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法探讨
2014-04-29
2011年,昭通市大关县被确定为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县,按照“政府领导、人行主导、各方参与”的创建原则,试点先行,取得了一些成效。为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具有可推广可复制性,笔者对大关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相关调研,作了一些思考。
一、大关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到2013年末,大关县在辖内9个乡镇、78个行政村全面铺开信用体系建设,共为全县62359户农户建立了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工作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在百分之百建档面的基础上对49887户农户开展“三信”评定创建,其中:评定信用户37992户,占已评级农户的76.15%;评定信用村42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55.26%;评定信用镇4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44.44%。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政府领导,形成工作合力。2011年试点之初,县政府印发了《大关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行行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乡(镇)书记牵头抓,涉农金融机构网点负责人和村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有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政府牵头,构建广角度的宣传平台。县委宣传部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专门章节选编入《大关县形势政策宣传手册》,在《大关手机报》开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栏,覆盖到县域各单位职工和乡、镇、村干部职工。二是立足自身,构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人民银行通过电视、网络、农政通等平台,向群众宣讲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评条件及其享有的优惠政策。营造出“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良好氛围,调动了群众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3.建立科学评分体系,实现“三联评”。将农户现有资产、历史借贷等抽象、零散的信用信息直接量化成为各项数据得分,最后通过各项指标综合计算对农户进行分级评定,实现了资产指标与信用评级关联,信用评级与授信额度正相关的资产、信用、授信额度“三联评”。
4.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三联手”。在宣传发动、信息采集、信用评定等环节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实现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增大工作合力。县、乡两级政府将“信用乡镇、信用村、新用户”的创建纳入工作规划或考评范围;农村信用社对“信用户”按AAA、AA、A的信用等级分别给予8万、5万、2万的免担保授信;农户在享受到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切身体会到“诚信”所蕴含的价值,主动参与意识明显增强,示范效应不断扩大。
(二)取得的成效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对培育和提高农户信用意识,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瓶颈问题,有效降低涉农金融机构贷前调查成本,对降低农户融资成本,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1.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实现“三变化”。一是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提升了小额贷款服务效率。信用农户在授信额度内不再需要进行贷前调查,随用随贷,办理时间从之前的3~7天缩短到当日可贷。二是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信用农户优先办理惠农卡,小额信贷以惠农卡为服务载体,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依托惠农支付点可以实现实时取现、转账、查询、缴费、消费等便捷功能。三是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满足不同农户群体资金需求。一方面,推出资产抵押、担保贷款、组合贷款等产品。另一方面,开发出“创业贷款”、“外出务工人员贷款”等特色产品,加大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等与“三农”有关群体的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实实在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缓解信息不对称,实现“两降一增”。一是农户融资成本降低。涉农金融机构通过有效简化贷款手续、提升小额贷款服务效率,有效降低了农户融资成本。二是农户不良贷款明显下降。2013年年末,大关县涉农贷款余额93965万元,占全部贷款的63.21%,涉农不良贷款1377万元,比上年下降2205万元,下降3.39个百分点。三是农户贷款余额持续增长,金融支农效果明显。2013年,全县农户贷款余额达5.2亿元,比年初增加1.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34.97%。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考核激励和通报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实际推动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考核通报机制,部分乡镇并没有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为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存在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进度缓慢等情况。
(二)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宣传、信息采集等环节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而目前的创建经费来源较为单一,主要由信用社和基层人民银行负担,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有限。
(三)涉农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不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农户、村庄、乡镇数量众多,需要涉农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从大关的情况看,只有农村信用社积极参与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参与度不高。
(四)缺乏通畅的信息交流平台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云南省首批试点县结合实际在不同环节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由于没有及时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平台,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未能得到及时的交流。
三、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法探讨
(一)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法展望
1.统筹兼顾的顶层制度设计。统一制定省(市)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办法”,明确工作的实施主体、评价对象、评价要素、信息采集内容、等级标准、评价流程、授信管理等方面内容。并配套相应环节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手冊,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2.系统全面的组织保障。充分整合各级涉农部门力量,指导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横纵联合的组织保障网。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3.统一完善的工作方案。形成评价农户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济实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定量与定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和操作流程;不断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将农户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情况、固定资产和林区资产、信贷信息和其他信息等内容纳入农户信息采集范围;协调推动当地建设、林业、农业部门制定“三权”、种养殖产品及主要农机设备等相关资产的评估办法。
4.纵横联动的操作流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在广泛宣传和充分动员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由村委干部、农户代表、大学生村官、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农户信息采集小组,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对采集的农户信息,根据评价标准,计算出农户的信息得分,提出农户信用等级的初步评价结果。二是由乡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负责本乡镇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复评工作。三是在县级层面,由县各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干部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指导小组,对本县各乡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评级复核。四是实行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5.正向引导的激励机制。与信用评级挂钩,及时跟进各项惠农措施,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实在的惠农贷款措施,尽可能减少贷款调查评估环节,简化手续,降低受理时间,并将这些措施落实到政策层面。按照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综合授信,出台财政贴息扶持政策,地方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6.高效透明的信息共享。统一开发“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将农户基本信息、信用等级、贷款授信、不良记录等采集的内容纳入信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由人行实行统一管理,涉农金融机构可以添加完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公开性。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数据库及时、全面、准确的查找到有贷款需求农户的信贷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供求双方的有效对接。
(二)对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思考一: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升到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中,依托政府机构体系,整合政府各部门力量,是现行体制下有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
思考二:参与主体各得实惠是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一是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对信用户针对性的推出贷款优先、額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激发农户参与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把涉农金融机构确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做到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三是地方政府部门要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与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环境改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思考三:因地制宜,根据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注意工作方式,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是成功的保障:一是宣传到位;二是监督考核跟进;三是保持信息采集的客观公正;四是评价标准统一,尤其是各县要根据地区实际,农业产业情况细化标准,出台当地的评分办法;五是评价成果运用,通过建立信用户信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保障制度,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在涉农金融机构中推广对信用户“最低贷款利率不上浮,最优客户贷款不担保”的惠农理念;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户信息及时更新,给予必要的专项资金和人员力量保障。
思考四: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时,可以配套扩展保险、支付等农村金融服务。如引入农业贷款与保险的配套机制,加强银保合作,地方财政适当予以补贴,合理分担信贷风险。在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和后续更新信息工作的过程中,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推广惠农卡、反假人民币等惠农金融业务,与农村支付环境改善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课题组长:郑云波
执 笔:何易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