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2014-04-29王红英
王红英
摘要:新农村建设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通过对农村中的自杀现象进行实证研究,找出原因,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自杀
农村在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中曾经发挥着重大作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革命遭遇困顿时,果断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战略方针,最终革命的火种保存下来,并以星火燎原之势取得了革命的成功,从此一个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改革开放以来,党对于三农问题十分关注,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十一五”期间更是被明确提出和落实。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只有真正解决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本文通过农村自杀这一现象来分析新农村建设的复杂性。
自杀一般来说是指生物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也就是杀害自己。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自杀就像影子一样伴随着人类的成长。在我国的古代典籍中不乏对于自杀的记载,最为著名也最为人所知说西楚霸王项羽在垓下战败之后,自刎于乌江之畔,这悲壮的一幕甚至被后人演绎为一出经典的京剧《霸王别姬》。而我国古代的圣贤在劝诫人们珍惜生命的同时,也鼓励人们在必要的时候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自杀甚至一度是一种值得鼓励和赞赏的行为。这一系列的现象也在西方的历史之中屡见不鲜。可见,自杀历史非常之悠久,甚至可以说,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自杀的历史就有多久。
西方一些学者也对于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研究,他们也为相关的部门提供了一些有效的建议,可以说这有效地应对了西方的自杀问题。例如与马克思和韦伯齐名的涂尔干(西方学者称这三个人为社会学的三大鼻祖)就对自杀问题进行过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在他的经典之作《自杀论》一书中,涂尔干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从而造成了现代人的一种特殊的焦虑和不安全感,这进而促使一些人选择了自杀。在书中他把自杀划分为四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而且他也從个人和社会关系之上对这几种自杀进行了区分,并具体地向决策者提供了相关的建议。所谓利他性自杀,是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如近代革命者陈天华为了反抗日本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歧视,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但是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里却越来越少。而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这尤其发生在一些鳏寡孤独者身上,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率较低,而在现代化国家却出现比较多。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可以说,显然涂尔干对于自杀分类比较清楚,后来的事实证明涂尔干的理论对于西方社会里的自杀问题有着很强的解释力。
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固然西方学者的一些经验和措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又无法全面地照搬照用。在将西方的经验运用到中国的特殊环境之时,人们注意到西方所开出的药方并不一定适合中国,在西方社会被证明是一种有效地应对措施的方法,在中国却无法收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
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发布的最新简报称,中国的自杀人数目前占全球自杀总数的近四分之一。中国自杀现象中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这在农村表现得尤其突出,农村人口的自杀率有可能比城市高2至5倍。经济负担、健康困扰、社会压力等导致情绪一时冲动是自杀的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也困扰着不少学者和决策人员。经过一些社会工作者的努力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底,根据调查,中国的自杀问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村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女性多于男性。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50岁以下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2.8倍,50岁以上人群中农村是城市的4.9倍)。虽然也有其他的一些国家出现农村自杀率高于城市,但是这些差异不大,并不像中国这样有巨大的差异。
2.58%的自杀者为服用农药或鼠药,75%的死者家中存放有上述毒药,62%的自杀者曾寻求医疗帮助。
3.27%的自杀死亡者曾有自杀未遂史,其亲朋好友中47%曾出现过自杀行为。
4.在女性自杀之前大多都曾与相关的家庭成员发生过争执,不少妇女甚至并不是真的想自杀,而只是与丈夫和孩子赌气,一怒之下拿起毒药,结果因救治不及而死亡。
由以上可知,与西方的国家相比,我国自杀问题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农村自杀率要高于城市,而且发生于农村中的自杀主要借助于农药和鼠药。由于农村自杀率高,造成另一个特点是:中国是非常少数几个报道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之一(其他国家有科威特和巴林)。国外男性自杀死亡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我国总的女性自杀率比男性高25%,这一差异主要是因为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非常高所致。农村年轻女性的自杀率比年轻男性高66%。因此我国自杀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在农村,而农村中的重中之重又在于妇女。
如何解释农村中妇女自杀现象?不少人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农村中的妇女地位更为低下,受到各个各样的压迫比较大。例如有个著名妇女问题专家就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我国妇女尤其是农村中的妇女所处的弱势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妇女整体面临的压力比较大,又容易受情绪影响。妇女除了要在工作中承受和男性一样的社会竞争压力之外,还要负担沉重的家务,有许多妇女还常常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此外,妇女还受到来自子女方面的压力,一旦子女学习、生活遇到问题,做母亲的就很容易自责,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总而言之,正是妇女的弱势地位造成了远远高于男性的农村妇女自杀率。
当然这种说法固然有其正确性的一面,但是过于强调妇女弱势的一面,不免过于简單化和理想化。正如西方的一些著名的汉学家所说,毛泽东的革命在中国的农村所掀起的最大的变革就是彻底的颠覆了以前的社会风俗和家庭制度。从此,中国家庭中去除了父权制的权威,政权、族权、神权、夫权都不再成为束缚自由意志的绳索,任何人都获得了独立追求幸福和人格尊严的权利。在现代中国革命当中,家庭革命大概要算最彻底、最成功的一个方面了。大多数中国人,至少在这个层面上实现了平等,甚至自由。 显然在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这么高的自杀率并不是因为所谓的男权和妇女的不解放。但是,任何做过一点实地研究的人,都很难同意这么简单的说法。仅仅因为妇女自杀率高,就说中国妇女地位低,有失偏颇。
另外,从中国自杀的几个特点之中,我们也注意到农村自杀的另一个特点。在女性自杀之前大多都曾与相关的家庭成员发生过争执,不少妇女甚至并不是正的想自杀,而只是与丈夫和孩子赌气,一怒之下服下毒药,结果因救治不及而死亡。这种自杀绝大部分发生在家庭之中,来自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和兄弟姊妹之间的矛盾,多数情况只是一种赌气而已,这反映出自杀问题的在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特殊性。
本文借助西方的社会学视角对于农村自杀问题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在中国自杀有其特殊性,显然农村中的社会问题是看待中国社会问题的一个窗口。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农村道德体系建设,继续贯彻以德治国的策略。前文已经论述过了中国农村的自杀问题并不是一个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发生在生活之中的一些琐事所造成的。面对这种自杀现象政府无法负责,老百姓自己也不愿意被管的事情,不仅没有哪个机构有权力来干预,甚至也没有恰当的理由来干预。谁能禁止夫妻之间吵架?谁能规定父母教育孩子不准生气?谁能规定人们在吵架时不准喝药?现代社会不是要给老百姓选择的自由吗?现代生活不是要求尊重人们的隐私吗?但是,面对这样的社会风气和这么高的自杀率,恐怕很少有人会说,这事情不应该管。因此,在政府和社会不便插手的情况之下,积极发挥道德的约束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古代圣贤要有一颗忠恕之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使家庭成员相互体谅相互理解,共同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面对自杀问题,重拾中国的传统道德,构建和谐的家庭环境才是根本。
第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这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方向。解决社会问题,还要从经济和社会保障入手,古人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誉。”所以,更加需要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在中国出现的一切社会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发展来解决。
第三,要转变基层干部管理观念,树立综合治理的新观念。鉴于农村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基层干部不仅要懂经济,而且要熟悉和学习新的管理方式,如现代心理学,利用科学的知识来调节基层社会矛盾。
第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在农村社会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解、权益保障机制,使得农村社会问题能够及时化解。
总之,农村问题是事关全局的问题,解决农村问题既需要客观冷静地分析,又需要立足实际,采取一些可行的举措。
(作者单位:河北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