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编纂与地方话语权争夺
——以宋至清代对卢光稠的记载为例
2014-04-17尹慧琼谢宏维
尹慧琼,谢宏维
(江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史志编纂与地方话语权争夺
——以宋至清代对卢光稠的记载为例
尹慧琼,谢宏维
(江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史志编纂既是国家意志延伸的重要渠道,也是地方表达话语权和构建话语机制的重要载体。由宋代至清代,地方志的编纂愈来愈多地在接受国家意志的过程中呈现出对抗、争夺的姿态,进而突出地方色彩,摆脱了“失语”的困境。卢光稠这一人物形象在历代方志中交错繁复的变化,便是国家和地方社会力量博弈生动而深刻的体现。
方志;卢光稠;地方话语权;争夺
方志是由官方主导编纂、带有鲜明政治色彩的地方文献,包括全国性总志与地方性省、府、州、县志。方志编纂一方面是国家延伸权力、传达统治意志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也是地方社会表达话语权的重要载体。从宋元至明清时期,地方修志活动渐趋繁盛,修纂手法日趋成熟,并且随着方志编纂者的本土化,越来越着重于地方文化再造与地方形象的构建。尤其自清代以来,地方意志浓墨重彩地体现在方志编纂之中,开始与国家意志发生摩擦,掀起话语权争夺的波澜。人物记载是方志编纂的一项核心内容,方志中对于重要人物的褒贬评价往往直接反映国家或地方的政治观念。本文试以对唐末五代人物卢光稠*关于卢光稠的研究尚显简略,未见专门著作,相关论著有刘卫平主编:《赣南正气歌》,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11月;谢宗瑶,卢星楼编《赣州》,旅游教育出版社,2001年;政协宁都县委员会编:《宁都县文史资料》,政协宁都县委员会出版社,1989年11月;赖启华主编:《早期客家摇篮宁都》,中华国际出版社,2002年5月;龚映华撰:《风水赣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7月;黄义仑:《卢光稠传略》,《上犹县志资料汇编》,1986年第一期。的史志记载为例,阐述其历史形象的复杂变化过程,并分析其变化的原因,籍此探讨地方话语权争夺的历史事实。
卢光稠(840—911年),字茂唏(一字茂熙),虔州*卢光稠的籍贯问题历来存在争议,《新五代史》载:“卢光稠、谭全播皆南康人也”;《新唐书》载:“虔人卢光稠”;《资治通鉴》载:“南康贼帅卢光稠”;《大明一统志》载:“五代卢光稠,上犹人”;嘉靖《赣州府志》载:“唐卢光稠,始为宁都新田人,后寓南康郡,即今之赣县是也,上犹万安俱志其为乡人,因其子孙流布之广而兼收之。”康熙三十五年《上犹县志》载:“卢光稠,石溪都人”;乾隆六年《宁都县志》载:“卢光稠,怀德乡清音里人”同治《万安县志》载:“卢光稠,良江人仕”。今有邓文钦:《关于卢光稠与谭全播为宁都籍的考证》,《宁都县文史资料》,1989年11月;龚映华:《风水赣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7月。(今赣州)人氏,唐朝末年赣南农民起义的领袖*关于五代时期的赣南地域社会可参考伊藤宏明:《唐末五代期における江西地域の在地势力について》,《中国贵族制社会の研究》,京都,同朋舍,昭和六十二年(1987年)。,唐僖宗光启元年(885年)拥兵起义,以郡人谭全播为谋士,占据虔州,并攻占韶州、潮州。统治虔州的26年间,拓宽了赣州城,修筑了拜将台、寿量寺、郁孤台等,可谓卓有功绩。卢光稠是赣州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且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位首领,时至今日,赣州人民多以“英雄”誉之。然而,卢光稠(下文简称卢氏)在历代史志记载中的形象颇为复杂,论调交错,褒贬不一,折射出各种政治意志的对抗与争夺。
一、初见笔墨——宋元史料对卢光稠的早期记载
