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广西民族关系发展探析
2014-04-29刘相涛
刘相涛
[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广西民族关系较之以往有了大的发展,特别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后,广西各族人民在以大力发展经济,经过对文化、教育、体育等各方面的社会改革,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更加紧密。新时期在充分利用自身地理和环境优势基础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本地区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关键词]广西民族关系;发展;社会主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图分类号]C9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9 — 0119 — 03
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广西民族关系
从1949年12月广西全部解放到1978年改革开放,全国主要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以后,我国政治经济生活有了巨大进步。广西民族关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政治制度。“团结少数民族很重要。全国少数民族大约三千万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1〕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广西先从乡镇一级政权建立民族自治机构。在乡镇自治政权成功的经验上,建立县级自治政权。在基本条件成熟的基础上,1956年10月,中央倡议建立省级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举行,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为广西少数民族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奠定了政治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以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改革运动,为广西各民族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在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之后,广西完成了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剥削阶级已经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广西民族关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2〕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西开展了社会主义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教育、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广西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为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民族纠纷问题,增进民族间感情、促进民族团结,广西制定了《民族团结公约》。这些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广西民族关系发展。
从1957年下半年到1976年10月,广西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由于忽视经济增长规律进行的“大跃进”运动,过分估计斗争形势,致使阶级斗争扩大化及后来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获得的巨大成果遭到破坏。1958年1月11日—22日,中共中央在广西南宁召开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中共广西区委要求开展以“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比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为中心的大鸣大放大字报辩论运动,“左”倾思想迅速在广西各地蔓延。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广西民族工作没有顾及少数民族特点而脱离实际,导致反右斗争扩大化,伤害了一大批地方少数民族干部。人民公社化时期,提出了所谓“思想大跃进”、“民族关系大跃进”、“民族风俗习惯大跃进”等口号,争取“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1958年、1959年和20世纪70年代先后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共产主义大协作”。20世纪70年代强调“农业学大寨”,这些做法忽视本区的自然独特性和社会特殊性,损害了少数民族利益,破坏了广西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灾难性影响,给广西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1966年8月广西各高校和中等学校建立的红卫兵组织,把中国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历史当作“四旧”( 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道德、旧习惯)和“封、资、修黑货”批判,使民族文化遭到严重破坏。少数民族干部遭受排斥和打击,民族干部数量明显下降。否认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并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已经过时” ,“经过‘文化大革命,还有什么民族不民族,自治不自治”〔3〕。这些错误做法忽视民族发展规律,违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思想,使广西民族关系遭受巨大破坏。
二、改革开放时期广西民族关系的发展
为了消除“左”的错误影响,在全国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认识,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正确思想路线。“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进行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1979年,党和国家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民族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民族关系有了较大改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响应党的号召,加大拨乱反正的力度,消除民族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重申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原则,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经过不懈的努力,民族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 1979年以后,广西历届自治区人民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都达到40%以上,超过了少数民族在全区总人口中的比例。到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有12个民族自治县、3个享有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以及61个民族乡,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上的平等得到保障。
(一)改革开放时期扶贫攻坚政策下的广西民族关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西各级民族工作机构相继恢复和建立。改善民族关系关键是提高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格局。1980年,广西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山区生产若干经济政策问题的规定,引导山区各族人民调整生产结构。鼓励发展地区优势产业,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实现‘翻两番等具体发展目标来推进改革是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的原则。”〔5〕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区内外经济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对口支援与技术合作。1985年以后,广西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工作。1985年广西区人民政府决定由南宁、柳州、北流、梧州、北海5个区辖市和原玉林地区负责对口支援广西区内1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两个比较困难的贫困县,形成了以南宁市为依托的桂西南经济协作区、以柳州市为中心的柳江经济协作区、由桂林市组成的包括龙胜在内的桂北旅游经济协作区、由北海市和钦州市及防城港市等地区组成的钦州湾金三角经济协作区。至2008年“全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1253元,年平均增长10.9%,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年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2001年至今7年间,全区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77万人。”〔6〕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经济措施,广西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有了显著变化。
