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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抓早抓小反腐机制中新乡地区的实践与思考

2014-04-29沈熙政

理论观察 2014年9期

沈熙政

[摘 要]“抓早抓小”机制作为教育、预防、监督、打击腐败行为的一项机制,在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员干部为民理想信念,对权力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打击腐败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想。

[关键词]抓早抓小;早教育;早预防;早查处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9 — 0048 — 02

在不久前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去年年初,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所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这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指导思想,就为新乡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新乡构建起了教育、预防、制度、检查为一体的反腐败立体防御网。

一、新乡抓早抓小反腐败机制的经验

(一)针对奢靡享乐之风早教育

1.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

反腐倡廉要抓早抓小,就必须坚持宣传教育为先。风起于青萍之末。在当今转型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消极因素会对领导干部的思想形成巨大的冲击。“高人一等”心理和靠薪水过日子现状与社会上一些人靠非法手段迅速致富,生活上一掷千金,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讲排场、讲阔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部分领导干部经受不住这种冲击,物质需求欲望迅速膨胀,但又不愿意或不敢于下海经商,于是挖空心思依靠权力寻求发财致富门路。“如果腐败变得理所当然,愤恨就会变成对于有机会通过不光彩手段营私之徒的羡慕”〔1〕此时如不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必定会有人铤而走险。

新乡市就多次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廉政电影和进行监狱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2013年9月份新乡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全市新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培训班,255名领导干部接受培训。培训期间,学员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人生不能重来》、《从一把手到阶下囚》等,并到豫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参观服刑人员的居住场所和劳动改造的场景,目睹他们高墙内的生活,并现场听取在押犯人的现身说法。这些教育警示大家珍惜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提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2.先进群体先进事迹的感染教育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才能凝聚人心。新乡市长期以来持续开展先进群体宣讲活动,通过树典型,介绍共产党人楷模的先进事迹,为新乡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的广大党员干部做了表率。2013年11月,新乡县纪委、县文化局、七里营镇刘庄村党委与著名编剧苗长青沟通、协商,共同创作大型廉政豫剧现代戏《中国村魂史来贺》,集中反映了史来贺50多年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生清正廉洁,扎根群众,心系群众,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走上致富路的工作和生活历程。新乡通过宣传先进群体先进事迹,使廉洁思想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心中,廉洁观念广泛融入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针对不良的苗头与倾向早预防

1.腐败易发高发岗位早防控

权力运行中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很容易发生腐败,这就需要对这些岗位提前预防,降低权力运作的成本。对于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截至2013年10月,市直75个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5480个,梳理出风险表现形式13104种,制定了有针对性的13772项防范措施。在获嘉县,各单位都编制了《风险点管理监督公开透明运行一览表》,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行“分权、限权、亮权”制约,建立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全县76个单位共梳理共性廉政风险352条,个性廉政风险1660条,完善有关工作制度254项。辉县市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完成对14个单位“一把手”的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并纠正违规资金1050万元。这些举措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地方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排查防控,清除了可能出现的隐患,加强了监督管理,把腐败苗头掐在萌芽时期,确保了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2.易腐时节提前规范

实际上,中国很多腐败行为就隐藏在正常的节日交往过程中。在交往过程中,“一旦人们认为欠下他人的人情,很容易就陷入感情性回报的循环。”〔2〕所以在岁末年初、重大节日这些重要时间节点,更要早打招呼,做到提醒在前、施教于先,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新乡纪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相继打出清理会员卡、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发出“贺卡禁令”等一系列组合拳,正是对抓早抓小这一战略要求的集中体现。获嘉县抓住五一、中秋、国庆、春节以及学生升学、参军等腐败问题易发、高发时段,提前通过下发文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教育。卫滨区提高对各重点节日防腐工作的力度,清明、五一对公车按时封存,每天派专人前往封车点查看封存情况,并要求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在节日期间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这些有针对性的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既提前给领导干部打了预防针,又让群众看到了作风的切实转变,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在平时工作交往中发现的,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干部职工投诉举报的,涉及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执纪执法、工作作风、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问题,不管反映问题大小、有无,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相关当事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另一方面是诫勉谈话制度。对信访投诉经查属实,在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告诫、纠正,限期整改。获嘉县纪委出台《关于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后,共实施提醒谈话23人,诫勉谈话14人。新乡县共对违反八项规定的45个单位和124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0人。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促使注意防范、克服和改进,引导领导干部端正心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从而更好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干部。

(三)针对腐败苗头早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苍蝇虽小,但却直接接触群众,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其危害不小于老虎。新乡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在实践中,新乡市严肃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通过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凤泉区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列为案件查办重点,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网址。新乡市2013年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起,处理27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1人。虽然这种风气很多并不是腐败现象,但坚决的查处也阻止了领导干部向腐败的深渊滑落的可能性。新乡市通过防微杜渐的监督检查工作,努力纠正存在于当地的四风问题。

与此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违法乱纪行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给予及时回应与立案调查。延津县纪委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网上投诉邮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从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中聘请63名特邀义务监督员和行风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和广泛收集意见建议。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34件,立案1164件。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因事小而不为,才能疏导民意,凝聚起抓早抓小反腐机制的社会各方面合力。

二、新乡抓早抓小反腐败机制中存在的不足

(一)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还有欠缺

近年来,各地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努力丰富教育载体,但农村党员干部相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在廉政教育上存在组织学习时间少、内容单一的问题,少数村干部对廉政、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匮乏,在查处后,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纪违法的。

(二)参与抓早抓小工作的力量有限,积极性不高

“早”“小”针对的是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需要县级纪委、市直、乡镇纪委以及社会等方面的力量参与进来。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兼有其他业务分工,这必然会分散他们对于抓早抓小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预防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工作量大且难以引起上级机关和社会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对抓早抓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惩戒标准模糊,力度不够

虽然各单位都制定了不少反腐倡廉制度,但是有的制度过于原则,没有科学合理地确定标准和要求,对不执行制度没有相应的处理办法,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实现权力界限清楚,运行程序严密,违规处理具体的目标,很多制度没有得到认真地执行和落实。有少数单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存在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问题的发生。

三、建议与思考

(一)在教育上的“抓早抓小”必须要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该开展一次专门活动,澄清和列举“早”“小”问题的定义和表现形式,什么是共性问题,什么是个性问题,使每名党员干部能够对照检查自身;明确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抓早抓小中的职责,要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好人思想,善于提醒,敢于监督。对作风方面的错误或苗头性问题要“小题大做”,不能轻描淡写,隔靴搔痒,要由组织出面进行诫勉谈话,并记录在案,同时还要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改正。

(二)建议将抓早抓小作为一项专门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提高实效性

抓早抓小应当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工程,应常抓不懈,长期来抓。当地政府应将其纳入考核体系中,就可能成为促进此项工作的抓手。通过设定科学化的考评指标,促进各地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重视、支持和进一步推动,最终才能体现出抓早抓小的实效性。

(三)抓早抓小必须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屡犯也不放过初犯

要完善协调整合查办案件力量制度,以“协同办案”、“交叉办案”、“下查一级”等方法加强办案力量,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也要“小案当大案办”,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震慑力,让首鼠两端者悬崖勒马。还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精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案发规律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研究,构建主动出击机制,实施“系统抓、抓系统”,主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

〔参 考 文 献〕

〔1〕袁柏顺.反腐败神话与廉洁转型——基于香港案例的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10):05-08.

〔2〕张咏梅,刘子馨.中国人情网络里的腐败行为——基于负债感的分析〔J〕.兰州学刊,2012,(02): 62-65.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