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集邮册
2014-04-29巫小诗
巫小诗
大家都管她叫徐浪浪,这自然不是她的本名。
总有人问她:“你真的不介意这样一个外号吗?”
她露出牙膏妹的笑容:“当然不会啊,我喜欢这个封号,第一个浪是放浪不羁的浪,第二个浪是惊涛骇浪的浪,多适合我。”
她总是这么潇洒,问问题的人,都羞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徐浪浪有一个神秘的木盒子,放在宿舍柜子的最顶端,盒子上着锁,里面却只有一个本子。这自然不是一个普通的本子,本子里贴着一张张男生的照片,这些男生,類型各异,却有着同样的身份——都是她喜欢过的人。
很少人有机会能翻阅这个本子,翻过的,都是徐浪浪愿意掏心掏肺的人。当她边给人翻阅边讲述其中故事时,她仿佛成了另一个人,脸上泛着红光,眼睛一闪一闪,像一位老战士在展示着自己的勋章,不,这还不够形象,应该是一个黑社会老大在向没见过世面的马仔炫耀着自己杀人越货的战绩。
你大概会认为徐浪浪是一个长发飘飘高跟短裙不化妆不出门活得无比风情万种的人,那很抱歉,你被严重误导了,她其实只是一个短头发不会化妆踩不稳高跟鞋永远在探寻自己风格却一直没有风格的人。说白了,就是,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内心惊涛骇浪。
喜欢她的人,赞得她一塌糊涂,觉得她敢爱敢恨女中豪杰,不喜欢她的人,对她敬而远之,认为她放浪不羁游戏爱情。可无论喜欢与否的人,都爱在陌生人面前谈起她,因为,认识一个如此豪放派的朋友,绝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这一天,结束暑期旅行的徐浪浪风尘仆仆地回到了寝室,室友们都还没返校,徐浪浪身旁领着一位新朋友,这位新朋友名号乔哥,是枚典型的女汉子。她俩在西部旅行中认识,搭伴玩了好些天,虽然开始时都怀着自己的故事彼此瞧不起,却也在荒蛮的地域里相依为命,最终结下深厚的友谊。
徐浪浪说,反正你开学还有些天,不如就在我寝室住下来,带你玩几天再回学校上课去。乔哥爽快答应。
二人放下行装稍作歇息后,为了向交定了的朋友表示最高友谊,徐浪浪毅然拿出了自己的宝贝本子。在得知世界上存在这么特别的一个本子时,乔哥着实惊讶了一番,嘴巴呈吸气状久久没合上。
手上端着水杯一口都还没来得及喝的乔哥果断把杯子放回桌上,急切地想听徐浪浪的传奇故事,像灾区小学生突然有了新老师般直勾勾盯着她,满眼都是渴望。
徐浪浪也毫不辜负地开讲了。
“这个本子是16岁以后才有的。16岁生日时,爸爸送了我一台拍立得,我喜欢得不得了,可因为相纸太贵,而买相纸的钱都得从自己零花钱里出,所以我发誓一定要珍惜按快门的机会,只给喜欢的人拍。
于是,有了你现在看到的第一页的这张照片。
青涩吧,这家伙真小啊,只有16岁呢。”
“说得好像当时你是大人似的,那时你不也16岁啊?”乔哥笑道。
“不,现在我是大人了,而他还是16岁,他一直会是16岁,我喜欢的所有人都是这样,我喜欢他时他多少岁,他就永远多少岁,我只喜欢那个时候的他们,这是我储藏情感的方式。”
乔哥似懂非懂,慢半拍地说:“我喜欢这个回答。”
徐浪浪接着往下讲。
“他不算高也不算帅,成绩不算好,家境也一般,吉他、架子鼓什么的更是统统不会。知道为什么喜欢他吗?就因为在我烦事缠身路经球场脑袋纠结得快爆炸的时候,正在打篮球的他一个球飞来,误砸到我,正中脑门,没多疼,却刚好让记性不好的我一下忘记了刚才在纠结什么,心情豁然开朗。那一个瞬间我感觉他像天使降临,世界都仿佛静止了,整个球场就剩下我和他两个人,他真是酷毙了,那一秒我就决定我要喜欢上他。
那时候的我可真单纯,喜欢上一个人的原因只是被他的球砸了,就这么简单,没有任何功利的虚荣的理由。”
“后来呢?他过来道歉了吗?去医务室?单车送你回家?搂着腰?”乔哥不怀好意地笑着,乘胜追击道。