宋元时期对卢氏的记载主要集中于《旧五代史》、《新唐书》、《新五代史》、《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等史书。这一时期的记载多侧重于用官方化的语言勾勒历史线条,并未过多地汲取民间元素,但已为后世方志的修纂者打下了牢固基础。一方面是对卢氏经历的记述,成为地方官修史书套用的模板;另一方面体现在人物论调上,欧阳修等人的“先贤之言”也对后世修撰者产生了深远影响。
最早有关卢氏的记载见于北宋薛居正所修《旧五代史》,而所载内容言辞简略,仅陈事件:
虔州本支郡也,兵甚锐,自得韶州益强大,升为百胜军使。始洪州之陷,卢光稠愿收复使府,立功自效,上因兼授江西观察留后。[1](卷六《梁书》)
本条史料附载于《太祖本纪》中,可见卢氏及其事迹已经引起了统治阶层的关注。
与薛居正处于同一朝代的欧阳修与宋祁共同修纂的《新唐书》对于卢氏的记载与评论却大不相同:
光启元年(885年)正月庚辰,荆南军将成汭陷归州。是月,王绪陷汀、漳二州。南康贼卢光稠陷虔州。[2](卷十《本纪》)
虔人卢光稠者,有众数万,据州自为留后,又取韶州。隐(刘隐)与争之,战不胜,悉师攻虔州。光稠伏军棹战,隐纵驱,伏发,挺身免。天祐初,始诏隐权节度留后,乃遣使者入朝,重赂朱全忠以自固。是岁,光稠死,子延昌自称刺史,为其下所杀。更推李图领州事。图死,钟传尽劫其众,欲遣子匡时守之。不克,州人自立谭全播为刺史,附全忠。[2](卷一九零《列纪》)
《新唐书》对卢氏定义为“贼”,认为他拥兵自立,对其“叛乱”行为大加贬斥。较之《旧五代史》,关于卢氏的记载同样是附于《太祖本纪》当中,不同的是,《新唐书》又将其事迹列入《列纪》当中,记载较为详细,篇幅有所增加。
欧阳修在与宋祁合修《新唐书》之后,又私修《新五代史》。他认为《旧五代史》的记载过于简约,尤其是对于人物的记载不足以彰显春秋大义。五代之季,天下大乱,“当此之时,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搢绅之士安其禄而立其朝,充然无复廉耻之色者,皆是也。吾以谓自古忠臣义士多出于乱世,而怪当时可道者何少也,岂果无其人哉”[3](卷三四《一行传》),他作《新五代史》的目的,正是为了抨击这些他所认为没有“廉耻”之徒。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反映出对封建礼教的极力维护,所谓“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4]。秉着春秋之笔,《新五代史》对于卢光稠记载如下:
卢光稠、谭全播,皆南康人也。光稠状貌雄伟,无佗材能,而全播勇敢有识略,然全播常奇光稠为人。唐末,群盗起南方,全播谓光稠曰:“天下汹汹,此真吾等之时,无徒守此贫贱为也!”乃相与聚兵为盗。众推全播为主,全播曰:“诸君徒为贼乎?而欲成功乎?若欲成功,当得良帅,卢公堂堂,真君等主也。”众阳诺之,全播怒,拔剑击木三斩之,曰:“不从令者,如此木。”众惧,乃立光稠为帅。是时,王潮攻陷岭南,全播攻潮,取其虔、韶二州。又遣光稠弟光睦攻潮州。光睦好勇而轻进,全播戒其持重,不听,度其必败,乃为奇兵伏其归路。光睦果败,走潮,人追之,全播以伏兵邀击,大败之,遂取潮州。是时,刘岩起南海,击走光睦,以兵数万攻虔州。光稠大惧,谓全播曰:“虔、潮皆公取之,今日非公不能守也。”全播曰:“吾知刘岩易与尔!”乃选精兵万人伏山谷中,阳治占地于城南,告岩战期。以老弱五千出战,战酣,伪北。岩急追之,伏兵发岩遂大败。光稠第战功,全播悉推诸将,光稠心益贤之。[3](卷四一《杂传》)
梁初,江南岭表悉为吴与南汉分据,而光稠独以虔、韶二州,请命于京师,愿通道路,输贡赋。太祖为置百胜军,以光稠为防御使兼五岭开通使,又建镇南军,以为留后。开平五年,光稠病,以符印属全播,全播不受。光稠卒,全播立其子延昌而事之。[3](卷四一《杂传》)
与《新唐书》、《旧五代史》一样,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仍未将卢氏列入正传,而是将其列入了《杂传》当中,并在记载的过程中加入了诸多较为细致的情节描写,如卢氏与谭全播的对话,记载甚为详细。自古以来,凡是能入官方史书者,可见其非同一般。况且,欧阳修还花了不少笔墨来记述卢氏,由此可见,卢氏这一人物形象正在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欧阳修对卢氏的评价为“无佗才能”,对其起义行为评价为“聚兵为盗”,可见欧阳修对卢氏极尽贬斥之意,他认为“中国之祸,篡弑相寻”[3](卷六一《吴世家》),卢氏趁势而聚兵自拥的行为是违背封建礼教以下犯上的图谋。所以尽管卢氏卒时有举贤让能的高风亮节,但欧阳修仍将其定义为“盗”。
