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施策,确保光伏行业稳渡“调整期”
——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分析
2014-04-29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张森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张森/
统筹施策,确保光伏行业稳渡“调整期”
——201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分析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张森/
“2014年,随着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以及各主要经济体对新能源产业的日益重视,预计全球组件产量继续增长,全年将达43吉瓦,我国光伏组件有望超过28吉瓦随着亚洲、美洲市场需求的保证,全年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有望增长10%~15%。”
一、2014年上半年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概况
当前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份额占全球出口该产品的30%左右,是该产品全球第一大出口国。今年1~5月,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进出口总额80.8亿美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出口额63.1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出口数量同比下降8.5%。
从出口市场看,传统欧洲市场萎缩情况好转,亚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增长明显,日本为我国当前出口光伏电池及组件最大市场。2014年1~5月,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对欧盟出口额为11.8亿美元,同比下降44.6%,降幅较2013年全年降幅收窄20.5个百分点,出口占比降至18.7%;我国对亚洲出口额占比最大,达51.3%,出口额32.4亿美元,同比增长59.2%;对拉丁美洲出口1.4亿美元,同比增长208.5%,增幅最大;由于年初美国对华光伏第二次“双反”案件影响,为避免征收追溯期惩罚关税,我国光伏电池出口北美市场短期激增,同比增长159.9%,达到13.5亿美元。出口日本金额20.9亿美元,同比增长103.75%,占我国出口份额三分之一。美国、荷兰、英国和印度分列我国出口市场第二到五位,出口额分别为12.3亿美元、4.9亿美元、3.2亿美元和2.3亿美元。
从出口省市看,江苏占近半出口份额。1~5月,江苏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额达30.6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占比48.6%;浙江、上海、河北和江西分列第二到五位,占比均不足10%。
二、2014年光伏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产量超40吉瓦,同比增长9%,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为26吉瓦,同比增长13%,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其他组件生产地如欧洲、日本和美国的组件产量分别为3.5、2.8和1.2吉瓦。
由于行业发展环境改善,2013年下半年,我国主要电池组件企业相继扭亏为盈。2014年,随着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以及各主要经济体对新能源产业的日益重视,预计全球组件产量继续增长,全年将达43吉瓦,我国光伏组件有望超过28吉瓦。随着亚洲、美洲市场需求的保证,全年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有望增长10%~15%。
三、我国光伏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1)出口依存度过高,国内市场发展仍有障碍。当前我国过半光伏电池及组件产品产能用于出口,对外依存度较高。就目前国内光伏市场发展情况看,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提振光伏行业,但现实仍存困难,融资难、建设成本高、回收期长、并网难等问题仍有待解决。
(2)出口依赖加工贸易,自主研发未成体系。因原材料、市场“两头在外”,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占50%左右。行业整体利润水平较低,用于研发的投入不足,多数光伏生产企业光伏尚未建成成熟的研发体系,“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也易引发外部贸易摩擦案件。
(3)出口市场结构未稳定,新兴市场存摩擦风险。近年我国光伏出口频遭贸易摩擦,对欧美传统市场出口受阻,2013年,印度、澳大利亚也陆续发起贸易救济案件,2014年年初美国第二次对我太阳能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当前整体看出口市场结构仍未稳定。今年以来日本等新兴市场兴起,我国部分中小光伏企业在日本等新兴市场竞价销售的苗头已显现,谨防该类市场贸易保护主义苗头。
(4)行业开始深度调整,行业自律需要加强。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等沿海一带,据海关统计,2014年1~5月份有出口业绩的光伏电池企业1800余家,出口额超50万美金的企业家数降至330家,仍有一些小型光伏企业因资金短缺而濒临倒闭。行业进入由市场主导形成的调整期,在此背景下,规范行业的出口秩序及相关标准、行业自律守则亟待设立。
四、相关建议
(1)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启动国内市场。2012年,国家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 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吉瓦,通过启动国内市场,以弥补可能出现的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引起的整体需求不足。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提振光伏产业内需的实施细则,确保国内市场合理有序的建立和打开。此外,为光伏企业参与国内项目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如在流通业领域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2)设立光伏贸易促进中心。建议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设立“光伏产业贸易促进中心”,下设“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光伏认证中心”。组织会员企业建立独立的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重视对光伏行业进口关键装备、专用材料的分析和研制研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建立“光伏认证中心”推动出口产品强制认证和国际互认,提供国际一流检测水平和相关绿色认证,推动我国光伏绿色认证国际化。
(3)多举措助力拓展新兴市场。当前全球对新能源产业重视程度日益提升,由政策支持“新生”的市场增多。建议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协会等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为企业提供新兴市场最新动态资讯;通过对外援助项目,支持我国光伏企业拓展新兴市场;金融机构为光伏企业量身定制产品,助其开拓新兴市场提供金融、信保等支持。
(4)建立新兴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应诉企业的“四体联动”机制,通过法律抗辩、政府交涉、业界合作等方法,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取得良好成效。建议以此机制为依托,吸取过往案件经验,设计建立全球光伏新兴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5)制定光伏产品出口自律管理办法。建议通过出口资质、强制认证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办法,推动优胜劣汰,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出口秩序,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出口企业数量。可以引导行业向技术先进、品牌建设、综合管理水平高的方向发展,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6)综合施策加快行业整合。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出重品牌、重产品质量的企业更能迅速发展的合理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