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教学原则
2014-04-29谢会凤
谢会凤
从《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综合性学习的阐述可以探知,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形成“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学习目标、跨领域学习和学习方式的综合。它突出实践性:重探究,重应用;重过程、重参与;重方法、重体验。小学语文综合性学习如何针对学科特征和学生实际,来追求最佳的教学效益,有以下教学原则可以遵循。
1. 彰显自主性原则。“教是为了不教”,教学的主体为学生。语文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内因是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即在一定情境中的主动建构。如,综合性最强的作文教学,必须是“以我手写我心”,注重观察生活,独立思考,写出真情实感。彰显自主性强调不是由教师直接告诉学生应当如何去解决面临的问题,而是由教师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并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所以,凡是学生能做的,教师就不要代替,只须有效地推动活动开展,做好学生实践活动的“帮助者”。要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指导者”。另外,教材中的语文综合性学习更多地是面向生活、面向实践,学生想参与学习的兴趣非常浓厚,教师的角色定位是支持学,而不是更多强调去教。
2. 坚持开放性原则。在学习的资源方面是开放的,学习的空间上也是开放的。为了支持学生的主动探索和完成意义建构,语文综合学习过程中教师务必重视学习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学生提供各种信息资源。用于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协作式探索。除了教科书外,报刊、电影、电视、广播、网络,甚至自然环境、文物古迹都可作为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资源。对于信息资源应如何获取、从哪里获取,以及如何有效地加以利用等问题,是主动探索过程中迫切需要教师提供帮助的。语文教师需要结合自己的学生有选择地对这些资源予以开发、利用,并指导学生拓宽学习的空间领域。有时需要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的参与,有时需要社区、相关团体的参与。教师在这方面的意识和自觉性要增强,更可以鼓励学生,使之成为开发语文教育资源的主体。
3. 体现生成性原则。即实现意义建构。语文综合学习过程的最终目的是完成意义建构。教学设计通常不是从分析教学目标开始,而是从如何创设有利于学生意义建构的情境开始,整个教学设计过程紧紧围绕“意义建构”这个中心而展开,不论是学生的独立探索、协作学习还是教师辅导,学习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从属于这一中心,实现语文知识、语文能力的自主生成。语文综合性学习因其内容丰富而充满吸引力。教师要因势利导,充分发掘活动过程的教育价值,及时对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言行给予评价或激励。例如,春天到了,在“感受春天”的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就不能仅仅是为了获得写作的材料,让学生从书本上找一些好词佳句,可以带领学生在户外体验春天的气息,进而引导学生,使之心灵贴近自然,在与自然相融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独特体验和感悟。学生可能会有各自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感受甚至是不同的言语方式,这也正是综合实践学习要达到的活动目标。
4. 创设和谐性原则。这主要是针对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来说的。学生在活动中或许会处在一种紧张、亢奋的状态,但要他们真正体现学习的主体地位,活動也绝不是漫无目的、毫无规则,更不是随心所欲,仍需发挥教师必要、有效的指导作用,以追求真正从自主的学习活动中有所收获,使学生的学习实践得到不断提高和完善。学生既要尊重指导老师,虚心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又要树立自主立题、自主实施、自主结题的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转化为现实,逐步发展为完整意义上的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由人。这样,师生在和谐愉快的情境中实现互动,学生的综合素养、教师的创造才能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教师作为活动的组织者与促进者,惟有平等的参与其中,做学生综合学习活动的“带路人”,学生能虚心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师生关系始终处在和谐愉快的情境中,学生的综合素养、教师的创造才能才可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