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再升级
2014-04-29查德荣
查德荣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京召开。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因此有专家称这次全会公报是我国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
1998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年,“法治”一词的落地,引发国内外高度关注。英国一家媒体评论道,“‘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无需回避,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法治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从“暂行50多年”的高温条例,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尚无完善法律,立法进程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念斌案、张氏叔侄案的平反,警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而“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三人成虎、“信法不如信访”的权利主张,也反映出公众法治意识的欠缺。而此次四中全会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开出了药方,当中最根本的,还是提升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正如全会公报所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
统观全会公报,有些术语可能不甚理解,但一幅由5个体系集成的法治体系蓝图,正向我们展现。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5个体系相互关联、相互衔接、相互融合、连为一体,构成一个法治总系统。
要知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法治体系;在治理能力中,最重要的还是法治能力,也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标。
全会公报对依法治国提出了两项重大任务,要想实行两个重要目标,一个是方式途径方面的目标,就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另一个是状态方面的目标,就是建设法治国家这个状态。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目标,就确定了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把这6方面任務扎扎实实完成了,就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这实际上是从立法角度考虑的;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是从执法角度考虑的;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从司法角度来考虑,怎么样才能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重要任务;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搞法治还得靠人,没有一支法治工作队伍去落实,只是一句空话;第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
从中我们看到,对我国依法治国成功治理泱泱中国的期待,但也有人在思考依法治国与加强执政党的领导的关系。确实,多年来,每谈依法治国,网上总出现一边倒“向欧美看齐”的调子,总认为唯欧美版依法治国方能令社会有紊不乱,才是唯一正确的法治体系。
此次全会公共报出了中国版依法治国的答案,庄重地要求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并重。宪法是法律的总纲,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中国的宪法,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地位权利,同样规定保证中共的领导。因此,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不但没有矛盾,而且更明确更细化。诚然,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无论中国版依法治国还是欧美版法治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在相互比较中发展。但某些人对中国版依法治国抱怀疑态度就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