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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战视角下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创新

2014-04-16李静徐成成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警官执行力

李静 徐成成

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和输送人民警察后备力量的专业教育机构,依靠其专业的培养目标,定向的教学内容,以及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成为培养具有全面警察职业技能、警察职业知识、警察职业道德、警察职业意识的高素质警察人才的摇篮。公安院校毕业生是基层公安机关新警最重要的来源,也是基层公安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执行者,他们在纪律作风、学历层次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的推进及管理体制变革,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实战能力显著增强,但由于公安院校自身管理和教学内容的特殊性,使部分毕业生在公安工作岗位上的执行力、耐受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呈现出一定弱势,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当前公安院校在警务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服务公安实战的要求。当前公安院校必须从服务公安实战的角度出发,以公安机关满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在开展实战化教学的同时,着力创新警务化管理方式,使警务化管理服务公安实战,缩短公安院校毕业生初踏公安工作岗位的适应周期,从而实现管理育人的目标,促进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紧密契合。

一、公安院校毕业生初踏公安工作岗位存在的问题

公安教育是否符合公安实战的要求,关键看基层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公安工作岗位上表现的评价。公安院校学生有着定向的培养规格,使得基层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毕业生有着更高的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反馈出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初踏公安工作时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公安院校管理者和教育者的的重视。

(一)执行力不足,不能完全贯彻令行禁止的要求

“执行力,在公安机关就是指执行并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能力,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并实现其既定目标的能力。”①张兆端:《论警察简单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在基层公安机关看来,执行力的强弱,不仅体现着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同时也反映出警员令行禁止的警察意识和警察素养。基层公安机关对新入人民警察的执行力有着较高的要求,然而,部分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执行力不足,这成为基层公安机关反映的最突出问题。初踏警营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对公安工作没有深刻体验,从事的基本是程式性工作,不需要技巧,他们对待领导布置的任务在初期也能够按要求完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的从警热情和新鲜感褪去后,对自身角色的认知出现偏差,服从意识逐渐减弱,便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对领导布置的工作采取敷衍的态度。公安院校毕业生大多分配在基层工作岗位,警力和繁重任务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新警员在工作初期正常的休息时间被无偿占用,频繁地加班加点值班备勤,使他们在踏上工作岗位后的一个阶段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削弱执行力。同时,部分新警员对基层基础工作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怕麻烦、怕辛苦的心理导致不能按要求高标准地完成公安工作。

(二)警察专业素养不足,适应能力不强

人民警察的专业素养主要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和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知识结构、警察意识、警察技能技巧等各方面的职业专业技能知识。②左顺礼、段兴伟、冯超:《新形势下警察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科学内涵及意义浅析》,《新课程研究》2013年第3期。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对公安机关实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要求越来越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型公安队伍建设的推进也对具有执法者和服务者双重属性的公安民警的专业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对新入警民警专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他们看来,公安院校毕业生不仅需要有过硬的警察意识和素养,还需要有过硬的专业警察职业知识和警察职业技能,才能够胜任执法者和服务者的角色。然而,当前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工作中的表现却不能完全符合他们的要求。部分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反映公安院校毕业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自主学习能力不强,对待新知识、新技能没有学习的热情和动力;对案件办理流程等具体公安业务工作不熟悉,执法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很难与群众打成一片;同时适应周期过长,无法很快适应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节奏。

(三)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工作激情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需要创新公安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基层公安机关需要有更多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青年警员,从而在公安工作中能够领先一步,做到群众满意。然而从基层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反馈来看,许多新警员在踏上工作岗位学习了基本的公安业务工作后,便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创新警务工作的方法,不愿意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习惯于被动接受工作,导致很难提升工作效率,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部分公安院校毕业生由于缺乏明确的从警目标和具体的职业生涯规划,没有对自身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进行分析、测定,确立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并按一定的时间安排,采取必要的实际行动来实现目标。同时,长期单调的工作也极易使警员产生懈怠心理,对公安工作的热情下降,缺乏工作激情,在此情形下形成两种对待态度:一种是逐渐降低自我要求,出现“稀、拉、松”现象,警容风纪不整,举止不当,形象不佳,不思进取。另一种是选择离开公安队伍,到更有发展机遇的岗位上。

二、服务公安实战视角下警务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公安机关反馈的部分公安院校毕业生执行力不足、专业素养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不仅反映出公安院校毕业生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并不能完全适应服务实战的要求,警务化管理贯彻力度不足、控制力过强、管理形式单一。在当前改进教学方式,推进实战化教学的背景下,更需要对警务化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使警务化管理更能适应服务实战的要求。

