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运动式反腐探析
2014-04-29郑钧蔚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摘要:1949年3月5日,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告诫全党:我们很快就要在全国胜利了。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建国初期,由于具体历史任务决定了反腐的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
关键词:建国初期;运动式反腐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伴随社会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从古至今,世界各国都面临腐败问题,没有哪个国家能杜绝腐败。2012年“透明国际”发布全世界176个国家及地区的腐败程度排名,即使并列排名在第一的丹麦、芬兰和新西兰,“廉洁指数”也达不到满分。全世界都在寻找攻克腐败这一世界难题的办法,联合国还专门制定发布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腐败不能被泛化的理解,在今天的中国,腐败一词频繁见诸于各种新闻媒体之中,腐败问题成了社会舆论重要内容之一,给人的印象是腐败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这种社会氛围日益浓重,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形象,扭曲老百姓对政府公职人员的认识。看来我们有必要对腐败的含义、危害及我国面临的腐败情况作更深刻的认识。纵观中国共产党92年的历史,我党无论是在幼年时期还是在执政时期,始终把反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探寻如何更好地将反腐败与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相结合,是我党始终不渝的努力目标,即便今天也是如此。
1949年3月5日,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告诫全党:我们很快就要在全国胜利了。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1951年11月,东北局给中央的报告中所揭露出的一些干部贪污、浪费行为的事实让中央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久,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其中明确表示:“严重的贪污案件的不断发生,证明1949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要犯大错误。”次年2月10日,原天津地区负责人刘青山、张子善因“盗窃国家资财,勾结奸商非法经营牟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被处死刑。处死刘、张二人,被称作‘新中国反腐第一枪,这实际上表明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决心。两个月后,中央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污条例》,之后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
从1956年到1964年间,中央人民政府前后3次集中力量开展反腐倡廉运动,平均每隔两年就开展一次反腐败运动,而且每次运动的持续时间都长达一年。
改革之初确立长期性反腐战略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制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逐渐走上了正常轨道。同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陈云为第一书记。面对当时的局面,纪检机关的首要任务是对大量的冤、假、错案和错划的右派进行复审改正,重建党的规章制度。
1980年,中纪委拟定并报中央批准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贯彻这个准则的座谈会上,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的著名论断。此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方面转移,国外的一些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大量涌入,一些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开始钻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攫取金钱,追求享乐。这一阶段,贪污、受贿行为日益增多。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保护改革开放,成为当时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点。
1982年4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号召所有共产党员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同一切经济犯罪活动和腐化变质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决不能姑息养奸。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经济体制整体转型的推进,行政权力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个时期,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原材料和消费品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于是,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各种权力钻改革的空子,倒卖紧俏物资、倒卖政府批文,被社会称之为“官倒”现象。当时在流通领域存在着与行政权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4种人员:官商、已下海的原企事业行政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企事业行政人员、从事经纪人工作或其他经营活动的企事业离退休人员。与其他经营人员的不同之处在于,这4种人员拥有某种公权力,或者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所需要的公权力。现任的或既有的职务、经历、关系和人情是他们占有、谋取、购买或交换权力的一种资本,公权力在他们那里变成了一种可以买卖的商品。
针对上述情况,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8月19日,监察部发布《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
中國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倡导改革开放的同时,也从宏观上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他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根据这个长期性战略思想,党和国家一方面致力于长期性的法制、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一方面集中力量打击突出犯罪活动,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势头,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表明了党和国家决心把这场“严重政治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的坚强决心,极大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M]. 人民出版社, 1997
[2]金冲及 主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毛泽东传[M].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6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2
作者简介:
郑钧蔚(1984-),男,汉族,四川省渠县人,在读研究生。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研究方向: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