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
2014-04-28魏雪莲
魏雪莲
[摘 要]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央苏区社会建设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主要措施有重构苏维埃区域的社会结构、引导广大群众建立各种新的组织、全面建设工农共享的社会事业和领导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造工程等。苏区社会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时至今日我们仍能从中得到宝贵的启示。
毛泽东;中央苏区;社会建设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4-0015-04
1929年初至1934年10月近6年的时间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赣南、闽西开展武装斗争,创建革命根据地。随着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毛泽东在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苏区建设的同时,领导广大军民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改造与社会重建工作,使苏区成为了一个自由的光明新天地[1]。毛泽东领导苏区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为后来的革命和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借鉴,时至今日我们仍能从中得到宝贵的启示。
一、主要内容
在中央苏区,随着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着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在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与军事“围剿”中如何建设一个工农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在这方面,毛泽东尽其所能,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深入广大农村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苏区社会情况后,果断实施了一系列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战略决策和方针政策,使苏区社会焕发出勃勃生机。
第一,重构苏维埃区域的社会结构,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建立。土地革命前的赣南和闽西,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人民群众受到地主阶级和反动军阀残酷剥削,生活尤其困苦。
毛泽东从残酷现实认识到帮助农民解决土地问题是革命的紧迫任务。在率领红军转战中,毛泽东即领导农民开展打土豪、烧田契、分浮财等斗争。1929年4月,他制定并颁布《兴国土地法》,提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的农民耕作。1930年2月他主持制定并颁布《赣西南土地法》,提出土地斗争“一要分,二要快”。随着革命斗争的深入,以及对旧有土地关系认识的深化,毛泽东提出“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削弱富农,与消灭地主”的土地革命阶级路线。之后,他撰写《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指导土地革命进行。毛泽东强调:“富农与地主有分别,富农自己劳动,地主自己不劳动,所以对地主取消灭的政策,对富农则取削弱的政策。”“联合中农,是土地革命中最中心的策略。”[2]伴随着土地革命的进行,农村社会结构深刻改变:地主作为一个阶级逐渐被消灭,富农减少或被削弱,雇农变少或不复存在,中农和贫农成为农村主要成分和力量。
毛泽东极为重视工农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构建了一整套保障人民权益的制度框架。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毛泽东在《乡苏怎样工作》中具体阐述了乡苏政权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组织原则、工作职责等,明确规定乡苏要承担反映并解决劳苦大众困难等职责。二是推行群众广泛参与的选举。1931年11月到1934年初,毛泽东领导中央苏区人民先后进行三次民主选举,动员规模空前,使人民充分享受到政治民主。三是鼓励工农积极参与政权管理。广大群众参与苏维埃政权管理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中央苏区民主制度的建立使苏区群众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享有民主权利,受到了苏区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第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引导建立各种新的社会组织。土地革命前的中央苏区,社会组织主要是由血缘和地缘结合而形成的家族制度。毛泽东即发现江西“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3],“无论哪一县,封建的家族组织十分普遍,多是一姓一个村子,或一姓几个村子”。[4]当地居民沿袭传统聚族而居,封建家族统治严密、势力强大。
土地革命开始后,中央苏区很快对族田、族产进行没收、分配。这就使家族组织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家族组织对民众的制约逐渐被削弱。为了更好地发动和组织群众,中国共产党倡议并指导群众建立起工会、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共青团、互济会等革命团体。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起了重要作用。他多次强调要成立各种群众革命团体并大力扶持、帮助它们发展。毛泽东指出:“在红军占领的新区域,应立刻设法建立临时政权,分配土地,建立地方武装,成立各种群众革命组织。”[5]他强调:“工会是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学校,是使苏维埃与广大工人群众取得密切联系,并供给苏维埃以大批领导干部的组织……对于贫农团,苏维埃必须加以大力的帮助,健全其村乡组织,吸收广大贫农群众来扩大贫农团会员数量……苏维埃还必须与其他群众团体,如合作社,反帝拥苏同盟,革命互济会,女工农妇代表会,儿童团等等,发生密切的关系……苏维埃应该特别注意与合作社的关系,领导合作社的工作。”[6]伴随着家族组织瓦解,苏维埃政权和生产合作社、拥军优属委员会、互济会等承担起社会互助救济作用,苏维埃政权和儿童团、少先队、赤卫队等履行起社会管理与治安等职责。多种多样的群众团体弱化和消除了封建家族组织的影响,净化了农村政治土壤,使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各级苏维埃周围。