同时期司马光所撰《资治通鉴》对于卢氏的记载如下:
南康贼帅卢光稠陷虔州,自称刺史,以其里人谭全播为谋主。使其子延昌守之,进围潮州,刘隐发兵击走之,乘胜进攻韶州。隐弟陟以为延昌有虔州之援,未可遽取,隐不从,遂围韶州。会江涨,馈运不继,光稠自虔州引兵救之,其将谭全播伏精兵万人于山谷,以羸弱挑战。大破隐于城南,隐奔还。全播悉以功让诸将,光稠益贤之。八月,虔州刺史卢光稠以州附于淮南。于是江西之地尽入于杨氏。光稠亦遣使附于梁。四年辛丑,以卢光稠为镇南留后。[5](卷二五六)
虔州刺史卢光稠疾病,欲以位授谭全播,全播不受。光稠卒,其子韶州刺史延昌来奔丧,全播立而事之。吴遣使拜延昌虔州刺史,延昌受之,亦因楚王殷密通表于梁,曰:“我受淮南官,以缓其谋耳,必为朝廷经略江西。”丙寅,以延昌为镇南留后。延昌表其将廖爽为韶州刺史,爽,赣人也。吴淮南节度判官严可求请置制置使于新淦县,遣兵戍之,以图虔州。每更代,辄潜益其兵,虔人不之觉也。[5](卷二六三)
司马光所撰《资治通鉴》对其事迹的描写与《新五代史》相比略显粗糙,但个人感情色彩仍然非常浓厚,将卢氏定义为“贼”,基本上沿袭了《新五代史》与《新唐书》对卢氏的评论基调。南宋袁枢所撰《通鉴纪事本末》,大部分抄写于《资治通鉴》,未见人物评论。
综上所述,宋元史书记载对卢氏的评价并不高,甚至是视为反面教材,“贼”或“盗”这种十恶不赦的罪名与之相伴始终。从官方史书的记载中很难看出卢氏是如何为“贼”又如何为“盗”的,相反,更多突出的是卢氏卒时让贤与谭全播拒而不受是一种让人敬仰的行为。总的来说,宋元时期并未见地方上有关卢氏的文献记载,很难了解到这一时期地方上对卢氏的态度,这也反应了这一时期地方失语现象,国家意志占据着历史书写的舞台。
二、褒贬鲜明——明代方志中卢光稠地方形象的改变
明代是方志修纂体系形成与发展的时期,地方上开始有了书写自己历史的官方文本,开始初步掌握相对独立的话语权。明代方志对卢氏的记载较多,但因众多方志遗失而未保存下来,现今能见到的不过寥寥几部而已,仅能以这几部方志资料作必要分析。
书于天顺五年的《大明一统志》,对卢氏的记载如下:
五代卢光稠,上犹人,唐末群盗蜂起,光稠为虔州防御使,状貌魁特,起义兵,众推为帅,请命于梁,拜镇南军节度使,进开国侯,卒,子延昌复帅。虔父子相继捍御郡人,德之立庙奉祀,五世孙世亮事母以孝闻。[6](卷五九)
卢太傅庙在府城东北,太傅,卢光稠也。唐末藩镇以虔韶二州请命于梁,既卒,韶人立庙祀之。宋加封太傅庙,号忠惠。[6](卷七九)
《大明一统志》作为一部官修权威性著作,对于卢氏的记载颇有赞扬之意,将其事迹放入了《人物》纪中,称其长相为“状貌魁特”,称其将兵为“义兵”,称其起义行为为“捍御郡人”,言辞之间都是对卢氏的褒奖。更为重要的是,北宋史书中未记录的郡人德之立庙这一事件,《大明一统志》将之记录在案。不仅其家乡虔州百姓为之立祠庙,就连卢氏当年占领的广东韶州府也为之立祠庙,称为“太傅庙”,这足以证明卢氏在当时的影响力非同一般,的确是因捍御有功而深受百姓爱戴。
嘉靖《江西通志》对其记载如下:
卢光稠,状貌雄伟,为众所推,当南汉分据之时,独以虔韶二州请命于京师,愿通道输贡赋,遂授本州防御使。[7](卷三五《人物》)
卢光稠,上犹人,唐末群盗蜂起,光稠为虔州防御使,状貌魁梧起义兵,众推为帅,请命于梁,拜镇东军节度使,进开国侯。卢延昌,光稠子,继父帅虔,捍御有功,郡人德之立庙,祀其父子焉。[7](卷三七《人物》)
嘉靖《江西通志》对卢氏的记载放于人物志当中,人物篇是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地方志中有一种独特的为其它专志所不能取代的教化功能。在编纂地方志时,地方官员往往把郡中一些有才有德引以为傲之人加以记载,以突显当地声望。嘉靖《江西通志》将卢氏与赣州府、南安府历代具有贤德功绩者并列,对卢氏无异于是一种肯定和认可。
嘉靖《赣州府志》对卢氏的记载延续了《大明一统志》的褒扬基调,记载如下:
