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探讨
2014-04-29赖常华
摘要:随着人们对城市环境的重视,园林景观光环境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而随之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针对现阶段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对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进行试探性研究并提出几点要求,以提升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理论与实践的水平。
关键词:景观设计;光环境;园林景观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4)05-0000-00
收稿日期:2014-03-10
修回日期:2014-04-10
Abstract:With the attention to the urban environment quality, more questions are exposed with the increasing landscape light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Via analyzing pres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environment, the paper makes some tentative analysis to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environment design, discusses the requests of landscape lighting design, which will do help to design theory and the thinking of practice of the city landscape light environment.
Key words:Landscape design;Light environment;Landscape
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是城市景观及景观照明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园林光环境开始受到高度关注。在多元化的城市中,良好的光环境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形象品位与人们的生活品质,还可营造出富有魅力、丰富多彩的城市氛围[1]。在园林景观中科学合理地应用光照能够实现光艺术与园林景观的完美结合,具有城市个性的光文化、景观光环境是城市形象的具体反映;此外,艺术化的光环境是灯光先进科技与艺术构思相结合的视觉盛宴,成为打造城市名片、推动地区文化经济发展的优质资源。
目前,我国的园林景观光环境工程己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灯光景观的设计水平也迅速上升,无论是灯光营造的艺术表现、技术工艺等视觉效果,还是节能环保、电气安全等技术性能都在不断提高。现代城市居民生活体验日渐丰富也对城市园林景观提出了更多的个性需求,这使得夜晚逐渐和白天一样,甚至比白天更能满足人们个性化需要。
1 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的问题
园林景观光环境,是通过在绿地环境中运用灯光、色彩而形成的集科学性、艺术性于一体的园林夜景空间。城市开放性公园的绿地照明是城市“灯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园林照明的意义并非简单地照亮园林景观,事实上,“光环境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园林绿地灯光环境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设计方面
光环境设计与园林景观设计完全脱节,无法匹配,不具备观赏的延续性。例如,在公园里简单地布置满天星灯型,用各类泛光灯对绿化进行亮化照明,一味追求五光十色而使用投光灯等做法,使灯光在园林夜景中的表现力平淡无奇、浮华无趣。
1.2人员方面
照明设计师一般注重城市规划、道路照明、楼宇景观艺术等方面的设计,而对园林夜景的设计相对欠缺,未将园林景观与光环境设计相结合,更好地展现园林景观的夜间观赏效果;而从事园林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师对园林绿化、景观设计规划、植物选择等方面把握较强,而对光环境照明设计、灯具类型的选择、节能安全、电气控制等知识了解较少。
1.3规划方面
在城市规划中,常见有景观照明系统的规划,却少有相应的城市园林光环境景观规划。而且在园林光环境规划中,还未能树立起地域文化理念,尊重每个地域的文化情感和历史传承,还没能做到局部与总体的协调统一。
1.4政府职能方面
由于在大多数城市中绿化景观设计与光环境设计一般归两个不同职能部门管,绿化景观归属于绿化处、城管局或园林局管理等,而灯光环境归属于路灯处、供电局或市政公司等机构管理。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园林绿化光环境的重视不足,浪费了本可作为城市名片的夜间光环境照明,无法像法国南部城市里昂那样,借助灯光打造里昂夜景特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里昂模式”。
2城市园林光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
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需要将城市园林设计与照明技术结合起来,主要包含了“意”与“技”两方面的内容。传统城市景观照明往往由于景观设计师与照明工程师之间的学科交叉而忽略了相互交流,最终影响设计效果,因此,好的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与景观设计师、照明设计师、电气工程师之间的协调合作分不开。笔者经过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调研和理论分析,总结出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的五个原则:
