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悔过的六种类型
2014-04-29
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以及众多贪官的被查处,落马之后和贪污腐败有关的忏悔,也几乎成为多数落马官员必做的动作。记者近日就获悉了一份尚未公开的腐败官员忏悔书内容,这份忏悔书是一位曾经位高权重、于去年被查的腐败官员在今年1月所写,再结合此前已公开的其他贪官的悔过书,依稀可看见他们的心路历程。
曾经很“单纯”既然是贪,就和钱脱不开干系。上述这位官员在悔过书中说,他调任到某市做市长,发现工资比此前所在的城市减少了十几万元,心里很不平衡,所以才有了后来贪腐的事情。
除了心里不平衡,这也和贪官们所处的充满诱惑的环境有关系。上述贪官也多次提及了就职当地的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公司的业务,钱权也很快达成了默契,贪腐由此发生。而据《检察日报》披露,曾任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日亮,曾对办案人员说:“收受别人第一笔钱时,我也害怕过,但收了以后就被钱套住了,从此当上了金钱的奴隶……到后来别人给我送钱,我都麻木了。”“随着职位的升迁,自己耳濡目染一些人纸醉金迷的生活后,思想上渐渐发生了变化,直至发展到收受他人贿赂。”李日亮说。
悔过六类型腐败官员的忏悔,有时候也会被拿出来让在任官员进行反思。比如去年被查的南京前市长季建业的忏悔书,就成为一些地方党政官员的学习材料。国家粮食局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在今年“五一”节假日来临前夕,四川省粮食局通报了全省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季建业的认罪“忏悔书”等,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而今年4月14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分析师刘星星在人民网发文指出贪官忏悔,因官员不同,类型也不同。
据人民网披露和分析,贪官忏悔分为三个时间段:“双规”、庭审和入狱后。“双规”阶段,问题官员希望以懺悔逃过司法,而到了司法审理阶段,则是先忏悔后翻供屡有发生。而等到入狱后的忏悔,那就会在报纸和专题片上体现,并成为反面教材。刘星星的文章里,也将贪官忏悔分为六大类型,即声泪俱下型,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代表;请罪求情型,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为代表;引经据典型,以河南省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为代表;表功型,以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为代表;忆苦型,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为代表;避重就轻型,以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为代表。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