五代唐卢光稠,始为宁都新田人,后寓南康郡,即今之赣县是也,上犹万安俱志其为乡人,因其子孙流布之广而兼收之。光稠雄伟无他技,时谭全播奇光稠,唐末南方群盗起,全播谓光稠曰:“天下汹汹,吾等无徒守此贫贱为也!”乃聚兵众推,全播曰诸君欲成功乎,当得良帅,卢公堂堂有若等主也,众佯诺之,全播怒拔剑击木三斩之曰:“悖吾令者如此木!”众惧乃立光稠为帅。梁初领表悉为吴与南汉分据,光稠独以虔韶请命京师,愿通道输贡赋,太祖置百胜军,以光稠为防御使兼五岭开通使,建镇南军为留后,捍御有功封朝列大夫,州人德之立庙祠焉。[8](卷十《人才》)
忠惠庙:旧提刑司西北,祀卢光稠。[8](卷五《古蹟》)
秩官:五代防御使,卢光稠、卢延昌、黎球、李彦图、谭全播。[8](卷七)
嘉靖《赣州府志》诸多地方记载了卢氏,包括《古蹟》、《秩官》、《忠义》。将卢氏放入了《忠义》行列中,使卢氏的形象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显然是将卢氏作为了一个正面人物来宣扬,“捍御有功”、“德之立庙”是其能够位列《忠义》的最主要原因。
嘉靖《南安府志》对卢氏的记载:
王高炯在西一百二十里,山水雄壮,五代时卢光稠生其间,累官至开国侯。[9](卷九《地理志》)
卢光稠,上犹人,郡盗锋起,为虔州帅,请命于梁,拜镇南安军节度使,进开国侯,子延昌继帅,捍御有功,郡人徳之立庙并记云。[9](卷三三《人物传》)
与嘉靖《赣州府志》对卢氏所持的褒奖基调一样,嘉靖《南安府志》对卢氏这一人物也是持肯定态度,在《地理志》与《人物传·武勋》中都分别提及,尽管记载稍显简略,但叙述却十分客观,将之列于《武勋》可见对其有褒奖之意。
除了江西地方志对卢氏有记载外,同时期广东的一些地方志对卢氏也有记载,如嘉靖《广东通志》记载如下:
卢光稠据虔州以攻岭上,其弟光睦据潮州,子延昌据韶州。高州刺史刘昌鲁、新州刺史刘潜及江东七十余寨皆不能制,隐攻韶州,龑曰:“韶州所赖者光稠,击之,虔人必应,应则首尾受敌,此不宜直攻而可以计取。”隐不听果败而归,因尽以兵事付龑,龑悉平诸寨,遂杀昌鲁等,更置刺史,卒,出兵攻败卢氏取韶潮。[10](卷五《封国》)
忠惠庙,在馆驿北,唐末禅梁时有保郡功,后人立庙祀之。[10](卷二二《神祠》)
卢光稠,今封为少傅,祠扁忠义。[10](卷八《秩官》)
嘉靖《广东通志》对卢氏的记载也较多,在《封国》、《神祠》与《秩官》中分别提及,尤其肯定了卢氏的保境功劳,封其为少傅,以忠义嘉奖,对卢氏赞誉有加。
从明代万历时期开始,方志对卢氏的记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由明前期的褒扬基调回归到宋代的贬斥基调。最为典型的代表是万历《江西省大志》,其对卢氏记载如下:
光启元年正月,南康贼卢光稠陷虔州,自称刺史,以其里人谭全播为谋主。[11](卷五《实书》)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卢氏又被重新冠以“贼”名,地位迅速下降。同时期万历《南安府志》也将前志中记有“捍御有功,郡人徳之立庙”等带有赞美性的字词抹去。更甚者还有天启《赣州府志》,在其卷首《凡例》中就开门见山对卢氏做了如下评价:
旧志有忠惠庙祠郡人卢光稠,韶州庙额亦如之,无亦以光稠在唐僖宗时曾为虔韶防御使,有保境功,追庙之耶,抑或其父子相继劫于余威,故称德頌功亦犹蔡州之祠吴元济,即考《唐书》载:“光启元年春正月,南康贼帅卢光稠陷虔州,自称刺史,以其里人谭全播为谋主。”书法抑何明且著邪,朱温篡唐在天佑四年,距光启初且二十二年,即云请命于梁,愿通贡赋,亦据防请后之故智耳,乘时之乱,为众所推,以刺史自立,专擅多年仍传其子延昌,而李彦图谭全播俱为帐下所推立。律以春秋之法在所讨乎?在所予乎?传其忠义是邪?非邪!削其官并删其传,所以诛僭窃于即死也,其起废始末则详见纪事中。[12](卷首《凡例》)
天启《赣州府志》为明代谢昭所修。谢诏对卢氏言辞犀利,极尽贬斥,称卢氏“专擅多年”,不但否定卢氏在旧志中的“忠义”形象,更是将之扣上“僭窃”罪名,削其官并删其传,将关于卢氏的事件放到了《纪事志》中。谢诏的观点对后世影响较深,清代的方志修纂深受其影响。
