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4-04-17瞿少华张新征
瞿少华 张新征
(九江学院思政部 江西九江 332005)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瞿少华 张新征
(九江学院思政部 江西九江 332005)
美国“重返亚太”,大力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已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的领海安全、海上主权争端、海洋通道安全及海洋资源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针对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的海洋权益的影响,本文作者提出宏观战略与应对性策略两方面的对策思考。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 海洋权益 影响 对策
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高调宣布“重返亚太”,大力推行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 军事上,积极强化在亚洲地区的军事存在;经济上,以TPP为依托,力图在经济上主导亚太地区;外交上,美国以亚太地区为中心积极展开了密集外交攻势。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剑指中国,对我国的军事、经济、外交等产生一定影响,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尤为显著。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成为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将就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及我国应采取怎样的对策进行探讨。
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
海洋权益首先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其次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法》,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空间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的总称,包括海洋政治利益、海洋经济利益、海洋安全利益、海洋科学利益等方面。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海洋权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我国的领海安全、海上主权争端、海洋通道安全及海洋资源等方面的影响。
(一)直接影响我国领海安全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重要举措就是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军事部署与存在。一方面直接增加美军在亚太地区的驻军规模。根据规划,到 2020 年美国 60% 的海军力量将集中到亚太地区,未来亚太地区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也将从目前的 2 万人增加到 3.1 万人[1]。另一方面强化与亚太同盟国的军事合作,美国积极深化与日、韩、菲、澳等同盟国的军事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军事演习的层次、规模及次数。同时,积极扩大在大洋洲、东南亚及南亚的军事存在。最后为提高作战能力,美军还不断探索适用于亚太地区的新作战概念和样式,提出了“空海一体战”概念。美国在我国周边大兴武力直接关乎我国领海安全,虽然美国政府多次表态不是针对中国,但其军事战略态势足以表明其对中国的遏制意图。
(二)加深我国海上主权争端解决的复杂化
中国陆上和海上邻国众多,周边安全环境历来复杂,外部势力的介入无疑会使本来复杂的安全环境更加复杂化。我国海上争端主要集中在东海与南海,在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背景下,我国海上争端解决面临更加复杂化的境地。我国东海岛屿主权争端主要是中日钓鱼岛之争,中日钓鱼岛争端由来已久,2012 年以来因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的闹剧愈演愈烈。在钓鱼岛争端中,作为日本盟国和争端方外最重要的关系国,美国的立场格外引人关注。2012年7月,美国国务院便发表声明称,美关注日本此次收购钓鱼岛的计划,同时强调钓鱼岛“属于《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范围”[2],这说明美国政府已经先入为主地将钓鱼岛划归日本管辖范围,如果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发生摩擦,美国将偏向日本一方。2013年1月,希拉里·克林顿在华盛顿表示要“强化美日同盟,保障日本在冲绳海域的领土安全”[3]。显而易见,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偏日、亲日立场日渐明晰。日本自持自身军力及美国背后的支持在钓鱼岛争端上态度日趋强硬,全然不顾中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使得钓鱼岛争端和平解决的前景暗淡。
在南海岛屿主权争端上,随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深入与渗透,直接加深了南海主权争端的复杂化、国际化、多边化。2010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越南河内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上公开宣称南海问题是美国要优先解决的外交事务,主张建立南海问题的多边机制。希拉里这一言论明确表示美国将介入南海争端,企图使南海问题国际化,这为一些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争端的东南亚国家提供了保护伞,提升了该问题的国际化程度 。如在中菲南海争端问题上,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对菲律宾南海政策影响显著,菲律宾本一直奉着南海问题谈判应该严格地在东盟国家和中国之间举行,不需要美国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介入的态度。但自2010 年以来,美国对菲律宾军事安全做出一系列承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美国不但向菲律宾提供了 5.74 亿美元的援助,而且还向菲律宾许下提供新式军备、落实《军事互访协定》(Visiting Force Agreement),加强双边军事合作等承诺,这些承诺一方面为菲律宾军队提升武备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刺激了菲律宾军方利益集团激化南海争端,争取更多利益的冲动[4]。可以说“来自美国的外交鼓励、军备协助、安全承诺改变了菲律宾以往应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基础,成为引导和改变菲律宾南海政策的有力推手”[5]。菲律宾近年针对中国在南海争端问题上做出众多激进举措,深刻地影响了中菲关系和中菲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和平解决。
