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看此花时
2014-04-23龙应台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注解,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每个人,来到“花”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明白”。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
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真的,不好说。
蝴蝶结
“阿婆,我要这一束!”
黑衫黑裤的老妇人把我要的二十几枝桃红色的玫瑰从桶里取出,交给小孙儿,转身去找钱。
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
“死婴那,这么憨慢!卡紧,郎客在等哪!”老祖母粗声骂起来,还推了他一把。
“没要紧,阿婆,阮时干真多,让伊慢慢来。”
安抚了老祖母,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埃塞俄比亚的老弱妇孺在一个接一个地饿死,纽约华尔街的证券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王爱莲,补习费呢?”
林老师的眼光冷冷的。王爱莲坐在最后一排;她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虽然她个子也矮。六十个学生冻冻地缩在木椅上,没有人回头,但是不回头,我也能想象王爱莲的样子:蓬乱的头发一团一团的,好像从来没洗过。穿着肮脏破烂的制服,别人都添毛衣的时候,她还是那一身单衣。冬天里,她的嘴唇永远是蓝紫色的,握笔的手有一条一条筋暴出来。
“没有补习费,还敢来上学?”
林老师从来不发脾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你。
“上来!”
王爱莲抽着鼻涕,哆哆嗦嗦走到最前排,刚好站在我前面;今天,她连袜子都没穿。光光的脚夹在硬邦邦的塑胶鞋里。
“解黑板上第三题!”
林老师手里有根很长的藤条,指了指密密麻麻的黑板。
王爱莲拿起一支粉笔,握不住,粉笔摔在地上,清脆地跌成碎块。她又拾起一支,勉强在黑板边缘画了几下。
“过来!”
老师抚弄着手里的藤条。全班都停止了呼吸,等着要发生的事。
藤条一鞭一鞭地抽下来,打在她头上、颈上、肩上、背上,一鞭一鞭抽下来。王爱莲两手捂着脸,缩着头,不敢躲避,不敢出声;我们只听见藤条扬上空中抖俏响亮的“簌簌”声……
第二天是个雨天。我背了个大书包,跟母亲挥了挥手,却没有到学校。
我逛到小河边去看鱼。然后到戏院去看五颜六色的海报。然后到铁轨边去看运煤的火车,踩铁轨玩平衡的游戏。
并不是王爱莲的血吓坏了我,而是,怎么说,每天都有那么多事要“发生”。
我每天背着书包,跟母亲挥手道别,在街上、在雨里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记熟了七贤三路上每一个酒吧的名字……
被哥哥抓到、被母亲毒打一顿,再带回林老师面前时,我发觉,头上长疮的王爱莲也失踪了好几个星期。我回去了,她却没有。
王爱莲带着三个弟妹,到了爱河边,跳了下去。大家都说爱河的水很脏。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医院里,医生正在响亮的哭声中剪断血淋淋的脐带;鞭炮的烟火中,年轻的男女正在做永远的承诺;后山的相思林里,坟堆上的杂草在雨润的土地里正一寸一寸地往上抽长……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有删节)
龙应台“人生之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