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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理解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014-04-29唐双虎晁梦洁

2014年33期
关键词:纳税人税务税收

唐双虎 晁梦洁

作者简介:唐双虎(1987—)男,湖南东安人,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中共党史专业研究生。

晁梦洁(1990—)女,河南许昌人,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摘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在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文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对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从群众路线的角度对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途径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税收现代化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工作路线和组织路线,理解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改善。税务机关在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找到践行群众路线中的问题,并发掘其产生根源,及时地修正和改进。

一、党的群众路线对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一)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形成税制改革的新格局

伴随十八届三中全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税务部门的改革也稳步推进,深化税制改革就是其中的重头戏。在各方利益日益固化的今天,税制改革是对现有经济利益格局的调整,需要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契机,在走好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聚焦“四风”、狠抓落实,对于税收体制大胆试、大力改、大步闯,加快改革的步伐和进程,增强征管能力、理顺税费关系、平衡财政支出,夯实税制改革基础环节的建设。

(二)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的新突破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税务部门要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通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使税务部门将转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征管问题结合起来。以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工作方法实现不同行业之间的合理税负和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定税。

(三)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发掘税收发展的新思路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历史潮流,响应民众期盼的重大部署。从1929年周恩来同志在党内最早提出群众路线的概念,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经历了不断成熟的过程,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想概念。探索发掘税收发展的思路也要与时俱进,查找与税收发达国家的差距,以新思路催生税收事业发展的新气象。

(四)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营造税收文化的新氛围

党的群众路线是对我们党具体执政行为的“顶层设计”,强调了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对于税收文化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活动中构建出具有历史底蕴和时代特征的税收文化体系,让广大税务干部通过走好群众路线形成一致的价值取向、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党的群众路线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当前,我国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一轮的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税务部门作为税收政策制定的参与者、税收法规的执行者和税收收入的组织者,在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使命光荣光荣,任务艰巨。税务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广泛,且人员多、分布广,理解和践行群众路线直接关系到税收现代化的实现。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同志就存在的问题专门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一些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四风问题也在滋生蔓延。税务部门也非真空之地,庸懒散的机关惯性病、官本位的历史遗传病、吃拿卡要的行业流行病、追求奢靡享乐的西方传染病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这些问题既具体又直观,群众有反映,社会在关注。”税务部门在群众路线方面确实存在不良风气:一是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着服务承诺只是口号响亮,行为规范只是挂在墙上,缺少实际的行动来践行;二是官僚主义方面,存在对纳税人不热情、不耐烦,一次性告知不完整,收“关系税”、“人情税”;三是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着特权思想,不下基层,不联系纳税人,创新意识不強、干事动力不足;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存在单位、部门之间互相吃请,办公楼违规扩建,违规配备、更新小轿车。

这些现象的出现,原因就在于部分税务干部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上出现了问题:

一是没有立足于服务人民的工作实际。目前很多地方没有让纳税人真正得到与“主人翁”身份相配的服务,部分地区的上级指示和基层的工作实际脱节。二是没有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找准在征纳过程中纳税人最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如报送资料繁杂、审批程序多、涉税系统不稳定等方面。三是缺少从严把关的督促和落实。在税务部门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以前也进行过整改和督促,但存在着流于形式、审核不严的情况。四是以往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触及灵魂。批评与自我批评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可是近年来有些税务部门却把这种传统转换成了“按摩与自我按摩”。

三、对存在问题的思考和改进对策

在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税务部门必须善加利用群众路线这一党的优良传统,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理解和践行群众路线的前进方向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有三层含义:一是主体对客体的关系,人民作为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二是主体对自身的关系,人民作为主体会自主的支配自己的活动;三是客体对主体的关系,客体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群众的一种客观需要。通过含义可以得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事业,也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都需要人民群众的自主与自觉,共产党人不能代替人民群众做主,应该是做好引导者,主动为广大人民服务。

(二)代表人民的利益是理解和践行群众路线的真正动力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他们的分析说明利益的属性问题也是群众路线的动力。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国税总局开展的“扎根工程”,就是将群众路线与税收工作的特点、实际相结合,让群众路线在税务部门精耕细作、落地生根。

(三)健全体制机制是理解和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保证

理解和践行群众路线,靠党员干部的自律,更要靠制度的规范和引导。要通过制度上的设计为税务部门践行群众路线提供体制机制的保障,将中央精神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提过走群众路线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第一,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体系。通过纳税人的评价,让认真抓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干部脱颖而出,让俯下身子、沉下心来为纳税人服务的干部受重视、获提拔,将目前基层存在的唯书、唯上转变为唯公、唯民。

第二,建立领导干部与纳税人的直接交流沟通机制。要进一步推行税务部门领导进行网上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和办税大厅的领导值班日等活动。省局领导、市县局领导做到至少每两个月和纳税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不断强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血肉联系。

第三,完善针对纳税人、基层的需求办理机制。要做到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建立起问题台帐。各级税务机关定期召开纳税服务分析联席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对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办理时限,确保问题的督办和解决。

第四,探索建立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公开承诺制度。结合新近推出的《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等各项服务制度,主动公开税务机关的各项办税承诺。对于所以涉税事项都公开办理的办理时限、资料需求、办理结果,方便纳税人了解,接受纳税人监督,听取纳税人评议。(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军:《让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税务系统深深扎根》,人民网干部论坛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83

[3]王军:《深化税制改革 服务发展大局》[J],求是,2013(24)

[4]张洪萍:《论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实践的内在逻辑》[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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