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什么没有“医闹”
2014-04-29
2005年,香港艺人刘美娟和歌手张崇德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仅26个小时后便夭折,怀疑是接生医生处置错误所致。张氏夫妇9年来一直坚持维权,直到不久前,香港医务委员会才最终裁定接生医生涉及4项罪名,暂停执业两年。
9年来,两人先后投诉医生、聘请律师、求助议员、起诉医院,在此期间又先后养育了两个孩子,细心经营一间音乐学校。虽然他们承受着丧子之痛,内心也一直饱受煎熬,张崇德还因此患上抑郁症,但漫长的维权过程还算平静,他们并没有怨恨医生群体,没有仇恨体制,更没有演变成“医闹”。
这既有刘美娟夫妇个人修为的原因,也出于他们对香港整体制度的信心。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只要人们还相信——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正义从来不会缺席,那他们就不会过度焦虑,不会诉诸非常手段。这种信心的保证,当然来源于香港的种种制度,既有直接涉及医患纠纷处置的制度,也有更大范围内保证整个社会健康运转的机制,如司法公正、舆论监督等。
最根本的是香港医生明确的执业和技术规范,哪怕细微到“开药时怎样装袋”、“与病人应该怎样沟通”都有详细的守则。香港曾有医生把两种不同的药片装到同一个袋子里,结果受到投诉而被惩罚。香港还要求医生必须与病人充分沟通,而此次刘美娟的接生医生被控的一个问题是,她在手术前只向病人解释了15秒。
当然,这并不是说香港对医生太苛刻了。制定和维护这些规则的机构,實际上就是主要由医生组成的医委会。香港医务界将医生的个人荣辱与整个职业群体的荣辱联系在一起。“宽容”一个庸医,放任医疗乱象的必然结果是损害整个职业的尊荣,而严于律己的结果是,香港医务界在所有社会群体中,享受最高的民意认可。
除了自我约束,维护职业声誉外,对于受到病人侵犯的医生,由行政机关医院管理局出面代表医生控告侵权的病人。曾有病人因为骂了医生几句,就被判罚1000港元——冒犯了一个医生,相当于冒犯了整个医生职业。
值得注意的是,张氏夫妇维权过程中,香港政府并没有出面“维稳”,接到投诉的议员也没有施加影响,并不是他们不体察“民怨”,而可能因为他们明白,医患纠纷应该交给医委会处置,而不应由专业外的人士“指手画脚”。
另一原因是,医委会被赋予了审理医患纠纷的法定权力,相当于“准法院”,同样也应该受到司法独立原则的保护。动辄干涉的后果必然是侵蚀这个机构的权威性,进而影响纠纷处置的效率和公正性。
9年漫长的维权路终于有了结果,张氏夫妇虽然觉得惩罚太轻了,但仍然表示尊重医委会的专业判断,因为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报复。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