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楼房为何多“短命”?
2014-04-29
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日前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鉴定为C级危房为何在隔天就粉碎性倒塌?中国的楼房为何多“短命”?
近年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建设的楼房频频成事故主角——2009年8月4日,石家庄市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二层楼房在雨中倒塌,17人遇难;去年3月28日,绍兴市一幢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四层民房倒塌;去年5月,福州市一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建筑突然坍塌……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
究竟是谁缩短了房屋的寿命?杭州土木建筑学会副秘书长陈旭伟认为,要从规划设计、建筑质量和实际使用三方面评估。
业内人士表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難得到保证。此外,考虑到建筑成本,当时一些结构应该采用钢筋和水泥的地方或减少或取消,也会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寿命。
除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质量以外,建筑寿命长短很重要的一方面,取决于住户的态度和方式。在我国,破墙开店、野蛮装修屡见不鲜,为日后房屋坍塌埋下隐患。
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吴正群指出,为防止身边有更多“老楼”提前寿终正寝,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城市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和彻查。同时,对没有维护价值,或是妨碍城市规划建设的危楼,采取外迁安置居民的办法,最大可能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陈旭伟坦言,交付使用二三十年的房子,所有权可能都几次易手,普查难度非常大。“楼房安全一分钟都不能等。”陈旭伟说,再难也要逐步建立档案,不仅是建立建设成果的档案,更重要的是建立使用档案。“在老旧小区,应该社区跟物业联合起来,对楼房加强监督。”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