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作为某种文化旅游资源需要与自然和人文景观相结合,借助适当的载体使得文化物化,从而产生经济效用。
4 对策建议
进一步加强新疆旅游的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强化宣传效果。新疆如此丰富的旅游资源并没有被广大的消费群体所了解,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到位,尤其是目前的宣传注重自然忽视文化,消费者只有片面的了解,不能对新疆有完整的认识。同时要加强对新疆的正面宣传,传播新疆优秀的民族文化,对于扭曲的宣传要予以制止。
新疆的旅游产品应提高质量,做精品旅游。由于新疆地理位置比较远,旅游的花费比较大,所以在发展旅游行业时,重点加强精品旅游,大量吸引高层次的消费者来疆消费。这要求景区建设要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提高,旅游产品的吸引力要进一步加强。
加强对文化旅游的开发,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协同发展。将文化优势和自然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当务之急,割裂两者的内在联系无疑会阻碍新疆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两者密切的联系,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新疆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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