(一)非常态化管理下预备警官执行力下降

“对于公安院校来说,警务化管理是学生管理的一种方式,更确切地说是公安院校管理育人的一种手段,其本质是学生的素质养成教育。”①阎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然而基层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毕业生执行力不足的反馈,说明警务化管理并未使学生完全形成自觉的执行力养成,不能将在学校的优良养成贯彻到公安工作岗位上。当前警务化管理存在的管理形式单一、过于刚性,警务化量化考核标准不够规范,长期处于这种强制性的管理体制,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和抵触心理,并对警务化管理产生厌倦和消极对抗,不能完全执行警务化管理的要求,导致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力下降。“学生管理是复杂的体系和过程,是管理者向被管理者施加影响和控制的体系和过程。”②高山:《世界一流警察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应彰显人性化理念》,《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警务化管理的执行者即学管干部在管理过程中必然会施加自己的影响,这对学管干部自身对警务化管理的认识和执行也提出了要求。学管干部如果没有统一的认识,便会导致不同建制的学生队伍约束程度不同,使学生在比较中产生不满情绪,阻碍警务化管理制度的落实。如果管理者不能将警务化管理的内容制度化和常态化,不能通过教育引导来促进学生的意识层面的养成、系统规律的日常管理促进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而是围绕着突出问题运转,当出现某方面问题时便强化该方面的警务化管理,当没有问题发生时便放松警务化管理,便会导致“一抓就死,一放就松”的现象。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警务化管理缺乏有效的权威贯彻,学生容易受到斜坡效应和不良示范的影响,一旦没有警务化管理检查的推力,便会降低对自身要求,导致执行力的减弱。

(二)控制型管理约束下预备警官学习自主性下降

在公安院校培养预备警官的过程中,如何处理教学与管理的关系,使教学与管理间能够达到平衡的状态,从而使预备警官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又有严格的警察素质养成,是公安院校所追求的目标。从学校的功能和特点来看,教育仍应是警务化管理的重点,即通过警务化管理的手段来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培养学生令行禁止的作风。警务化管理培养的是学生令行禁止的警察意识,这使得学生更多的是在警务化管理这种他律的严格约束下形成行为习惯,“警务化管理容易导致学生自我管理的弱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形成依赖性,尤其是日常生活自主性的弱化延伸到学习自主性的弱化,造成被动学习,影响到公安院校积极学风的形成,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③阎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警务化管理在客观上减少了学生的自主时间,学生缺乏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和拓展视野的动力,使得学生很难自由发展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不利于学习型警务人才的培养。

(三)单一化管理抑制预备警官目标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

公安院校的传统培养模式和分配制度,使得学生入校时就已经确定了方向,毕业后的去向也一清二楚,使得部分学生失去学习的压力和动力,缺少竞争意识和奋斗目标,不利于创新性警务人才的培养。警务化管理执行者对公安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缺乏明确的认识,其在日常的警务化管理中忽视学生的目标意识,缺乏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和帮助,学生在校缺乏明确的奋斗目标,从而使得其在工作岗位上容易迷失自我。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单一性,使得学生在学校内安于既定的培养方式和培养内容,缺乏拓展视野的意识和主动性,如果管理者不能给以积极的鼓励和宣传,更会使得学生安于现状,没有强烈的动机去发掘自身潜力,推动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自我发展依靠学生主体性和自组织性的塑造,警务化管理的基石是学生自治,这种自治尽管不是开放意义上的完全自治,而是在管理者引导下的目标清晰、方向明确的自治,但是必须给主体性和自组织性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①张洪波:《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问题探讨》,《公安研究》2010年第7期。警务化管理执行者强化控制而弱化服务,使学生在制度的约束下逡巡不前,容易导致学生创新能力的弱化。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需要学生在警务化管理的“紧张”压力下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自身的闪光点,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活力。如果警务化管理中只是片面地要求统一和整齐划一,忽略学生自由发展的时间和空间,这样势必会造成学生个性发展的阻滞,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服务公安实战视角下创新警务化管理路径分析

警务化管理的不足导致预备警官身上存在的的问题,既是当前公安院校在管理与教育失衡的体现,同时也与警务化管理具体执行者的执行思路和执行方法的偏差有着密切关系。实现警务化管理创新以适应服务公安实战的新要求,警务化管理必须秉持简单管理的思想,将管理标准明确化、科学化、规范化,实现警务化管理的常态化,推进预备警官执行力的提升;紧密结合实战化教学,实现实战化教学与警务化管理间的无缝对接,推进预备警官专业素养的提升;同时,需使预备警官树立从警远大目标,结合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以职业生涯规划的落实带动警务化管理的提升,从而促进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公安机关美誉度的提升。

