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功能分区研究
2014-04-23陈欣宇陈颖黄子强
陈欣宇 陈颖 黄子强
[摘要]苏州市是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城市的典型代表,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前提下率先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该规划按照地域分异规律,将一定的地理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单元,进而明确各区域的主要生态及环境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建设和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实际过看,苏州市这一做法还存在着区域异质性不明显、配套措施相对落后等问题。苏州市政府应充分保护各生态功能分区的生态异质性,制定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经济活动,细到分区规划,以实现生态功能区在发展中得到切实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苏州市;生态功能;分区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4.2 [文献标识码]B
一、背景与意义
1.理论支撑
传统的城市建设片面追求城镇化率的提高与城市经济效应的发挥,割裂了居民生产生活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现代城市生态学站在全局观的角度上,将城市视为由城市居民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理论要求城市建设者在城市规划与具体实践的过程中摒弃传统的以城镇产业规模增长、城镇用地面积增大与城镇居民数量增多为标尺的评价体系,逐步重视对城市生态功能的培养,在规划和建设中划分专门的生态维护区域,在城市生态系统的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实践验证
苏州市地处长江三角洲东南部,西南滨临太湖、东北倚靠长江、京杭大运河南北纵贯,自然生态条件优越,精耕农业发达,自古被称为鱼米之乡,孕育出人与自然相映成趣的园林景观与古城文化。然而,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初期,苏州市大量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工业企业,经营方式相对粗放。大量肥沃耕地被挪作工业与城镇用地,长江与太湖也随之受到严重污染。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镇外围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严重阻碍了苏州城市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能量物质输入与污染废物排出过程,不利于城镇生态平衡与城市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生态文明城市首先必须是一个健康平衡的城市生态系统,要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物质消耗与再生的平衡、能量输入与输出的平衡。为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苏州市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行生态功能分区实践,通过合理划分并建设生态功能区,有侧重地保护重点环境资源、治理首要污染问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与观光产业,在发展中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力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苏州市以“国家创新基地、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人居环境、现代江南水乡”为城市发展目标。依据城市本身依江倚湖的自然环境特征与农耕古城的社会文化传统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以城市生态经济区为发展核心、以生态农业与观光产业区为环境保护屏障、以长江/太湖水保护区为环境治理重点,形成各有侧重的三道环状生态功能区划。
三、分区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1.区域异质性不明显
分区是指以地域分异规律为基础,将一定的地理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单元,以明确不同区域在要素特征上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从而为人类活动提供区分依据的过程。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人类活动影响程度等地域分异规律进行地理空间分区,从而明确各区域的主要生态问题与生态环境的脆弱程度,并为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从苏州生态功能分区的现状来看,各一级分区的区域异质性并不十分明显,北部沿江农业与城镇生态经济区和太湖水域周边的农业经济地带、中部城市生态经济区与工业园区内大量工厂企业、南部太湖水环境保护功能区与中部大量湖泊湿地的差异性区分并不显著。
2.配套措施相对落后
生态功能分区是否能达到良好的环境涵养与保护效果,关键在于相应配套措施是否能及时跟进。苏州生态功能分区规划出台后,市政府虽然已经初步确定了禁止或者限制开发的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总面积达到3000余平方公里,然而完全禁止开发的区域面积仅有68平方公里,可见限制力度并不够大。
在划分禁止与限制开发区域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政府应当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尽量减少当地农民因禁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遭受的损失。以此与生态功能分区本身相配合,生态治理的成效才能更加显著。
四、解决措施与建议
1.保护生态功能分区的生态异质性
必须充分保护各生态功能分区的生态异质性,努力维护不同区域的生态特征,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生态优势,不同区域的多样性与异质性提升苏州市整体生态环境的稳定性。例如中部湖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是苏州整体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撑,也是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优势区域。应当充分维持其湖泊湿地特征,增强其生态支撑作用。
2.制定有针对j生的环保措施
明确各生态功能分区生态要素的一致性与差异性,突出各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做到因地制宜,各有侧重。例如,在就中部湖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而言,湿地对改善和调节人居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被称为“自然之肾”,既能调节江河湖泊的水位,也能提供多种动植物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生态价值多种生态服务和社会经济价值。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原则要大力保护湿地,提高湿地研究的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湿地监测系统,全方位多途径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3.合理安排经济活动
依据各生态功能区域内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对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的生产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既使区域内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而又不至于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持续地发挥区域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功能。
4.分区规划建议
依据《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大纲2009—2020》所载规划,苏州全市按照生态环境基质的差异性与生态区划的相对完整性统一划分为5个一级生态功能区(如图)
——北部沿江生态农业与城镇生态经济区:主要是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与昆山市非沿江部分。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要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合理配制公共绿地,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适度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发,发展生态农业。
——中部城市生态经济区:主要是吴中区、姑苏区、虎丘区与工业园区的一部分。苏州市的主城区位于本区。因此,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要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合理配制公共绿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工业和旅游服务业,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限制人口发展规模。
——中部湖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主要是相城区、吴江市与工业园区的一部分。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要加大湖泊及湿地的环境保护力度,农业及养殖业的发展必须做好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保证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发展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服务业。
——南部太湖水环境保护功能区:主要是属于苏州的太湖水域本区位于苏州市南部,主要为太湖水体及湖心岛分布区。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强湖泊生态建设,实现太湖水的实时监测与污染防治。
五、结论
苏州市作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城市的典型代表,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前提下率先系统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在建设生态功能分区方面成效显著,有效地利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对本区域乃至于全国范围内向新型城镇化道路迈进都有借鉴意义。然而,要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分区的环保功效,还需因地制宜,突出城市生态系统的地域性,了解、尊重与发扬城市自身的地域特点,扬长避短地进行环境保护与生态保养。
[责任编辑: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