“并没有,你思维太发散了。我简直窝囊死了,滑稽到爆炸,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在他迎面走过来时赶紧跑掉了,落荒而逃。
再后来,他不知怎么联系上我,找到教室里来向我道歉。我们认识了,成为了朋友。可真正认识后,又觉得他不是我那一瞬间喜欢上的样子咯。
厚脸皮给他拍照的那一天,拍完照片突然好惆怅,似乎预感到那一张照片会带走他身上我喜欢的那个瞬间,我多想对他说,你再用球砸我一次吧,对着脑袋,帅帅地再砸一次。但我说不出口,他肯定会觉得我脑子有病,甚至会自责是被他砸坏了。”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啦。”
“第二张照片,跟第一张相比年龄跨度有些大。这是我的高中化学老师,他看起来显老成,其实也才二十多岁。我当时的梦想说出来可能会被你笑死——我一心想着嫁给他,因为他未婚呢!一直到我毕业都是未婚!可惜,他今年过年的时候结婚了,老同学们都发短信去贺喜,我打了电话,在电话里我贺着贺着就哭了。他以为我是替他高兴,激动成那样,一个劲儿地说谢谢,其实我是难过得哭了。
他超级有魅力的,那么无聊的化学,被他讲得非常幽默。他懂些音乐,居然给元素周期表谱了个小曲,加了调子,很容易背,我现在都还会唱。他高高的,还有些胖,总能让我想到《哈利·波特》里面善良的巨人海格,他们有很多相同点,比如,都会点魔法,课堂上的化学实验,可真像是变魔法。
在实验课上,他拿着化学药品的罐子到座位上来分发白磷,他用镊子一颗一颗地分到同学的桌上。你知道吗,给我的那一颗,比所有人的都大都匀称!特别漂亮,简直像一颗钻石,当时我想,他肯定是故意的,他肯定觉得我跟别人不一样。我根本舍不得把那一块白磷用掉,我当了南郭先生,混过了那场实验,同学太多,没人发觉,我成功地把那块白磷带出了实验室,我要把它好好珍藏,那是化学老师送给我的礼物。
我把它藏在口袋里,因为不能被人看见,老师有交代过,化学试剂不能带出实验室。回家的路上,我感觉有点什么不对劲,我的肚子滚烫滚烫的,低头一看,天呐!我的棉袄在冒烟!我赶紧把它脱了下来,在电线杆上一阵狂甩,直到我冻成冰棍才停下来。是的,我的棉袄着火了,凶手正是那一颗白磷,我才猛然想起老师说过,它的燃点很低,跟体温差不多。我穿着破棉袄回家,被老妈骂成一个仙人球。”
“哈哈,你好可爱啊。不过,女同学爱慕男老师,好像蛮能理解的,然后为了吸引老师的注意力,很努力地搞学习,对吧?”
“拜托,这样的戏码太老套了,我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不能走寻常路了。知道我怎样接近他嗎?我每次化学都考得好烂,然后他多次找我谈话,我跟他私聊的机会,比课代表还多。后来,我回家跟老妈说,化学太烂,想找老师补课,老妈厚着脸皮找到他,可他总是推脱,说任课太多,太忙了,最后找了个比较清闲的实习老师来给我补课,还不收钱。我妈自然无比乐意,可我简直要疯了,那个实习老师无趣不说,还是个女的!
后来为了摆脱这苦难的命运,我只好显现出我原有的化学天赋,认真上课认真考试,成绩自然突飞猛进。我妈感觉补课效果惊奇,还给那女老师包了个大红包,真是搞笑。
这张照片还是拍毕业合照的那天,我红着脸把化学老师从人堆里拉出来拍的,为了不引起误会,还浪费了好几张相纸,给所有科任老师都拍了一张,心疼死我了。再后来,自然是,高考毕业寥寥联系,除了教师节找不到理由套近乎咯。”
“这一张跳过,后几张会出现一个跟他情况类似的,那一个故事更传奇些,同一个类型的人,不应该被爱上两次,这个就忽略不讲了吧。
嗯,第四张嘛,嘿嘿,这个人我现在还能经常见到他。
他是我大学同学,是我班长,因为为人处事比较有魄力又爱穿黑色衣服,而被同学们尊称为大哥。天知道我对这个称呼有多敏感,我从小看黑帮片长大,一心要当大哥的女人,当活生生的大哥就在面前,怎能不心动呢?
