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薪酬管理模块的设计
2014-04-29李珂
李珂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薪酬管理模块的实现是严格按照柳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行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明确的“分类管理、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5号)和《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0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本级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外)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市本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資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核准津贴补贴水平。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清理核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事业单位要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薪酬管理模块是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的重要功能,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为系统维护带来更多的方便。薪酬管理模块包括工资管理、奖金管理、薪酬制度和工作考评等四个子功能。其中工资管理又包括工资标准的制定、工资登记、工资调整、工资分析和工资统计。
进入到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的主界面,选择薪酬管理模块按钮,左侧会显示薪酬管理模块管理的子功能菜单,其中包括工资管理、奖金管理、薪酬制度和工作考评等四个子菜单。根据需要可以任意选择左侧展开的薪酬管理模块管理的四个子功能菜单按钮,选中的一个,就进入相应的管理页面,按照页面信息进行相应的操作,操作完后如果希望保存就点击保存按钮,如果想返回上一级,就选中返回按钮。
在进行工作考评管理操作时,选择薪酬管理模块菜单,从弹出的四个子功能菜单中选择工作考评管理选项,就可以对工作考评管理了,可以添加也可以删除,其中工作考评信息包括被考评人姓名、部门、职位、工作总结自我阐述、日期、被考评人签字、考评内容、基分、得分等信息。可以一目了然的考到被考评人的考评信息,得出结果。
针对绩效工资,主要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年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占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50—70%,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确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财政部门备案。市本级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见附件二。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统一设立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其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
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应的各岗位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工资管理程序审核后随工资发放。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超过控制线的绩效工资部分,均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由单位按绩效考核办法自主分配。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市本级事业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开。
市本级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仅指党政正职领导)的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根据单位类别、层级、规模和完成目标情况等因素,单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