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不是换“本”那么简单
2014-04-29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正式出台,可以说,盼望已久的“户籍改革”这台大戏,其大幕业终于全面拉开。虽然,具体到每一个城镇不搞“指标一刀切”,但,就全国而言,却有“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也有“硬任务”——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而如何达到这些“预期目标”,我的理解:户籍改革,功夫在“本本”之外。
改变城乡之间不同式样的户口“本本”,而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别,如果说只是“仅此而已”,那么,全国上下,加班加点,我看,至迟于2015年底就能完成“任务”;但,改变“本本”,只是一种“表面文章”,深层次的任务是依法保障那上亿进城人員的“公民权利”,这就必须深化“配套改革”。
“户籍改革”的深刻含义是“城镇化”。虽然,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户改新政”鼓励人们流向中小城市,但,市场经济环境下,“看不见的手”往往并不听令于“看得见的手”。对此,我们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中国城镇化的“基本态势”是“倒金字塔”:城市越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越完善,所以,才有“人往大城市流”;反观之,城市越小,往往越冷清,你政府也不可能再去“强捺牯牛喝水”,这就需要以“配套改革”来增强中小城镇的“吸引力”。
这里的“配套改革”,起码包括“就业、住房、上学、医疗、养老”。
具体说来,就“就业”而言,当进一步对民间资本“开闸放水”,特别是中小城市,须打破人们创业、就业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首先能解决我们的就业问题;而就“住房”而言,还房子“住”的本质属性,对“投资+投资”累计征收房产税,以解决进城人员“住”的难题;就“上学”而言,要讲究“均衡教育”,中小学阶段不可再搞“示范学校”、“重点学校”教育优质资源的“垒大户”;就“医疗”而言,鼓励医师多点执业,特别是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工薪待遇、职称评定诸多方面要有“政策倾斜”;就“养老”而言,不可将心思用在“借养老之名来大兴房地产交易”,政策上重点鼓励并支持那些真心实意为老人服务的“养老产业”;一言以蔽之,要千方百计,变“倒金字塔”为“正金字塔”,深化改革而使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坐实于中小城市,以“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这才是“户籍改革”之正道。摘自《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