2.1意境与心理原则
城市光环境的作用之一在于营造意境,而意境的核心在于“心理体验过程”,利用光的视觉表现塑造空间形象,直接影响受众的心理;将美学、心理学作为切入点,不单纯以追求形式美感为光环境设计目的,将受众的心理评价放在第一位。光环境设计应以注重受众体验过程的接受美学为评价标准,受众使用和评价的过程就是对景观照明的认同过程,同时城市光环境的营造为受众提供了参与二次创造的“媒介”,最终达到光意象营造的目的[2]。
园林景观照明设计评判标准的根本为是否在受众的心理、情感上引起良好的反应。人在夜间活动时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等的满足都要依赖于城市的照明,所以城市设计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组织城市园林景观环境的照明,实现城市园林照明的景观化。园林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应在满足人们基本的夜间活动和园区景点的装饰照明之余,应避免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造成干扰。园林夜景设计应从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出发,选择适宜园林景区的光源、光色,确定合理的用光量和照度,这样既充分地表现了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观赏性,同时又不会因为园林景观过亮使人产生反感(图1)。
2.2 体验参与原则
由于光环境的设计不是对城市景观的重建,而是强调城市景观的另一种体验,所以优秀的城市景观光环境应当是清晰的,是可以帮助受众建立对城市景观的夜间印象的。在凯文·林奇的《城市的印象》[3]中指出了人了解和把握环境的渴望,特别是对全局的联系,这就需要更多地考虑人们所感知的夜环境,即这种标识性是要建立在人们的行为生活和感情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并且需要考虑受众的共性。
单纯的观赏性灯光景观已无法满足人们对环境景观的要求,参与性、体验性的园林景观照明受到了更大的欢迎,如2012年广州灯光节的色彩特异蘑菇灯光作品,就充分体现了群众参与性原则,游览者可在蘑菇门口的大屏幕上看到自己的姿态,踩下脚踏开关,几秒钟后照相机就会自动拍下一张以“魔菇”为背景的照片并打印出来,这个设置加强了节日气氛,带动现场观众情绪,增强了市民的互动(图2)。
图2 2012年广州灯光节“蘑菇”灯光作品
2.3规划设计原则
规划设计原则的提出是对改善目前园林景观光环境的诉求的回应。现阶段的园林灯光设计过于注重细节和形式,而忽视了更应重点考虑的城市的景观适应性要求,本文仅就其中的色彩规划、生态规划进行探讨。
2.3.1色彩规划原则 色彩规划应该受到重视,景观照明的色彩规划应着眼于整体,不应只体现单体小品的光色变化,也不仅仅是利用冷暖光色对景观小品进行简单的组合。在城市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初期就应该严格遵循各地的照明专项规划要求,如深圳的《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2-2020)文本(草案)》[4];研究城市景观照明色彩的目的就是挖掘和研究地区或城市的传统色彩,并在城市道路建设中以适当的方式体现出来,城市园林照明色彩规划是延续白天的园林景观,构成完整的城市文脉的一个重要表现。
2.3.2生态规划原则 园林景观照明中的生态规划原则要求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师对动植物的特性、地域特征、是否适合长期光照生长等情况有更多的了解。现代城市景观照明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本地域原来的生态格局,这就要求景观照明设计师应具有整体的意识,谨慎地考虑动植物对环境的适应性,不能孤立、盲目地进行光环境设计,例如对不适合长期光照的植物以投光灯进行亮化,影响植物正常的生理机能。同时,在城市园林灯光环境的设计中,应运用生态学理论,结合园林绿地中动植物的生理、生态习性,研究各种照明光源以及照明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选择自然化的高效低碳光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园林照明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消除人工改造环境的盲目性,主张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
2.4 节能与控制原则
在城市园林光环境设计中,节能与控制的原则是要重点考虑的。早在2004年,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就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文件)[5],作为我国城市照明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城市照明”的提法。其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城市照明节能被列入国家重点节能工程。由于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过快发展,不少地方单纯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园林景观照明建设和周边配置不合适,能源的需求和消耗日渐增大。可见,城市园林景观照明节能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技术不断更新换代,早期的照明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工作和管理效率,实现景观照明的人性化维护和节能目标,城市照明无线监控管理系统应运而生。