(三)对我国海上通道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海洋作为天然国际通道,战时能否畅通,决定着海上战争的胜负;平时能否畅通,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兴衰。我国是世界上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之一,其能源大多需要进口;同时我国又是一个贸易大国,其进出额在2013年已居世界第一,我国对外贸易额90%通过海运实现,海上通道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能源安全与经济发展。目前我国主要港口为起点的航线主要有东行、西行、南行与北行,其中西行最为重要,约占中国海外贸易总量的40%,西行航线中,印度洋—马六甲海峡—中国大陆航线尤为关键,中国石油进口运输80%要经过印度洋—马六甲海峡航线,此航线对我国来说堪称“海上生命线”。 此航线的重要战略地位引起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奥巴马政府提出“两洋”(印度—太平洋)新战略概念,积极布局印度洋、马六甲海峡周边地区,希拉里在《美国的太平洋世纪》一文中也表示:“美国在将东北亚地区传统盟友的基地安排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也将增强在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存在”,“美国也会寻找如何增加进入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行动渠道,深化我们与盟友和合作伙伴的联系”[6]。对此,美国积极加强与印度的联系,美印关系急剧升温,2010 年 11 月奥巴马访问印度期间明确表示美印拥有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在21 世纪必将是确定的合作伙伴关系。2012 年美国《国防战略指针》中也明确表述:“美国将与印度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7]。此外,美国加快在马六甲海峡周边地区军事存在,如在新加坡建立战斗机基地,邀请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参加2013年 “金色眼镜蛇”的军事演习。美印合作及美国加强在东南亚地区的军事存在,将使我国的“海上生命线” 印度洋—马六甲海峡航线处于美国的管控之下,对中国的能源与外贸运输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四)威胁我国海洋资源安全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将是能源的稀缺。根据英国石油公司发布的 2012 年《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全球石油储量仅可再用 54 年。目前数据显示,南海有含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180个,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资源总量的1/3,因此南海素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8]。南海丰富的资源引起美国及南海声索国窥觑与暗夺,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插手南海问题,偏袒东南亚有关国家争夺中国的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有损中国的能源安全。近年来南海周边国家也陆续通过和国外大国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公司的合作来对我国南海地区的资源进行掠夺。如菲律宾和阿莫科公司在南海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中进行过合作;越南到现在为止也与几十个国家的签署了多达 50 多份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合同,而且南海周边国家这种与国外石油公司以合作的方式进行南海资源掠夺开发越来越严重[9],直接威胁我国海洋资源安全。同时美国插手南海问题的背后与维护本国石油公司的利益,夺取南海资源紧密相关。90年代以来,美国的石油公司不断扩大与有关国家在油气资源开发上的合作,签订协议,联合勘探、开采,共同掠夺南海资源,现在在南沙海域参与勘探和开采的国际石油公司中,埃克森、美孕等美国公司占大部分[10]。美国这些石油公司掠夺南海资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海洋权益。
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分析
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的海洋权益已造成深刻影响,我国海洋权益面临重大挑战。党的十八大会议首次提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背景下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已关乎国运兴衰,本文作者探讨性提出宏观战略与应对性策略两方面的对策思考。
(一)宏观战略方面的思考
(1)加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妥善理性处理中美关系。中美两国是世界性大国,两国关系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亚太地区甚至全球的和平与发展。美国推出“亚太再平衡战略”虽然剑指中国,对我国海洋权益造成一定影响,但我们不能以此而作出针对美国有损大国关系稳定的报复性行为,应在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框架下,妥善理性处理两国关系。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要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国家领导人胡锦涛、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了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内涵与构建的意义,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内涵是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摆脱了传统大国与新兴大国对抗的传统模式。中美之间应加强多层次的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扩充合作新动力,深化包容互信的合作理念,从而为我国创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有利于地区的发展与稳定,也有利于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2)继续推行“与邻为善,与邻合作”外交战略,巩固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重视周边外交,坚持睦邻友好,促进共同发展,一直是中国外交的优先考虑。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政府一直提倡“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指导方针,尽力营造一个和平、和谐、合作的周边环境。然而自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周边一些国家纷纷响应美国感召,特别是一些与我国海上领土有争端的国家开始对我国主权的声张置之罔闻,甚至不惜对抗,即有损我国海洋权益,也破坏周边稳定环境。对此我国一方面继续坚持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方针,坚决反对外来势力插手,反对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多边化与扩大化[11]。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与多边合作,建立了多个层次的交往平台和合作机制,增进了共同的利益和彼此间的信任,既有益于周边关系稳定与繁荣也有利于我国海上争端的和平解决。