我们学校很大,宿舍到教室步行少说要二十分钟,同学们要不是坐公车上学,就是骑自行车上学,人家大哥可不一样,他骑摩托车上学!还是改装的那种。从校园里经过时,轰轰的响声,那声音太好听了,闻声识人,我有时在寝室里都能听到,会经常幻想车后座坐着一个我,然后出现一些天好冷只有一个头套非要给我戴上之类的狗血韩剧的剧情,我常常陷入剧情无法自拔,终究还是有颗少女心的。
别看大哥现在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他上大学前可是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泡妞样样拿手的问题青年,我就爱这种浪子回头型的男生,靠谱!
老师有时会布置一些小组作业,我次次都想跟他一组,有时就我们两个,有时也被迫三人一组,而当另外一个组员是女生时,我必然将她假想成我的情敌,不,不是假想,就是情敌!我们可是理科班,班上这么多男生,为何偏偏挑中大哥?还不是对大哥情有独钟,不想我一个人消化。
瞧!大哥对她笑,没理我,看!她聊天窗口的头像是大哥,他们居然在私聊,醋意弥漫我的整个生活。我无法忍受,我埋头做事,为的就是让这个小组作业能早日完成,让可恶的第三者把我的大哥归还给我。终于,作业完成了,然后,更可恶的寒假就来了。
平常隔老远走路遇见都笑着打招呼的同学们,一到寒假,就连一句免费的在线消息都不舍得发。一整个寒假,我们几乎都没有任何联系,连他给我发的新年问候,都很明显是群发的。为了不败下阵来,编辑了许久的短信,我一赌气,改掉几处细节,然后群发给了全班同学,怕他多想,还故意加上了“同学们”的前缀。人与人的关系真是奇怪,一个月前还是亲近的朋友,只因为假期和一群老朋友相聚,返校后,便觉得现如今的朋友都不够交心,新年见面,道声你好,那感觉,陌生得跟初次见面似的。
刚开学,没有小组作业,我没有正当理由接近他,他更是不会主动接近我,可我依然无比喜欢他。对人冷冰冰,爱理不理就是他的性格嘛,这种性格让他跟别的男生不一样,会更加的有调子更冷酷。是的,我那时候坚定地认为,他对我爱理不理是非常对的,他就应该不理我,我喜欢他不理我的样子,理我了,就不酷了。
而现在,他是完全不理我了,而我也不觉得他酷了。”
“第五个嘛,就是跟刚才跳过的第三个类型相似的学长,这种学长类型我喜欢过好多个,他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
他长我一个年级,在学校里身兼数职,属于技术宅类型,摄像啊,剪片啊,采访啊,样样精通,虽然身高有点欠佳,但长相也还不错,总之,那时间我崇拜他崇拜得要死,他简直是我的人生目标。那时候我告诉自己,要么成为学长这样的人,要么成为学长夫人。
我为了学长,报名加入了学校的电视台,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入围,并如愿成为他直接负责的新成员,他在室外教我拍摄,在机房教我剪辑,虽然还有别的组员在,但我眼里看不到别人,只有学长。别的学姐跟我说,他对我的评价不太高,觉得我有些笨,学东西比别的组员慢,我好伤心。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他在教我东西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无法完全集中,我总会揣测他对我的看法,他的话语会不会有言外之意,我多问几个为什么,他会不会烦躁……
所以,我总是当场消化不了他讲的技术,要在事后找帮手补课。但这样,我也好歹成为了他旗下的核心成员,他视我为心腹,大小事都放心交给我。我们一起去灾区洒过热血,也一同在江边喝闷酒聊过理想。
我每天都仰望着他,像在地球上仰望着星辰,终于,脖子都看僵了我才发现,他不是单独的星星,而是和身旁的星星连成了一个双子座。是啊,他原来有女朋友呢,女朋友在异地上大学,两人高中就已经在一起,恋爱长跑三年依旧恩爱,只是学长为人低调,他不谈起,我便不知道。
对于一个有女朋友的人,自然要跟他保持距离。之后,除了必有的工作交流,我跟学长很少有联系。
再后来,等我升上大二,自己也成为一名学姐时,我便觉得他泯然众人矣。其实他没变,只是我看他的角度变了,我作为学妹的时候,我仰视他,他高高在上,闪闪发光。现在,我跟他站在一样的位置,他跟别的男生没有了差别。果然,喜欢一个人,是一件非常有时效性的事情。”
“这张照片为什么是一件衣服?没有人像?”乔哥对唯一的一张静物照无比好奇。
你看不出这是警服吗?
