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2014-04-29郭文婧
郭文婧
公务员工资何时从“被公开”走向“主动公开”
2月10日午,一个含有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统发工资信息的网站遭遇网友圍观。因其查询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很快有网友从该网站查到该市各政府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工资,发现绝大多数在2001至4000元之间,不同单位差别大,但近年均小幅增长。
既然设置了查询密码,“被公开”基本可以判定是一种意外。“被公开”之后,带来的社会反应是三个方面的,一是有的网友质疑,怀疑“只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其他福利、医疗、补贴等项目上面都没有;二是有的网友抱以理解,理解了一些基层公务员对工资低的抱怨,“好低哦,靠这工资买房,要到下辈子吧”;三是公务员内部抱怨,同一单位内,因为职务和级别的差异有工资差别还可以理解,不同单位之间差别太大就不合理了。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了预防腐败,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公务员工资在内的财产和收入信息都是公开的。为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也为了方便社会监督,基本上都是主动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上网或者其他渠道查询。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滞后,加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工资是否应该公开,导致公务员的工资信息基本上都是不向社会公开的。
被网友称为“表哥”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豪表曝光之后,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提交申请书,要求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结果被拒绝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在一个官员已经涉及贪腐的时候,即使被申请公开,都被拒绝,也可见这次冷水江市公务员工资被“被公开”是多么大的一个意外。
其实,在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也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隐私,一方面,就如冷水江市一样,政府系统内部是有一本账的,但往往只对内查询;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也要进行财产申报,只不过这种申报是面向组织的,只对上不对下。近年来,公务员的工资和收入已成为一个社会议论焦点,无论是官员贪腐、公务员涨工资,还是公务员抱怨工资低,都会招来舆论的质疑之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不公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下的误解。
作为“国际惯例”的公务员工资信息公开,其好处自不用多言,是否主动公开,体现的是一种为政理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界定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毫无疑问,公务员工资理应属于这一范围。因此,应将公务员工资变“被公开”为主动公开。当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时候,最好能够白纸黑字将公开公务员工资信息的规定写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