综上所述,较之前朝,明代方志中关于卢光稠记载更加丰富,形象更为鲜活,这一方面得益于方志修纂体系的不断成熟,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民间元素的融入。从论调上说,明代前期的一统志充分肯定了卢光稠的历史地位,地方府、县志亦将其作为正面人物进行表彰宣传;后期国修史籍笔锋斗转,由褒变斥,地方记载则亦步亦趋,响应变化。地方志必然要受主流意识形态的侵染,普遍被打上了王朝话语的深深烙印。[13]固然,明代的地方志已经开始出现一定程度上话语自由,但表达空间仍及其有限。在上文所述的两个历史阶段中,卢光稠的地方形象褒贬分明,与中央论调保持高度一致。“官修形式占主导地位的事实意味着国家力量的强大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14]。在这一时期,方志编纂仍然深受国家意志的掌控。
三、争论与博弈——清代方志中卢光稠形象的曲折变化
清代是方志修纂的繁盛时期。一方面,官修志书对方志修纂内容与体例都有严格要求,表明国家对地方话语的控制并未减弱;而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发言人的地方修纂团体也在迅速庞大,为地方话语权的发展打下桩基。卢氏在清代的方志记载中成为了一个富有争议性的人物,尽管清代方志的编纂方式和内容大多承袭明代,然而一经核较即可发现字里行间重要细节的差别及变化,这些差别和变化不仅融合于时代变迁,反应时代特点,更体现出国家权力格局及其演变趋势下的地方话语权争夺。
1.《大清一统志》中的卢氏形象
清代共修三部《一统志》,因康熙《一统志》关于江西部分已经遗失,因而难以了解其关于卢氏的记载,从剩下的两部一统志来看,乾隆《一统志》对其记载只简要陈述事实,未见对人物的评论色彩,而嘉庆志则删去了人物的记载,仅在《寺观》中提及,因而只能推论嘉庆年间卢氏形象或许不太重要,故将其删去。但仅以这两部志书来分析国家对卢氏的态度未免过于臆断。
2.《江西通志》、《赣州府志》与《南安府志》*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四部《江西通志》,分别为:康熙二十二年《江西通志》、康熙五十九年《西江志》、雍正十年《江西通志》、光绪四年《江西通志》;清代共有五部《赣州府志》,分别为:康熙二十三年刻本、康熙五十二年刻本、乾隆四十三年刻本、道光二十八年刻本、同治十二年刻本;清代共有五部《南安府志》分别为:康熙十二年抄本、康熙四十九年刻本、乾隆三十三年刻本、同治七年刻本、光绪元年刻本。中的卢氏形象
清代四部《江西通志》对卢氏的记载基本上抄袭于《五代史》,无一例外对卢冠以“贼”名。清代四部《赣州府志》内容和形式上基本没有什么变化,都是将天启《赣州府志》谢诏的严词评论照搬。这反映出通志与府志中的国家意志表达极其浓烈。
但清代五部《南安府志》对卢氏的书写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五部府志的评价有一个起伏变化过程。康熙十二年的府志书写仅陈事件,康熙四十九年的府志记载评价如下:
按光稠、全播当唐末乱世能保障兹土,使其民获旦夕之安,其功固不可没也,夫泽被枌榆而称頌迄于累业,岂得谓斯言过哉。然亦止于史家云云,略为之讳斯已耳,必如旧志一意铺张,而录其赠荫尊其名号,至谓宋初赠“太傅”,谥“忠惠”,又云相傅巳赠“卢王”,得毋失之太过乎!且此非可以相传云也,考《唐书》:“光启元年春正月,南康贼帅卢光稠陷虔州自称刺史,以其里人谭全播为谋主。”书法若此果出何代人手,而谓赠与谥能相假易耶,朱温篡唐尚在天佑四年,踞光启初已二十有二年,光稠之臣节彰彰明矣,即厥后请命于梁愿通贡赋,论者犹讥为据防请后之故智,旧志乃云请命于唐,梁主承制以行其信然耶,《五代史》志全播抚延昌及失地被执事甚明,今据事直书于全播之功无损也,然则志二人者匪唯铺张之无谓即曲为之讳,亦可以不必矣,赣志则削其官删其传,史例也,郡志著其官并録其传,乡评也,亦志之所以小异于史也,是故以乡之爱戴言之祀之乡贤载之,郡乘皆不得为过,当第传其事而或与史相刺谬将如欲盖弥彰,何异为改竄并备纪本末于此,庶可以传信方来,而二人之功依然未泯也。倘亦两得之道也矣。[15](卷十四《人物志》)
从内容上来看颇有为卢氏辩解的意向,赞扬卢氏、谭全播有保境功劳,称二人“功未泯”。乾隆三十三年的府志记载又回到仅陈事件,同治《南安府志》却笔锋斗转,不仅将前志的记载与评论删除,还增加了以下评价:
按此欧阳子《五代史》,全文叙事直而婉,详而核,此邦人物见史者不多,前志何以不载史文而纷纷于无稽之赠荫,可省之褒讥,真如郑夹漈所讥笑,当家之妇不事膳食专鼓唇舌者矣![16](卷十七《武略》)