第三,全面建设工农共享的各种社会事业。毛泽东指出“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7]。他认为“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8]毛泽东领导苏区军民兴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使广大工农群众共享到苏区社会发展成果。
毛泽东高度重视文化教育工作。他认为:“用文化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政治和文化的水平,这对于发展国民经济同样有极大的重要性。”[9]毛泽东经常到中央党校、列宁高级师范学校等讲课,还深入农村作苏维埃工作调查,总结文化教育工作经验。1934年1月他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中心任务和多项政策。毛泽东认识到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疾病是苏区中一大仇敌……发动广大群众的卫生运动,减少疾病以至消灭疾病,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10]由此,各级苏维埃致力于发展卫生事业,构建起较完整的卫生医疗网。此外,毛泽东重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中央苏区政府成立劳动人民委员会,下设劳动保护局、失业工人介绍局和社会保障局。毛泽东领导制定并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和《红军抚恤条例》等,确立起苏区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他根据实际情况在优待、抚恤、救济等方面采取了许多保障措施。毛泽东推行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使苏维埃区域内广大干部、红军士兵与家属乃至于流浪人群受益,推动了团结互助的干群关系形成,相当程度上起到稳固后方的作用,成为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较有成效的举措之一。
第四,领导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造工程,建立新社会。受旧有思想习俗与文化意识影响,苏区乡村封建迷信猖獗、烟毒泛滥、妇女地位低下、游民遍地等。面对诸多陋习,毛泽东选择以解放妇女和改造游民为突破口,推动苏区社会风俗变革。
毛泽东关心妇女的生存发展,注意把妇女解放与土地革命相结合。在《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中,毛泽东详细规定妇女有取得土地的权利。随后,毛泽东还领导苏区政府制定一系列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政策:承认结婚离婚自由;废除封建包办和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规定妇女享有选举权等。随着多项措施实行,广大妇女从长期封建礼教思想束缚中解放了出来,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得到极大改变和改善。
毛泽东高度重视游民改造问题。在井冈山,毛泽东采取团结、改造、教育方针,将王佐、袁文才为首的绿林武装整编为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革命军队。转战赣南闽西后,面对红军中游民增多的状况,毛泽东主张适当限制游民,即不要使游民在红军赤卫队以及苏维埃中占多数;不要他们在一切地方居领导地位;在党内则要坚决防止流氓增加。1930年6月,毛泽东主持召开南阳会议,专门就游民问题作了讨论,并通过《流氓问题》决议案,指出:“把流氓从统治阶级底下夺取过来,给以土地和工作,强迫其劳动,改变其社会条件,使之由流氓变为非流氓”。在政治上“不能对流氓有丝毫让步”,当流氓有反革命阴谋或活动时,“都必须毫不犹豫的消灭他们”;在组织上要在党和红军中洗刷流氓分子,“有计划的以工农斗争分子代替流氓,坚决的反对党内庇护流氓”;在思想上对由流氓成份产生的流寇主义、盲动主义、单纯军事观点等错误的政治和组织观念,“一定要用大力去排除”。[11]南阳会议之后,各根据地和红军纠正了游民问题上的错误偏向,争取改造了许多游民土匪武装。
伴随着妇女解放和游民问题的逐渐解决,中央苏区的吸食鸦片、嫖娼赌博、为匪为盗等丑陋现象开始减少。1930年前后几年的苏区,“没有一个窃盗乞丐”,整个社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园无荒土,野无游民”,[12]良好的社会风气与国民党统治区形成鲜明的对比。
二、作用和成就
处于大混乱之下的中央苏区,没有和平环境,内外交困。但是,经过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努力,中央苏区发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第一,维护了广大群众权益,提高了苏区工农生活水平。毛泽东指出:“我们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以革命战争打倒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把革命发展到全国去,把帝国主义赶出中国去。”“我们要胜利,一定还要做很多的工作。”[13]其中之一即是关心群众生活。毛泽东倡导并推行土地革命,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废除旧社会一切苛捐杂税,解决苏区人民头等大事。毛泽东重视发展工农业生产,通过生产力的提高来改善苏区人民生活。在毛泽东指导下,苏维埃政府积极进行各项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工农社会主人翁权益和地位,如建立工会、农会和妇代会、粮食合作社、劳动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吸引人民群众进行自主社会管理;保障妇女权益,实行男女平等,确立新的婚姻制度;建立新的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苏区民众生活得到很大提升。据调查,与以前相比1933年兴国县长冈乡“吃肉,贫农增加一倍,工人增加二倍”,“鸡鸭多数自己吃,过去则多数卖出”,“生活好起来了,柴火少出卖”,“衣食增加一倍”。[14]1933年闽西上杭才溪乡群众“吃饭改善了百分之百”,穿衣人均增加了“百分之二百”。[15]
第二、有力支援了战争,巩固了苏维埃政权。首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使之真诚拥护共产党,纷纷团结到共产党与苏维埃周围,形成保护革命的铜墙铁壁。其次,严峻的斗争环境要求红军不断扩大和巩固,但面对国民党军凶残“围剿”,许多人不愿意参加红军。中央苏区建立和完善红军优待抚恤制度,开展优待抚恤活动,规定和落实红军及家属所能享受的种种优待和抚恤,极大解除了现役红军官兵后顾之忧,又激发了广大工农群众踊跃参军参战热情。再次,随着各种群众革命团体广泛建立,苏维埃的政策和意志得以迅速传播、灌输到每一个民众,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动员起民众。人民群众拥护党和苏维埃政府,积极缴纳公粮、捐助钱物、送亲人参军上前线,使苏区成为反“围剿”战争的兵源、物资供应基地,苏区人民为反“围剿”战争作出了巨大贡献。
