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困境样本调查
2014-04-29
和很多人一样,张峰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头百姓”,努力工作,只愿一生有点积蓄,平平安安。直到一天,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和政府“打交道”,“好日子”就变了样。
遇上“民告官” 去年的一天,张峰突然接到了农村老家父亲的电话:“儿子,我们要告官!”原来,“妈妈在纺织厂里骨折了,人社局认定不是工伤。”
面对爸爸的难题,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家的“发小”——陈伟。前年8月,为了房屋纠纷,陈伟一家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张峰相信,陈伟是个很硬气的人。听到张峰的问题,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叹息:“这事折腾我们全家两年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敢想,就想能快点结束,过正常点的日子!”
这个答案出乎张峰的意料:“为什么?”
“光是起诉书,我至少就寄过几十次!”陈伟一肚子苦水,“法院也不说不管,但不是正规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一直搪塞,磨得你没劲了,自愿放弃。”
第一关:立案难 费了好大周折,张峰找到了在老家法院工作的彭阳。但他给的不是好消息:张峰一家想要“民告官”,得像关公一样,“过五关斩六将”。
第一关就是:“你想告官?官让你的案子都立不上。”彭阳说,基层法院“很难办”。“法院的人、财、物,都还掌握在政府手里。有时候,地方党委政府派人来法院,要求‘站在大局角度考虑。你说我们怎么办?”
第二关:见官难 十几次“家庭会议”后,张峰一家终于咬咬牙,开始了“告官”之旅。
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告官不见官”的窘境。在法庭上,他对面的被告席,总是空的。“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太普遍了。”他的审判法官王文,在一次退庭后告诉他。王文在行政庭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一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只有律師。
第三关:胜诉难 官司打了一年,来“要说法”的张峰一家发现,“说法”还遥遥无期。他觉得“民告官”官司难打,而王文则坦率地说,它也“不咋好审”。
王文的办公室里,隔三差五就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人来打听。“县上的各种大会小会,领导也不断讲,这是县上的重点工程,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比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大力支持……”
第四关:执行难 陈伟欣喜地打来电话:“我们家胜诉了。”但他面临新一轮的尴尬:“打赢了官司,却要不来赔偿”。
如今,张峰也是泡成了“法律通”,他立马拿出了《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中的第65条,就是为了对付政府部门的“拖字诀”。《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法院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或者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要求上一级机关进行处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彭阳告诉张峰:“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是比较难办的。毕竟法院不愿意两家机关之间闹得太凶,也就容易不了了之。”
8月25日,俗称“民告官法典”的《行政诉讼法》,已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大修”。很快,张峰家的案子要二审开庭了。他只想知道:法律如果修改了,“民告官”会不会更加容易一点?(文中原告、法官均为化名)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