可以看出修志者完全否定了前志对卢氏的评价,肯定了欧阳修《五代史》对卢氏定下的贬斥基调,称前志的辩解为“专鼓唇舌”。光绪《南安府志补正》的书写又回到了仅陈事件不作评价。
3.县志中的卢氏形象
根据史料记载,明代曾有四个地方争相书卢氏为乡人,“赣县、宁都、上犹、万安俱志其乡人,讳言称王事”[17](卷三三《宦业》),那么在清代国家对其持否定态度的大背景下,这四个地方的书写又会有何变化。
首先是《赣县志》*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四部《赣县志》,分别为:康熙二十三年刻本、乾隆二十一年刻本、道光五年刻本、同治十一年刻本。中的相关记载。清代有三部赣县志对卢氏有记载,康熙志的书写仅简要陈述事件;乾隆志记载了康熙四十七年赣县知县杨玠对卢氏的辩解,其评论曰:
赣旧志列卢光稠于《刺史》,又跻之《忠义》,而谢诏削之止入纪事,诏之言曰……是光稠之虔州取之于王潮而非取之于唐室也。视夫犯阙劫驾杀君篡国者不犹有阅?欧公之撰五代史也,十国称帝者皆列于世家,如光稠辈并列于杂传,亦以时无真主,谁为臣子,听其自为而已矣。然而唐史贼之,则何也?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唐社一日未屋则据唐之土者皆唐之贼也。朱温非贼乎?李克用非贼乎?王建、刘隐非贼乎?称帝者帝之,称王者王之,而光稠独蒙贼名,吾故曰不足以服光稠之心也,是故唐史贼之则可,赣志贼之则不必也。[18](卷十八《人物志》)
是时唐主寄生草窃执命,内无宗臣以为谋主,外无桓文以为强援,称兵自雄者差肩而立,孰为正,孰为伪哉?光稠取王潮二州而治虔,其受事若与钟传彭玕等而蕃,其时事则固己不王而王矣,何者赋税自予,生杀自擅,官爵自命,非王而何?原其始之所以属服于吴者,国兴造而势逼也,继之所以请命于梁者,倚援于大国将相势而动,乱吴而分其版章也,今作志者苐取其有保境息民之功可矣。[18](卷十八《人物志》)
杨玠对赣县历史人物卢氏持赞扬态度,论述其并未窃取唐土,肯定其“保境息民之功”,并且认为赣志不必“贼”光稠。
同治《赣县志》的记载则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一方面志书中增加了对卢氏的记载,分别在《武事》、《武勋》、《宦业》中都有大段描述,特别是仍然照搬了乾隆志中杨玠为卢氏辩解的言论。另一方面在《武勋》中又将卢氏的起义行为定义为“聚兵为盗”。因此,这一时期县志记载的意图显得较为复杂,既要符合国家意志,又要发挥地方话语权。
接下来分析《上犹县志》*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六部《上犹县志》,分别为:康熙二十二抄本、康熙三十六年刻本、乾隆十五年刻本、乾隆五十五年刻本、道光三年抄本、光绪七年刻本。中的卢氏书写。清代六部上犹县志已找到三部县志有关卢氏记载,康熙三十六年的县志记载如下:
卢光稠,石溪都人,状貌雄伟,有谋略,唐末兵乱,众推……梁祖进光稠节度使,检校兵部尚书,爵开国侯,薨,赠少保,子延昌嗣。宋初,赠太傅,追谥忠惠,相传卢已封王爵。[19](卷十一《人物》)
该县志对卢氏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称其“有谋略”,甚至还将“封王爵”的传说也记载在案。乾隆五十五年的县志又删去了对卢氏的记载,而道光志则出现对卢氏更加详细的描述,记载如下:
唐光启元年正月,邑人卢光稠取虔州,先是僖宗末群盗猖獗,王绪、王潮自光州渡江转掠洪、虔、吉诸州,民无宁宇,同邑谭全播谓光稠曰:“今天下汹汹乱且日起,我辈何忍坐视此景象也!”乃相与聚兵为守御计,众推全播为主,全播转推光稠,会王潮攻陷岭南,光稠乃命全播发兵攻潮,遂取虔韶,由是民得安业,今卢阳村口有卢公点兵台,遗址尚存。[20](卷十四《武事志》)
道光志的记载比康熙志更为详细,明确卢氏为本邑人,乡土关怀浓厚。而光绪志则是照搬了康熙志的内容,唯一的区别在于光绪志将最后一句关于“封王爵”的传说抹去,这反映出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县志编纂者为不与国家意志相抵触而将一些国家敏感词汇隐去。