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本区天然优势。广西积极开展区域经济联合协作,实施全方位的开放发展战略。广西将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沿海“金三角”,作为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在原有经济格局的基础上,实现了区域联动和协作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人民的生活改善,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民族间的交往加强,民族关系不断完善。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有了较大改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广西民族关系中的经济矛盾和经济纠纷比较突出,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起来后,广西通过实行积极稳妥的措施,实现了把发展本区经济,与实施企业改革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结合起来。经过不断的努力,广西的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显著提高。
(二)新世纪广西民族关系的新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实现广西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又分别实施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等战略,为加快广西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2004年,中越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同意合作建设“两廊一圈”经济贸易区。“两廊一圈”是指中越之间的两条经济走廊和一个经济圈。其中,“两廊”是指昆明—老街—河内—海防经济走廊(简称西廊)、南宁—谅山—河内—海防经济走廊(简称东廊),“一圈”是指环北部湾经济圈。从地理位置上看,“两廊一圈”涉及的区域都是中越边境地区。主要特点是基础设施比较差,市场发育程度不高。事实上,中越边境跨界民族较多,他们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为两国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从建设“两廊一圈”的长远利益来看,通过建立双边经济交往关系,有助于区域内民族、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交往。在“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发展框架下,有利于实现族群认同、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增进区域合作内成员的相互了解,和开展经济、政治、文化交流。
西部大开发是创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强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自1999年实施以来,西部大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改变了西部地区落后的面貌。但西部地区与中东部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如基础设施落后、人才不足等,这些仍然是制约西部发展的主要因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广西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因此,要充分利用广东的先进技术经验,作为提高本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吸引技术型产业转移到本区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实现产业的转移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广西发展仍处于“依附阶段”,并没有发挥融入“泛珠三角”后的自身优势。由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构成的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从开阔的视野、更深层次的合作,为广西未来发展做了良好设计。
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北部湾经济区域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中,凸显了广西的优势地位。“中越边境合作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一批面向东盟的经济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更多的人关注和投资广西,为广西的发展赢得了更多的外部资源,为广西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广西作为中国—东盟交流与合作的枢纽和前沿地位更加显现。”〔7〕为迅速提升本区的经济实力提供了重要机遇。应该注意到,作为少数民族聚居的主要区域。部分地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参与到区域合作的自然程度仍然比较低。提供廉价劳动力和简单出售农副产品,并没有实现产业技术上的嫁接和自身的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大都处于城市的边缘,如何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经济,改善其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仍是以后民族工作的重点。
民族关系是在民族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它具有传承性。广西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友好合作的民族关系,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基础。民族关系受国家性质和生产方式的制约,不同社会性质或同一社会性质不同时期的历史发展阶段,民族关系的性质不同。中国共产党到达广西之前,以往各个政权从统治者自身利益出发,制定了民族剥削、民族压迫的民族政策。尽管历史上各族人民长期居住于广西地区,形成了和睦相处的民族关系,为开发这片土地做出了重大贡献,广西各族人民互助友好的民族关系,也为今后该区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社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阶级社会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的存在。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改变这种社会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先进政党,她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实行了各种民族平等政策,为实现民族和谐和国家的和平昌盛做出了巨大努力。新时期,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突出强调了和谐民族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安全是国家安全繁荣的重要基础,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是国家和谐进步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成为党和国家思考民族地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 考 文 献〕
〔1〕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3.
〔2〕邓小平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167.
〔3〕当代中国的广西编纂委员会.当代中国的广西(下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384.
〔4〕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43.
〔5〕邓群.广西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回顾和经验〔J〕.传承,2009.(01).
〔6〕广西七年减少农村477万贫困人口.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zhuanti/gxhh/2008-11/28/content_168 67042.htm.
〔7〕赵睿.解读广西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发展〔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07).
〔责任编辑:陈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