“这是一个跟警察有关的故事,可惜我没能拍到一张他的照片,只好拍一张他的警服留作纪念。这是他的警服,我穿过呢,我人生第一次坐警车穿警服,感觉太神奇了。
会不会被你误会成我犯事了?哈哈,很曲折的一段经历,讲起来要好久,简而言之就是我在旅途中误打误撞跟一群警察成为邻居。那原本是一家青年旅社,我找上门来时已经倒闭不再营业,可天色已黑,青旅原来的老板是位警察,他担心我女孩子不安全找别的地方,就收留了我和我的同伴,免费住了下来。
后来的日子非常闲适,他很放心地给了我钥匙,白天他上班,我们自己瞎玩,晚上我们给他做饭,那时候感觉很神奇又很神气,自己简直成了警察家属。
我感冒拖了很久都没好,最后终于下定决心要去医院挂水了,他正好要去执勤,我搭他便车去打针,是警车诶!晚上有些冷,他怕我着凉,随手拿了件警服让我披上,然后,我就这么公然地穿着警服,坐着警车去看病了。
在车上,我说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看病有些害怕,他侧脸对我一笑,说,有警察开着警车送穿着警服的你去看病,哪个医生敢乱给你开药啊,有人欺负你,你就说,我朋友是警察!哈哈,我笑出声来,那时的我感觉自己可真颇有点“我爸是李刚”的土豪气息。他执勤完特意绕路来接我回去,那时我水还没有吊完,他就坐在旁边等着,他穿着警服,我也披着警服,像一对同事。
回去的路上,他给我买了一瓶奶茶,担心我刚打完针的手没有力气,他拧开了才递给我,坐在副驾驶抱着奶茶的我,突然很想哭,他可是严肃的警察叔叔,怎么可以对人这么好,好得像哥哥,像爸爸,比叔叔要亲得多。
走的那天是周末,我不忍打扰难得好睡眠的他,悄悄地离开去坐早班车,我把警服叠整齐,再小心翼翼地把钥匙留下。我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留下,离别匆匆,给警服拍了一张照片留作纪念。
他是警察,他穿警服,所有的警服都会让我想起他。”
“这张照片,大概是整个本子里最帅的了吧,他会唱歌,皮肤比女生还好,英语更是一级棒,是我上雅思班时认识的,他的位子在我旁边,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处女座,但我肯定他有洁癖。
在他面前,我感觉自己活得不像一个女生。他永远是那么一尘不染的着装,即便外面正下着滂沱大雨,我淋成了落汤鸡,他却鞋子上都没有一点脏,我一度戏谑他是有人背着走过来的,然后,又慌忙改口,不不,背着来,衣服会皱。他便被我逗笑了。
当我回忆起他时,我不知道该称呼他雅思哥还是少爷。
他的确是个富家少爷,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广电高层,凭他的长相和歌喉,只要他想蹚娱乐圈那趟浑水,绝对容易得像进自家的浴室洗澡一样,大红大紫的同时,还可以被爆出一些豪门公子高层靠山的内幕以供娱乐,随随便便就上个头条。可他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他只想出国留学,当一个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同声传译。
他父亲非常反对,认为家里铺好的路为何不走,不当明星,当一个媒体管理人员也不错,别人挤都挤不进来。他偏偏不要当这种家族势力的寄生虫,把热爱的英语学到了极致,我坐在他旁边上课,听他的发音就感觉听广播一样,虽然我英语烂,听不太懂,但就是觉得好厉害!我很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崇拜的地步,他是其中一个。
我没有合适的机会给他拍照,他的这张照片,是我对着培训机构的墙面广告拍下来的,他雅思超级高分!他这样的高分高能还长得帅的人,优秀得令人发指,他的照片挂在任何一个培训机构的墙上都假得像一个托。
现在,我依旧在960万平方公里中打着酱油,他却已经在另一个半球吸引着洋妞。虽然我总抱怨人世间的各种不平等,但不得不说,总有那么一些让我恨都恨不起来的人,他们什么都好,什么都有,还比我努力。”
“最后一位,这个就厉害了,是位外国友人呢。
我之前从未想过我会对一位老外产生情愫,你要知道,我英语并不好,英语不好的人,最不喜欢跟老外交流了,我倒不是害羞,而是觉得,听他们说话,总会感觉像在听英语听力,听着听着就云里雾里不知道在说什么,走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呢,显得自己没文化,又是对对方的不尊重。
可是,跟他交流,不费什么劲。他的职业原因吧,话很少,跟他在一起,你要专注的,只是眼前的风景。
