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泗水联社成功开办首笔个人林权抵押贷款
2014-04-22邴军张亚男
邴军 张亚男
为进一步提高信贷服务水平,丰富信贷业务品种,泗水联社在不断开发新的信贷业务品种基础上,于2013年末推出个人林权抵押贷款,不仅解决了林权所有者贷款担保难问题,而且为其发家致富开辟了新的资金融通渠道。
林权抵押由于林木防护或保护的特殊性一直制约了信贷业务的拓展。为有效解决部分林权所有者抵押担保难问题,该联社在对辖内客户信贷需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多次与当地林业局咨询、洽谈,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并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个人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根据个人林权抵押贷款的特殊性,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林权抵押期限、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综合考虑,由借贷双方合理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5年,另外林权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林权证》规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林地承包年限,若林地使用权系借款人或抵押人租用,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已缴纳林地使用权租金的年限;贷款利率方面,个人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利率加上浮50%,设置林权抵押贷款利率的最低限制,在贷款额度方面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综合还款能力、经营效益及抵押林木的评估价值等情况合理确定,且抵押率控制在5096以内。为提高林权抵押贷款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时,其所依托的林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林权抵押贷款原则应追加2名以上的保证人,保证人应具备保证资格和担保能力且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借款人应与保证人签订《反担保协议》。
2014年1月14日该联社成功办理了首笔个人林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350万元、期限5年,此笔林权抵押物占地1325亩,已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休权证书及相关部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