接着是书写卢氏为乡人的宁都志*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两部宁都志,分别为乾隆六年《宁都县志》与道光四年《宁都直隶州志》。中的相关记载。清代共有两部宁都志对其有记载,分别为乾隆《宁都县志》与道光《宁都直隶州志》。乾隆志认为卢氏、谭全播“捍御有功”、“有善政”,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道光志的记载略有变化:
杨玠之论谓唐史贼光稠则可,赣志贼光稠则不必,谓不足以服光稠之心,其论亦未尝不平允,且谓谢诏以光稠请命于梁,愿通贡献为据防请后之故智,为不识光稠之意而直为史欺,復伸之曰光稠岂真臣于梁者哉?岂真有要于梁者哉?特以二州势孤,不过依梁以自固尔。今即杨公之言绎之,以光稠为唐贼,光稠或有辞,以光稠为梁贼,光稠又何以自解乎。然则光稠诸伪职,固不应入职官,况里居莫得而考又安得即载入阳都志。黎求为光稠将,光稠卒,子延昌立,球杀延昌而自代,是又为恶逆之尤者,此记武职表并删五人,亦以昭公义云尔。[21](卷二十《武职》)
可以看出道光志是平衡了杨玠与谢诏的言论,认为杨玠之言“未尝不平允”,而谢诏削其官的行为也有道理。总的来说道光志的评价比较中肯。
万安县的卢氏形象体现在两部县志中。万安县在旧志中也将卢氏列为乡人,但康熙《万安县志》*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三部《万安县志》,分别为:康熙二十八年刻本、道光四年刻本、同治十二年刻本。未见有关卢氏的记载,而同治志中则将记载加回,并且添加了一些新的元素:
卢光稠,良江人,唐为百胜军节度使,□为虔韶防御使兼观察使治虔,岭南韶雄皆其所蒞,唐末兵□,其治军旅征伐方略得宜锦衣縤帽军中,号“卢无敌”焉。旧有忠惠庙祀光稠,韶州庙亦如之,以军功进封朝□大夫,见赣郡碑记。[22](卷十二《人物》)
同治志中有非常细致的描写,如卢氏的治军方略、“卢无敌”称号以及“赣郡碑记”记载,这些在其他方志中均未出现过,这些元素极有可能是同治县志修纂者有意加入的,其目的无非是要抢立卢氏为本土人。
除以上四县外,江西还有一县有关卢氏的记载,即雩都县*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清代共有五部《雩都县志》,分别为:康熙元年刻本、康熙四十七年刻本、乾隆二十二年刻本、道光十年刻本、同治十三年刻本。(今于都县)。雩都县在明代未将卢氏列为乡人,康熙、乾隆与道光《雩都县志》都未见有关卢氏与谭全播的记载,而同治《雩都县志》中则加入了相关记载:
光启元年春,南康卢光稠取虔州,自称刺史,以于都谭全播为谋主,是时王潮攻陷岭南,全播攻取虔州,天復中取韶州,以光稠子延昌守之,……十年冬十一月,吴王谓将刘信拔虔州,仍以谭全播为右威卫将军领百胜军节度使,按谭全播系于都人,是时西南隔绝,虽不能奉命于唐,守虔七载亦有保境全民之功。[23](卷六《武事》)
《雩都县志》的书写并不是以卢氏为主角,而是以乡人谭全播为主角,以“保境全民之功”肯定之,这无疑也从侧面肯定了卢氏的起义行为与保境功劳。雩都志从清前期的不书写到同治时期的书写,与上述《万安县志》相似,都在表达一个共同的主题,即对独立地方话语权的寻求。
综上所述,清代方志对卢氏的记载体现出国家与地方在话语权上的激烈争夺。有清一代,通志、府志均以“贼”、“盗”、“专擅”等词汇为卢光稠定性,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可见国家至始至终都致力于对方志编纂基调的把控。但事实上,地方县志的修纂显然已经偏离了国家意志的预定轨道。清前期的县志或直接忽略对卢氏记载,或对其经历做简要陈述,偶有评价亦十分中肯,表现出一种讨论与思考的心态。而到了清中后期,地方县志在卢氏的描写过程中开始越来越强烈地体现本土关怀,尤其同、光年间,几乎所有相关的县志都能找到关于卢氏的记载,修志者大量地掺入地方元素,竭力抵消国家定下的消极基调,试图塑造具有地方色彩的卢氏形象。国家与地方在话语权上相互影响,相互争夺,直至王朝迟暮。
四、结语
由宋至清,对于同一人同一事,史志记载的卢光稠形象却不断发生改变,书写的巨大差异不禁让人深思,是什么人在书写地方历史,什么人掌握着地方话语权,又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地方话语权?