对此,各地政府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实验方案。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在2010年就已经着手新智能控制系统的实验调试,比如测试预装了电力载波PLC技术、GPRS/CDMA技术、ZigBee协议技术等,可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运用于园林景观照明控制。大量的案例和试验调试证明,现在照明控制系统不仅仅局限于城市道路的集中监控,已发展成为集城市照明(道路、景观)控制、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管理维护、照明管理部门对照明设施的管理分析、城市各个相关部门的快速联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照明无线监控管理系统。
2.5 电气安全原则
有了好的设计方案,更需要安全合理的施工原则。在园林绿地中,极端天气会对灯光设备产生一定的安全威胁,不同于商业街、建筑照明的照明方式。城市园林区夜间人员流动量较大,且城市园林中的照明灯具不少是人可以接触到的,尤其是休憩绿地中的低矮照明灯具、一些主景植物照明和主题雕塑所使用的地面投射照明灯具,因此电气安全应当是园林景观照明原则中最重要的一个。安全照明不针对特定的空间和活动,它属于基本、普遍的环境照明要求。灯具选择则应考虑到人为破坏性及安全性能。用电安全是保证人身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在人流聚集的公园、广场、观景点,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目前,城市园林景观照明的安全隐患主要有:控制箱非户外型,不能防水、防尘,箱内有杂物、多尘土,箱体锈蚀较严重,由于箱内接线排已锈蚀,导线老化严重;开关电器布置拥挤,母线排或接线端子等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小于3 mm;PE排、N排设置不清晰、接线不规范;PE线截面过细;色标未采用黄绿色;1个端子压接多回线;多股线不涮锡;压线无弹簧垫片;逆方向压线等;室外明敷管路采用室内暗盒,不防水、又无泄水孔,暗管明敷明设;双固定位改为单螺栓固定,普遍存在灯具松动、位移、积灰、锈蚀现象;金属构架和灯具壳体无接地保护;控制箱内无自动感应灯,对夜间维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灯具防护等级不满足要求,一些草坪灯、埋地灯底座已进水;日常运行维护不够规范等[6]。
电气安全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方面问题:
1)要有合理的供配电方案,配电设施距离取电点近,处于用电负荷中心,用较小功率的灯具达到景观照明的预期效果等。设计师在设计时应考虑方案供电的合理性、可靠性,减少不必要的线路长度;
2)合理选择电线电缆截面,减小线路的损耗;
3)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的功率密度值应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的规范标准要求内[7]。
园林景观照明设备必须符合防止触电要求,即要求电气防护类别在一般场所可采用Ⅰ类和Ⅱ类灯具,在使用条件比较差的场所应采用Ⅲ类防触电保护电气产品。例如金属外壳的泛光照明灯具可用Ⅰ类灯具,塑料外壳的可用Ⅱ类灯具;而金属的配电箱、控制柜外壳,应是接地连续性的Ⅰ类防触电保护电气产品[8];水下使用的灯具应使用防触电保护为超低电压的Ⅲ类灯具。设置于人们易触及的街道、庭园、广场等处的景观照明装置的金属部件,应进行安全接地处理,其供电回路应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同时尽量使灯具安装高度符合要求,避免人员触及;对景观照明灯具的防护等级IP值的要求,室外安装的灯具不应低于IP65;埋地灯具不应低于IP67;水中使用的灯具应为IP68。室外照明配电箱、控制箱不应采用室内一般配电箱、控制箱,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3 结语
本文对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做了一些试探性的探索,希望通过对现阶段城市园林景观光环境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探讨园林景观照明设计的要求和经验总结。同时,需要我们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技术、艺术的思维,确定合理的园林景观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运用灯光的艺术表现力,使园林景观光环境达到理想的目标,从而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园林景观光环境。
参考文献
[1]白鹤.光环境的艺术性与功能性[D]. 天津大学,2007:7.
[2]赖常华.多元城市的光环境艺术表现[J].光源与照明,2014(1):22.
[3][美]凯文·林奇著,方益萍,何晓军,译.城市意象[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4]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2-2020)文本(草案)[Z].深圳市灯管环境管理中心,20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城[2004]204号,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S].
[6]邱培森.景观照明与电气控制设计[J].科技资讯,2010(4):125.
[7] 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S]..
[8]陈仲林,杨春宇,邓申君,等.景观照明安全研究[J].灯与照明,2006(3):5.
作者简介:
赖常华(1983- ),男,广东深圳人
E-mail:etse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