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2014-04-29李海霞
李海霞
【文章摘要】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力量源泉,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和谐与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关键词】
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只有深刻认识公平正义的关键地位,才能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和谐就是一个国家的一致,这是任何共和国永久联盟的最有力和最佳的纽带;而没有正义来帮助,这种一致是永远不会出现的。”公平正义作为一种进步的价值追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指导形成了不同的社会规范。通过合理的社会安排,是社会成员受到公平的对待,这对于每个社会阶段而言都是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没有公平正义为前提,也就没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属于历史范畴,尽管每个历史阶段的公平正义的具体社会认同会有所不同,但基本规则还是统一的。它通过保证规则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机会平等规则为能力相当且有相同意愿的人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按贡献分配原则依据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社会调剂规则立足社会整体利益以保证整个社会得以提升生存和发展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隔阂、抵触和冲突。简言之,公平正义为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中处于核心地位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其中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
第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它体现了所有制度安排的价值依归,不仅构成了法治的精神支柱,而且是评判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准。
第二,公平正义是诚信友爱的重要基础。法治是规范人的行为的最低标准,而以诚信友爱为目标的道德则体现了最高要求。只有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相关的制度安排为社会所接受并付诸实践时,更高层次的信赖与帮助才有可能实现。
第三,公平正义能够进一步激发和谐社会的活力。社会不公,作为社会主体的能动性、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就不能物尽其用,而社会生产和生活运行方式也就不能发挥其最佳功能。
第四,公平正义为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的社会动乱都来自社会的不公和失衡。公平和主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
第五,公平正义不仅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指导原则,而且还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导原则。自然界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索取资源一旦超出了自然界的负荷,围绕资源所产生的矛盾就不仅要涉及到当代人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还关系到当代人与后代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利益。目前这方面相关的制度有所欠缺,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当然是调整其关系的指导原则。
3 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推动力
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促进了社会的多元化。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冲突。和谐社会就是要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对立中寻求统一,促进和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的重要源泉”。没有公平正义,出台的政策就得不到最广泛的社会支持;没有公平正义,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就不可能實现;没有公平正义,社会成员就失去了向往美好生活的希望。“公平正义一方面继续鼓励有能力的人走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另一个方面,坚决防止那些利用种种非法手段搞歪门邪道的人富起来;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调控,让那些能力和条件较差的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逐步改善自己的生存境遇,最终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可以说,公平正义为社会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路径,树立了榜样,不断吸引和鼓舞着社会成员为此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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