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女童遭性侵反成全村“公敌”
2014-04-29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司法介入后,最终10人被判刑。然而,受害女孩却也因此受到了全村的歧视。
无耻施暴者 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小雨(化名),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暴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
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4月,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暴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黄延来得逞后,开始把小雨介绍给其他人。在小雨放学的路上,黄延来嬉笑着把小雨指给别人看:“就是这个,很容易就可以让她干那事。”他所说的“很容易”,是指每次性侵完之后,给小雨15元或20元的零花钱,让她不要声张。按照小雨的讲述,后来黄延来甚至发展到叫人到她家来强奸她。
经由黄延来的“介绍”,参与性侵的人数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除了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也成了介绍人,陈美光甚至有过叫来别人后两人一起轮奸的情节。
丑陋价值观 南村的村干部和南村小学的老师认为,性侵是隐秘进行的,除了涉案人员,外人难以知晓。
然而,只要到村里随便走一走,就会发现所谓“不知情”的说法,显得有点站不住脚。一名当地妇女带着愤怒说:“都是那个小女孩主動的,去到人家老人屋里说,‘你有钱吧,要不要啦?就这样的,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这或许是施暴的老人们被判坐牢后引起村民同情的原因之一。
在面对女童被性侵这件事情上,这个村子的人似乎有着与外人不太一样的观念。在村民眼中,老人性侵后给了钱,也没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
反转的角色 2013年一整年,女孩的父亲庞玉强都在为女儿的事情奔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法院最终宣判后,等待他的却是“歧视、愤怒”等情绪筑成的一道“高墙”,将他们一家隔绝在村民之外。
据庞玉强介绍,自从报警之后,自己在村子里就没有了朋友,没有人可说话。他擅长泥水活儿,原来好多人找他去帮忙,但2013年一整年待在家里,再也没有人上门了。更严重的是,如果小雨单独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会面对村里的许多风言风语;她小雨去同学家玩,都会被同学的父母从家里赶出去,不让她进家门……
这些隐形的伤害,庞玉强和家人只能默默承受,对这个村庄的人心,他无能为力。在这样的环境中,未成年女孩小雨的人生还要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