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不再是贪官“护身符”
2014-04-29
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
“退休”并非“平安着陆”5月29日,杭州市纪委宣布,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王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67岁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追责。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级退休或退居二线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9岁被一些官员视为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这一现象在政治领域被称为‘59岁现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说。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退休官員被查亟须反思记者采访发现,退休官员被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职时以权谋私,边腐边升直至退休;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继续利用在任时的人脉关系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1947年10月出生的田学仁2008年从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职位上退下,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7月,因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边腐边升”至副部级,腐败“潜伏”16年竟未被发现。无独有偶,2012年落马的退休官员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也“潜伏”了长达16年之久。
对此,林喆认为,这类案件的集中出现说明当前应该反思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什么这些腐败分子在职时每年的考核都能通过,财产申报也能通过,还能‘带病提拔?”
2013年10月,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21万元、犯受贿罪的广东东莞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在退休后继续利用自己在当地政法界的影响力,为废品回收商贩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取大量好处费。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专家分析认为,实际上企业愿意花高价聘请退休官员,要么是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么就是为了感激其在职时的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
摘自《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