自古以来,历朝政府都把记载和编纂史书置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设置史官专职其事,拥有才学、见识、品德的文人成为了修史者的最佳人选,他们的思想符合朝廷意志,并且极力维护王朝正统。文人修史与国家权力的结合,使得历史书写极富政治色彩。*参考赵世瑜:《历史学即史料学:关于后现代史学的反思》,《学术研究》2004年第4期。卢光稠本来就是历史上富有争议性的人物,从封建王朝统治观念来说,卢氏无疑是封建礼教的悖逆者,修史者将之扣以“贼盗”之名理所当然,但从地方乡情观念上来说,他又是捍御有功的功臣,地方对其赞誉有加也合情合理。关键就在于谁掌握着书写之笔,谁便拥有话语权。宋元时期地方呈现失语状态,话语权几乎完全掌握在王朝国家手中,卢氏的形象不言而喻。
明清时期大规模修志,地方上开始出现表达话语权的官方文本。方志的不断修纂“代表了一个丰富的文化史传统,既是恢复地方历史记忆、建构知识学文本世界的尝试性活动,也是唤醒本土意识并转化为话语表述的象征性标志——地方志本身即是地方文化的自我记忆与自我意识,是人的文化活动的存在见证和具体记录”[24]。明代,由于方志编纂尚不成熟,方志编纂者以官方为主,地方话语权极其有限,于是出现了对卢氏由明前期的褒扬到明后期的贬斥反差鲜明的现象。清代,随着方志地位的不断提升、方志编纂制度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及地方士绅力量的壮大,方志成为了朝廷、地方官员、地方绅士争相染指的对象,围绕着三者所引发的话语权争夺也呈现出此起彼伏之势,卢氏形象也在方志编纂中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尤其是当王朝迟暮、中央力量衰退之际,占据着重要力量的地方绅士便掌控地方话语权,他们“对地方事务进行评议,突显地方特色,引导地方社会的价值取向,成为地方事务话语权的主体”[25]。地方绅士致力于地方文化再造与地方形象构建,试图通过历史文化本土化提升地方形象,同、光年间县志中卢氏形象的构建便是最好证明。
总而言之,地方志对卢光稠形象的诠释变化只是映射国家与地方社会治乱环境变迁的一个缩影,地方话语权的争夺体现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反映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地方民主意识与自由权利的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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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赘)
ChorographyCompilationandContentionforRightofSpeech——Focusing on the Record of LU Guangchou in the Chorography From the Song Dynasty to the Qing Dynasty
YIN Huiqiong,XIE Hongwei
(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Nanchang,Jiangxi 330022,China)
Chorography compilation is an important channel to extending the will of the state.Moreover,it is also important for local society to express its right of speech and even to construct its discourse mechanism.From the Song Dynasty to the Qing Dynasty,more and more local color was projected in chorography compilation,which assumed more confrontational posture in the process of receiving the will of the state.LU Guangchou,whose written image changed frequently in the chorography of successive dynasties,was a vivid and profound embodiment of the contention between state and local society.
chorography;LU Guangchou;local discourse;contention
2013-10-1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及民国时期湘赣边区的土客矛盾与区域社会变迁”(编号:08CZS010);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国家认同与区域文化改造:明代以来江西地方志研究”(编号:11LS03)
尹慧琼(1987-),女,江西赣州人,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谢宏维(1975-),男,江西萍乡人,历史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社会经济史。
K20
A
1000-579(2014)02-0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