第三,推动建立工农民主专政型社会,促进了苏区社会发展。反帝反封是近代中国革命主要任务。苏维埃时期,毛泽东为此进行不懈努力,促使苏区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工农民主专政型社会转变。首先,中国境内只有苏区脱离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在苏维埃领域内,帝国主义军队不容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等一律收回国有。毛泽东号召进行坚决民族革命战争。经过两年多努力,至1934年1月“苏维埃领土之内,则早已完全取消了帝国主义的特权,肃清了帝国主义的影响”。[16]其次,毛泽东领导苏区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推翻旧制度,颁布新法令,充分保障工农群众权益,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获得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再次,苏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取得不凡成绩。就教育而言,到1934年1月,根据江西、福建和粤赣三省的统计,2931个乡中有列宁小学3052所,学生89710人,补习夜学6462所,学生94517人,识字组32388个,组员155371人。[17]
尽管由于战争严酷和生产力水平低下,毛泽东领导的苏区社会建设是低水平、低层次的;尽管由于“左”的错误,许多制度与政策偏离了苏区社会的实际,中央苏区的社会建设作为中国共产党自主领导社会建设事业的开始,成为改善民生、建设国家的一次成功探索。
三、历史意义
毛泽东立足于苏区实际,领导苏区人民进行的社会建设,极大促进了苏区社会进步,取得了社会建设丰富经验,不仅为领导苏区各项建设提供了借鉴和根据,也为陕甘宁边区、新中国的社会建设提供了经验。时至今日,我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仍能从中得到珍贵启示。
第一,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恰如毛泽东所说:“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来。”[18]1929年到1933年,毛泽东在江西吉安、寻乌、兴国、长冈及福建才溪等地进行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政治制度、经济关系、阶级状况、土地历史、文化教育、宗祠族权、世俗习尚、风土人情等,获得当时苏区社会较完备的第一手资料。基于此,毛泽东推行诸多符合苏区实际的政策、措施,极大推进了苏区社会建设。比如选举法规定:年满16岁的被雇用的劳动者及其家属、自食其力的人及其家属和服军役者及其家属,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富农、资本家、豪绅、地主、高利贷者及中间人、买办等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19]这既坚持了选举的一般原则,又从苏区社会实际出发,突出对贫苦群众的保护,彰显了工农民主社会主旨。后来,受“左”错误影响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由于不符合社会实际造成巨大损失。中央苏区社会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实践中,制定各项政策要注重调查研究,反对本本主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毛泽东说:“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20]毛泽东想方设法调动起苏区人民群众积极性,引导他们建立当家作主新社会。他重视群众团体对群众的动员作用,倡导成立工会、贫农团、妇代会等社会团体和民众组织,这样就“使苏维埃密切接近于民众,使苏维埃因管辖不大得以周知民众的要求,使民众的意见迅速反映到苏维埃来,迅速得到讨论和解决”。[21]正是因为群众革命团体的调动和组织,人民群众得以源源不断投入到苏区革命和建设中去。在当前我国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仍要发动、组织广大民众参与: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用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建设社会、管理社会;另一方面又要让群众充分享受到社会建设发展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紧紧围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蓬勃发展。
第三,必须以民生为重点。毛泽东指出:领导阶级和政党,要实现自己对于被领导阶级、阶层、政党和人民团体的领导,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对被领导者给予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22]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正是这样做的。首先,重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毛泽东认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他真心实意地关注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从而得到群众真心拥护。其次,关注群众生存和发展需要。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土地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土地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群众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于是发动群众进行土地革命,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在此基础上,他领导实施一系列经济措施和文化建设,解决群众各种问题。毛泽东从“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宗旨出发、从“和人民在一起”实践中去发现群众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启发我们,进行社会建设制定方针、作出决策、执行路线都要符合群众客观需求,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存和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毛泽东领导的中央苏区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次伟大历史尝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部分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开辟了中国社会建设史上的新纪元,留下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全面汲取苏区社会建设的历史给养,必将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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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 责任编辑: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