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离婚要换身份证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29期
去年姨妈去台湾旅游,接待她的刘导游是位漂亮、大方的30多岁台湾女士。姨妈看到了刘导的身份证,发现台湾的身份证同大陆一样也是正反两面,正面包括的信息有: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背面则包含父母的姓名、婚姻状况(若已婚,则包括配偶姓名)、出生地、住址等。
旅游团里的杨先生认为台湾身份证有婚姻状况、父母姓名似乎暴露了个人隐私。刘导则说,是否结婚不应算隐私,而身份证上有父母的名字,可以让孩子进进想起自己的父母,一旦有什么情况也便于联系父母。刘导还说:“不管持证人的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如住址变迁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后,必须强制换证。”刘导拿自己举例,当初未婚的她结婚时要换身份证,把配偶的姓名加上。离婚时要换身份证,把配偶的姓名删去,成为离异。不然的话,再婚时是无法登记的。杨先生认为真够麻烦的。刘导则说:“首先,再麻烦也比结婚、离婚省事。其次,麻烦点儿也提醒人们结婚、离婚要慎重。还有,可以避免已婚人士冒充未婚去騙人。”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