他是一位滑翔伞教练,我是在尼泊尔认识他的。滑翔伞教练,可真是一份浪漫的工作,他们游走于世界各地,别人跟着商机跑,跟着工作跑,而他们,只需要跟着风跑。
世界是圆的,每一个适合滑翔的国度都有它合适的季节,一般只有两三个月,甚至更短,而滑翔伞教练们,永远不会失业,这个国家的风不适合他飞翔了,他便可以背上自己的行李去另一个国家,开始新的工作。他们真的可以潇洒地说上一句“我的工作是旅行”呢。
初次见他时,我正坐着滑翔公司的山地车上山,在车的敞篷后座里,他坐在他的同事中间,他的体型高高瘦瘦,笑起来很阳光,是一行人中唯一的白人。一上车时,我的目光就无法从他身上挪开。我以为他跟我一样,是来飞翔的客人,可到了山顶才知道,他是一位滑翔伞教练。每位教练和客人是随意搭配,他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天吶,真的是我吗,他在人群中,唯独选了我跟他一起飞行。
飞翔之前,别的教练都跟客人吧啦吧啦说了很多注意事项,他话很少,只是轻轻在我耳边告诉我,“等风来的时候,就跟我一起跑。”这句话,和他说这句话的语气,简直是在为我吟诗。
风把我们带了起来,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飞翔,我现在还记得那种奇妙的感觉。他举着一个微型的相机,给我拍了几十张照片,这些照片他都会出现在画面里,他笑得非常灿烂,这当然是他工作份内的事情,可,我总觉得,他对别人的笑,跟我对我的笑,是不一样的。他在那么多客人中唯独让我跟他一起迎风跑,迎风飞,总该有些原因吧,即便是偶然,也是命中注定的偶然啊。
飞翔的过程,他的话不多,他只是温柔地告诉我,“你看,这地下的人,小到看不见,你在这个世界之上,你是世界的王。”也许这句话,他跟无数人说过无数遍,但我是第一遍听,我喜欢,这便足够。
滑翔的过程,只有十几分钟,十几分钟后,我便离他而去,想想就失落。
在这里的时间还有几天,这几天,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他,都是他那几句话,我英语不好,但他说的每一个单词,我都能听懂,都记得,比背诵任何一篇英语短文来得刻骨铭心。
再过一天就要走了,我真的舍不得,我还要去找他再滑翔一次,虽然很贵,虽然旅社里所有的中国人都笑我花痴,我还是要再去一次,明天就要走了,我要让他记住我。
我再出现在滑翔公司的山地车上时,整车的教练都在笑,他们戏谑道:“瞧,你的中国女朋友又来了。”我本应喜欢这个称呼,可为什么前面还要加个地域前缀呢?大概,喜欢他的姑娘,国籍遍布全世界,我只是全世界傻姑娘中的一个,没有任何不同。
第二次飞翔在异国的高空,我已经无心欣赏地下的美景,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吻他一下,让他记住我。可是我不敢,怕他以为我是个很随意的人,更怕他是个随意的人随意地接受别人的好感。然后,我们就这样尴尬地没有说话,一直到平稳落地。我不知道两次的短暂飞翔会不会让他记住我,可我注定忘不了他,我跟他的合影有几十张,虽然张张都角度相似,但我还是看了又看。
每看一次,就像在飞。”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男孩子,我却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位谈过恋爱,想想也真搞笑。”
“你原本可以的啊,为什么不踏出那一步呢?”
“为什么要呢?踏出了那一步就没意思了,你难道不觉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吗?要是彼此喜欢上了,在一起了,那多无趣,相恋大多相似,爱慕各有不同。
我喜欢上的,或许不是这些男孩本身,无关长相、无关才华、甚至无关性格。”
“那是什么?”
“我喜欢的,是他们身上的传奇,一个人有了传奇,就有了一切魅力的源泉。”
“真羡慕你,你像收集邮票一样收集着男生,每一段情感,都倾尽所有,你抓住了每个动心的机会,去痴狂,去相信,却依然留着内心的纯真。”乔哥的话,大致是徐浪浪这一辈子听过的最贴心的评价。
“现在,我只有一本男孩集邮册,以后,我要有一座男孩图书馆。”
“就这么将男孩一直收集下去吗?”
“不会的,收集的过程也是一种等待,最后,等到一个末日终结者,他也許不会给我一张照片用作收藏,而是亲手在我的男孩图书馆放上一把火,一切都不复存在,整个图书馆,只剩下他一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