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系军火到底能卖给谁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5期
今年4月1日,日本安倍内阁宣布所谓“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很显然,新的“三原则”极富弹性,所谓“和平贡献”、“日本安全”等“限制”,都是可根据日方意愿任意解读的“软标准”,看似“设限”,实则等于日本内阁想卖给谁,就可以卖给谁。
可事实上,日本想卖的对象不一定買,想向日本买的国家,日本未必肯卖或敢卖,既想买日本又敢卖的,许多又无力或不肯承担日系军火出名的高价,在这种情况下,诸如战斗机、舰船、坦克装甲车辆、轻武器等可在国际市场轻易找到替代品的日系装备,市场前景不容乐观。
日前从日本媒体传出的、澳大利亚可能购买日本“苍龙级”潜艇传闻,恐怕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澳大利亚是和日本等级相若的美国重要盟国,又是英联邦重要成员,先进军事技术装备引进渠道畅通;澳大利亚并不缺乏先进常规潜艇,其装备的6艘“柯林斯”级潜艇采用瑞典AIP技术,且在澳大利亚本土建造,性价比更高,技术水平也和传闻中“被引进”的日本“苍龙级”在同一水平线上,恐不见得会叠床架屋地引进。澳方传媒的报道,也仅仅是两国同意在潜艇技术上加强合作,而非如日媒所风传的“进口潜艇”。
从目前情况看,今年1月被传可能达成协议的、日本向印度出口US-2水上搜救巡逻飞机买卖,是最有希望在近期内成功的日系军火出口交易。这种飞机适合印度需要,而美欧各国又缺乏同类竞争产品,而印度不仅有支付能力,更因在军火进口方面“兼收并蓄”,成为全球军火市场的宠儿,可谓既想买、又能卖,更买得起。不过印度军购最大的特点是拖沓和出尔反尔,陆军火炮系统的采购拖延十多年不能定案,空军中型战斗机招标也是反复无常,变来变去,这笔水上飞机交易金额可能高达16.5亿美元,今年是印度大选年,即便双方你情我愿,效率怕也不见得高得起来。摘自《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