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裸官”数量会引发政治地震?
2014-04-29
近日,据媒体报道,至7月底全国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已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然而,只有个别“零裸官”的地市在官网公布;江西、陕西、湖南、福建等10余个省市的组织、纪检部门,办公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拒绝透露“裸官”摸底数据。
“各省之所以不予公布,一是目前正处于‘打老虎的关键时期,很多人出于谨慎自保的考虑,二是‘裸官问题涉及人数可能较多,干部级别也可能较高,担心公布具体情况后可能引起政治‘地震。”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张希贤接受采访时表示。
“裸官”数量讳莫如深 各省暂未公布“裸官”摸底排查數据,较大原因可能是,摸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特殊案例,如问题涉及人数可能较多,干部级别也可能较高。不过,张希贤教授认为,因为只是统计配偶移居国外的情况,不是直接指控成贪污腐败,所以原则上应该进入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范围,公开“裸官”数量,甚至具体的姓名。“这也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国家行政学院的许耀桐教授也认为,各地不应对“裸官”数据加密,“‘裸官治理同样要借助公众监督的力量,所以‘裸官数据应该公开”。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之所以不公开裸官数量,可能是考虑到公开后会造成负面影响,“只要调查了掌握了就是好事,数量不一定要公开。”林喆说,裸官不是贪官,裸官也不等于就会变成贪官。裸官主要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官员自己出外留学,妻子陪读,自己回国了,妻儿没有回来;第二种情况是妻儿在国内发展,有出国机会就出国了,官员自己还在国内当官;第三种情况是,妻儿都转移出国,官员财产也转移出国。对于第三种情况要警惕,对于其他两种“裸官”,组织上要给予他们关心,以防发生“包二奶”等问题。
“阳光法案”才能让治“裸官” 依据中组发〔2014〕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等5类岗位任职。
这也就意味着尽管“裸官”排查结果未予公开,但各地有关部门必须心中有数,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裸官”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接受调整岗位,或者让配偶(或子女)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目前动作最快的广东省,已于今年5月底完成清理,866名“裸官”被调岗。
国家行政学院的许耀桐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开展的今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就把‘裸官列为巡视重点。各省份的‘裸官排查结果,肯定要经过中央巡视组审核。”整治“裸官”最重要的是削弱其“官”属性,包括禁止“裸官”担任领导干部职位。此外,就是要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当然,最有效的办法还是推行“阳光法案”。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