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
2014-04-18张晓晖
张晓晖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局,四川 绵阳622750)
绵阳市位于四川盆地的西北部,地处涪江中上游,地跨四川盆地大区和盆周山地大区两个不同的综合自然区,既是长江的水源涵养区,也是四川盆地的绿色屏障。在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属岷山、大巴山重点治理片区,在四川省森林防火发展规划中属绵广治理片区。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等级划分标准有Ⅰ级火险县4个:平武、北川、安县、盐亭;Ⅱ级火险县3个:江油、梓潼、三台;Ⅲ级火险县2个:涪城、游仙。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巩固林业建设成果意义重大。
1 现状
全市各县市区共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7支,共500余人,主要扑火装备有运兵车辆、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消防水泵、发电机、油锯、割灌机、二号工具、三号工具、砍刀、大斧、手电筒、消防桶、组合工具、个人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望远镜、GPS定位仪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主要以当地林业局机关男职工为主,由乡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组成了义务森林消防队,共计24支。周边社区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民兵、在家青壮劳力为主要力量。经过森林防火技能培训,掌握了科学扑火和火场安全逃生基本知识,拥有基本的防护和通信装备,能够熟练使用扑火机具。
2 具体做法
2.1 强化队伍建设,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均组建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在近年的森林扑火战斗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真正做到了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另外,村级山林管理巡查员队伍则按每千亩山林设置2名护林巡查员的标准配备护林巡查员,做到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范围,主要负责对本村山林的巡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对野外生产用火进行监督和管理,制止私自用火,承担火情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林业局统一管理辖区内扑火队伍,进入防火期扑火队员以防火巡查为主要工作;扑火队员由各自扑火队长管理,定期进行扑火演练,在高火险天气不许外出,保证随叫随到。平时,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协助本乡镇或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和巡山护林,严禁违章用火。扑救森林火灾坚持以本乡镇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外乡镇支援为辅的原则,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
2.2 规范工作机制,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我市、县修订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运行管理制度。严格值班制度,森林高火险期间,各县市区林业局实行24 h轮流值班,时刻处于待命状态,确保一旦有火警报告,就能及时出警处置。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队员在扑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守则,服从指挥,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岗位责任制等形式,构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2.3 落实技防措施,夯实森林防火工作基础
近年来,市县财政每年均多方筹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专门用于森林防火设备支出、工资报酬、培训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森防装备上,财力较好的县每年都补充和更新部分设备。
3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森林防火经费严重不足
没有稳固的队伍建设经费,部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给扑火队员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但工资福利待遇偏低。义务消防队伍没有固定的工资,队员纯粹是义务性质的,更没有队伍建设资金。由于经费不足,培训工作未实现全员培训,无法满足当地森林防火的需要。
3.2 物资储备不足
虽然每年县防火办均会补充一定数量的森林消防装备,但森林防火消防专用车、运兵车不匹配,不能满足当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需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快速反应能力和扑救火灾能力大打折扣。
3.3 管理训练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各支森林消防队伍均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演练,各县防火办也会每年组织较大规模的培训演练,但由于人员的组成并非脱产,有的身兼数职,这些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演练,人员往往无法全部到位,难以达到高素质、高战斗力的目标。目前,我市森林消防队伍,由于经费原因,每年只是在进入防火期,对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扑火技能培训,没有达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防火需要。
3.4 投入相对不足,防火基础设施薄弱
“四网两化”(林火预测预报网、通讯网、瞭望探测网、林火阻隔网,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工具机具化)建设严重滞后,没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的扑火任务重,物资消耗大,各乡镇承担不了义务扑火所开支的经费。所配备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数量不足,如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无法及时补充。
4 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建议
4.1 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制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要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营房,使人员办公、生活有场所,车辆、机具、装备存放有库房,训练、开展活动有场地和设施 。
4.2 扑火机具装备和器材配备上,要以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为标准,缺少什么就补充什么,需要什么就装备什么。要努力实现通信装备数字化,更新和完善通信网络设备,确保在辖区内扑火通信无盲区。4.3 建立以财政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经费和森林消防队伍正常经费都应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要按照森林防火费用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及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积极争取编委、财政支持,力争到“十二五”末期,80%的一、二级火险县要建立起有编制、有财政经费保障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