(3)加强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走海洋强国之路。以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的角逐正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和较量的主要形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竞争的主导方式和主要趋势,我们应增强综合国力走海洋强国道路。21世纪是海洋世纪,维护海洋权益,走海洋强国道路成为大国共识。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同时又面临众多海洋权益争端,唯有海洋强国才能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不受侵犯,海洋强国已关乎国运兴衰,我国应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和平”海洋强国之路。
(二)应对性策略方面的思考
(1)尽快完成我国海洋安全战略的构建与完善。根据目前的国际国内情势,我国已到了必须逐步解决海洋问题争议的重要时刻。为此,我国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及国家海洋安全战略,就显得十分紧迫,特别应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体制和机制建设,以实现阶段性目标,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确保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12]。我国海洋安全战略须在正确的战略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指引下有序进行,完成国内层面与国际层面的顶层设计,形成既有涵盖范围内的国内战略目标与国际战略目标;也有涉及领域的经济目标、政治目标与安全目标;还有涉及时间概念及战略步骤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等,从而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海洋安全战略的多维体系。
(2)建立我国海防危机管控机制。鉴于我国海上争端不断,尤其在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背景下,我国海上争端集中爆发,为此我国须构建海防危机管控机制以应付海上突发情况。首先应探讨并逐步树立海防危机管控模式。我国与周边国家在维护海洋权益的争斗中不断探索与总结经验,形成有效的危机管控模式。如我国与菲律宾在黄岩岛对持中成功维权,各方试图总结与概括为“黄岩岛模式”并将之应用于今后的实践中;其次统筹海防力量体系的构建。我国海防力量体系着重表现在防卫作战力量体系、执法力量体系、海上救援力量体系、应急处理力量体系、支援保障力量体系等,构筑成一个完整的海防力量体系,有效管控海防危机。最后建立集中统一、完善协调的指挥机制,一方面有各级海防力量与地方安防力量的联合指挥机构与作战系统;同时还要具备联合行动的协调协同办法、程序和措施的协调机制。
(3)国际法框架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我国海洋权益需要运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方面和手段,但无论利用何种力量与方法都离不开国际法。我国历来是崇尚和平的国家,“和为贵”的思想源远流长。外交上我国一向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尊重联合国宪章与宗旨,在《联合国海洋公约法》等国际法框架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体现了我国作为一个大国的责任与风范,也有利于维护世界与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因此当我国与周边国家出现海上争端的时候,应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有理”就是指在国际法上有理有据,合理合法,这样才能赢得国际舆论与道德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4)建立积极灵活的宣讲机制,营造正面的国际舆论环境。在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中,一些与我国有海上争端的周边国家在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背景下一方面鼓吹“中国威胁论”,另一方面大肆渲染、炒作、污蔑我国海军的维权行动,造成国际舆论解读不断,对我国维护海洋权益形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舆论,我国必须建立积极灵活的宣讲机制,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冲突等级、不同的国内外环境,调动各方媒体力量,积极主动地向世界说明中国致力维护世界和平,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把中央的第一声音向全世界传播,表明我国维权的决心与政策,积极引导国内外公众与媒体舆论,从而酿造一个正面的国际舆论环境,有利于我国和平解决海上争端与海洋权益的维护。
[1]Jonathan Greener. Sea change: the navy pivots to Asia[J].Foreign Policy, 2012(11):14.
[2]吴志成. 美国在黄岩岛与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缘何不同[J].现代国际关系, 2013(4):32.
[3]Hillary Rodham Clinton.Remarks with Japanese foreign minister Fumio Kishida after their meeting[J].Foreign Policy , 2013(1) :18.
[4][5]鞠海龙. 菲律宾南海政策中的美国因素[J].国际问题研究, 2013(5):63.
[6]Hillary Clinton. America’s pacific century[J].Foreign Policy, 2010(11):62.
[7]U S Department of Defense . Sustaining U S global leadership:Priorities for 21st century defense[J].Foreign Policy, 2012(1):5.
[8][11]罗会钧. 美国重返东南亚的中国因素与中国的战略应对[J].东南亚研究, 2011(05):61.
[9]关东.美国对中国南海问题的介入及对策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10]刘文文. 南海问题中的美国因素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 2012.
[12]金永明.中国海洋安全战略研究[J].国际展望, 2010(4):12.
(责任编辑闳玉)
本文为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背景下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研究(编号GJ1301)最终成果。
2014-07-07
瞿少华(1973-),男,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当代国际关系。
A
1673-4580(2014)03-00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