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与改进
2014-04-17岳文喜邓勇张健
岳文喜 邓勇 张健
学校组织是一个有机系统,就管理而言,学校组织有着十分明显的科层特性,存在权力等级体系,即存在着决策层、中间管理与执行层、具体执行层等。在学校组织中,中间管理层是联接决策层和具体执行层的桥梁和纽带,相对于决策层,它是执行层;而相对于具体执行层,它又是领导层和管理层,起着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作用,其地位异常重要。
一、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的角色定位
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是指位于高职院校学校领导层与基层单位之间的教学、科研、后勤、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及附属单位的负责人。具体说来,可对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队伍做如下角色定位:
1.处于中间层的位置。中间层就意味着连接上层与下层,传递和反馈信息与情报,需要很强的协调沟通能力,需要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上有学校领导,下有普通教职员工,处于上与下的结合点上,是学院政令畅通的中枢,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中层干部既要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又要指导本部门员工开展工作,是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基层指挥员,具有骨干作用,同时又是学院具体工作的带头人,具有模范表率作用。
2.处于执行层的位置。中层干部是学校决策的贯彻和执行者,学院领导班子层面所做出的任何决策,都需要通过中层干部去贯彻和具体落实。学校决策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中层干部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3.处于中坚力量的位置。经过精心、严格选拔产生的中层干部队伍,整体上综合素质比较高,能力水平比较强,是学院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代表着学院的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是学院发展的中流砥柱。
4.处于参谋助手的位置。中层干部不仅要做到上情下达,更要研究分析所管部门工作和教职工队伍的各种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为领导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笔者对四川一些高职院校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发现近几年来,各高职院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抓好选拔配备工作,优化干部队伍学历、年龄、专业、性别结构,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但通过调研也发现,目前四川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不少高职院校的中层机构设置不太合理,缺乏必要的科学论证,导致学校管理的整体效益难以发挥;二是不少中专升格的高职学院,由于思维惯性的影响,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和监督等方面还与高职院校发展不相适应;三是很多高职院校都未能很好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出现一些中层干部只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的现象;四是未能很好实现教育培训与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的有机统一,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五是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存在考核主体不完备,考核指标细化不够,方式单一等现象;六是未能有效地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出现监督软弱无力、特别是群众监督流于形式等现象。
就中层干部个人而言,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政治理论素养不高,学习动力不足,政策理解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把握国家、地方及学院的相关政策,导致政策的贯彻执行出现偏差;有些人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能力不足,专业知识更新不够,往往凭经验办事;有些人缺乏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墨守成规,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缺乏执行力;有些人缺乏责任心,对工作斤斤计较,严重影响学院整体管理效益的发挥。
三、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改进策略
面对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地加以改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队伍,使高职院校自身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在于科学地发展,要求从机构设置、干部选聘、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都突出科学发展的要义。
1.科学设置中层机构,明晰职责,精简高效。高职院校中层机构的设置,必须结合国家政策和学院实际,科学论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反复论证,合理设置中层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权力、职能、责任范围,使职、权、责统一,有效避免因职责交叉而出现的相互推诿。同时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定编定岗定职定责,使责权利统一。
2.健全中层干部竞聘制度,民主平等,公开公正。首先,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高职院校应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竞聘制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中层干部试用制度等制度。同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干部考察评价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配套的问责制度。
其次,坚持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利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会议等及时发布中层干部竞聘公告,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竞聘岗位职责、条件等,鼓励教职工积极自荐,组织群众认真推荐。推荐、测评应考虑对干部的知情度和关联度,科学合理地确定推荐和测评的人员范围,既扩大参与面,又体现代表性。
最后,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考察和试用机制。综合采用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特别是一线教师的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可动员校内各方面人员参与,多角度获取真实信息,减少用人上的失误。同时,要增加干部任用的透明度,坚持任前公示制和试用制。
3.抓好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素质,提高能力。首先,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在干部的配备和后备建设上,不能搞年龄至上,一味强调年轻化,要做好老、中、青的结合,要根据高职院校管理的实际,合理构建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等,科学制订后备干部培养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把后备干部安排到一定层次岗位上锻炼,并适时选派干部外出挂职锻炼,以开阔视野,增长管理才干。
其次,做好中层干部岗前教育培训。制订和完善中层干部岗前培训制度,加强对新任中层干部的岗前教育。培训的重点应放在思想政治教育和领导与管理理念的学习上,通过培训使其明确作为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道德、纪律等方面的素质,树立和强化其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
最后,建立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定期轮训制度。通过中心组有系统地进行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与能力等的学习,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组织人事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中层干部进行在职或脱产轮训,保证每年对中层干部轮训一遍。
4.创新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方法,方式多元,科学有效。首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提炼出易于评价的核心指标,使之科学客观、易于操作。在实绩分析操作方法上,将能量化的指标作综合统计分析,形成比较规范的评价意见;将难以量化的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在实绩分析结果运用上,既重统计数据,又重群众评价;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
其次,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相结合。对中层干部实行动态考核,把平时考核、定期考核、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既关注目标完成情况,又进行必要的阶段性检查,同时注意整个过程的监控,把中层干部依据考核结果分成优秀干部、合格干部、试用干部,并实行动态转换,使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退。
再次,积极探索实行中层干部轮岗考核。为培养干部的综合能力和胜任多岗位及驾驭全局的能力,同时也为了预防腐败的滋生,对中层干部职位实行轮换制和严格的任期制。每次有1/3左右的职位实行轮岗,包括跨处、室,跨系、部之间中层干部职位的平职交流。通过构筑轮岗交流的平台,在较大范围、较高层次上整合优质干部资源。
最后,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为保障群众在干部任用与考核中的参与权、监督权,使干部真正对群众负责,就必须加大群众评价在干部考评体系中的比重。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多方式、多途径,全面掌握干部考评信息,并采取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5.完善中层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民主透明,有效制衡。首先,强化中层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中层干部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与反思,不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监督的自觉性和自我监督的意识。
其次,完善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中层干部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对中层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监察与审计责任,坚持对中层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坚持离任审计制度。
再次,健全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民主评议会、党风廉政建设会、教代会等形式来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检查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和为教职工服务等情况;通过教代会和有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中层干部的思想道德及管理工作作出评议,并提出建议意见,以督促中层干部改进工作。
最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选择和任用干部的依据。建立干部工作成绩的好坏不仅依赖于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认定,同时依赖于群众评判的干部任用和评价机制,避免有些干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舒心”的现象;发挥“群众信箱”的作用,设立干部廉洁自律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接待受理群众反映的干部问题,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
总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关乎高职院校长远发展的大局,一定要做好中层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培训提高、考核评价、监督制约等工作,营造尊重人才、培养人才、放手使用人才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支适应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素质高、能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推动高职教育的不断进步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