(一)简单管理思想指导下常态化警务化管理推动预备警官执行力提升

“科学管理就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把简单的事情可操作化,把可操作的事情度量化、规范化、数字化,把可度量化、规范化、数字化的事情可考评化。一句话,执行需要简单。”②张兆端:《论警察简单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简单管理思想指导下的警务化管理需要将考核标准明确化、规范化,去除当前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科学、不人性化的考核指标,使警务化管理标准简洁明了,便于执行。简单管理在形式上虽然追求简单,但在内涵上要求对警务化管理和学生养成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年轻学生的夸张、耀眼、脱俗、乖戾的主体性从来未像今天这么显著,在群体间主张整齐划一的生活方式面临着由服从、简单服从、疏离、抵制而逐渐增强的负面效应。”③张洪波:《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问题探讨》,《公安研究》2010年第7期。警务化管理的设计者和执行者需从管理基本规律和学生教育成长规律出发,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对警务化管理的态度,探索完善警务化管理的制度、规范,使警务化管理的权威性得以保证,同时使警务化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得到贯彻和落实。警务化管理的执行者本身须有稳定性,学生管理干部需要像教学工作者一样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能够按照常态化管理的要求,松紧适度地将警务化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意识层面强化教育引导,在行为层面强化日常管理,保证警务化管理制度在预备警官身上得到彻底执行和稳定延续。同时,需完善警务化管理中的激励机制,使学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由被动服从转变为主动遵守警务化管理的各项规定,由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自我管理。进而将令行禁止的意识入脑入心,推进警务化管理养成贯彻到公安实战工作中,提升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公安工作岗位上的执行力。

(二)管理服务教学推动预备警官专业素养提升

公安机关需要具有专业警察职业知识和扎实警察职业技能的公安院校毕业生,这需要公安院校在加强实战化教学的同时,将警务化管理与学风建设工作有机契合,以警务化管理促进优良学风建设,以警务化管理带动学风建设的提升。因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组织体系需建立和完善融合教学系部和学生处两个部门的复合型、扁平化组织结构,以学生处和教学系部共同管理为主,由教学系部确立学生培养具体目标和内容,由学生处负责落实教学服务措施、素质拓展和学生纪律作风养成,从而调动教学系部和学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学风建设和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警务化管理需将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与日常行为操勤、课外活动、实践教学等相结合,通过课前列队点名制度、课堂秩序检查、晚就寝查房制度等的有效落实,保证学生学习效率,提升警察职业知识;通过早操列队点名、体能训练等制度保证学生按时训练,保障体质素质提升;通过学生会、自管会等学生自治组织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调动学生干部和各个层面学生积极分子的作用,结合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考证考级辅导、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专业视野,拓宽思维,增强实践操作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热情,努力营造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良好环境。

(三)警务化管理推动预备警官职业生涯规划落实

“警察的职业生涯发展需要个体合理规划和组织帮助双重力量相结合。”①王瑞文、李璐:《警察职业生涯管理的调查与分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警务化管理推动预备警官职业生涯规划落实,要求警务化管理执行者即学管干部从学生入校之初便开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以成为公安机关欢迎、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为目标,介绍专业技术型、管理能力型、工作劳务型、业务能力型、内务安全型等五种警察职业锚②王瑞文、李璐:《警察职业生涯管理的调查与分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分析其特点和适合人群,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确立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规章制度一方面有规范运作、降低风险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扼制创新、降低效率、促使组织官僚化的作用。”③管斌、刘长明:《简单管理学论纲》,《江海学刊》2009年第4期。消减警务化管理制度刚性给学生带来的创新性阻碍,需要学管干部在落实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力度。学管干部本身要强化对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生涯规划知识的认识,在大一新生入学教育中,强调职业的发展应从大学生入校开始,了解公安工作的基本条件,通过先进典型激励学生拟定职业生涯目标;对二、三年级学生,要力争使学生了解当前公安机关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从而使学生确定自己长期发展的职业目标,并在日常警务化管理过程中进行对照落实,弥补学生的不足,并对职业生涯规划细化和完善;对四年级学生,除了在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对照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还需要对公安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指出当前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容易产生的问题,并针对性地进行警务化管理以促进其更能适应公安实战的要求。通过四年科学的管理和规划,促进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落到实处,使其更好地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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