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教材——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群众工作调查报告
2014-04-16江苏警官学院扬州市政法委政治部联合调研组
江苏警官学院、扬州市政法委政治部联合调研组
(执笔人:殷长庆 郑 佳)
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运用榜样力量、抓好典型示范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来推动工作,也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通过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了一支亲民爱民的公安队伍,构建了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群众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江苏乃至全国公安工作的一道靓丽风景,使扬州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公安英模之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了探索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的成长规律,总结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群众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江苏警官学院与扬州市政法委成立了联合调研组,在2014年1-3月期间,深入扬州公安机关各基层单位,通过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就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的一些基本情况形成了初步认识。
一、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现状和特点
扬州公安英模群体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截止2013年12月,扬州市公安局共有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6人,二级英模5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获得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15人次、市级劳模及其他荣誉称号44人次。其中,因公牺牲被追授一级英模1人,被追授二级英模3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3人。2009年12月扬州江都区公安局特警大队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邗江分局邗上女子中队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奖状,保安服务总公司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评为江苏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扬州公安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为全体民警树立了立体多样的精神坐标。其中既有在平凡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先进典型,又有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关键时刻冲锋在前、英勇无畏的先进典型。调查发现,扬州公安英模群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扬州公安英模集群效应明显,成为扬州公安队伍的鲜明特色。他们来自各个警种的不同岗位,有社区民警、治安民警、交巡警、刑侦民警、技术侦查民警、巡防民警以及出入境等窗口单位民警。他们业务能力强、自身要求严、群众威信高。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所占比重较大,其中社区及一线治安民警5人,占群体总数45.4%;交巡警2人,占18.2%;刑侦民警2人,占群体总数的18.2%;行政服务窗口民警1人,占群体总数9.1%;公安综合部门1人,占9.1%。扬州公安这种立体化的英模分布,呈现出处处有典型、行行有楷模的良好局面,他们的示范引领起到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们虽分布在不同的警种和岗位,但都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平安扬州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二,扬州公安英模群体对内引领作用明显,成为推动扬州公安工作的领头雁。扬州市公安局坚持以典型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以典型引路导航,有力地激发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了群众工作的新路径与新方法。扬州市公安局通过借助英模群体群众工作的成功经验,发挥公安英模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构建了和谐警民关系,推动了更高水平的“平安扬州”建设,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特别贡献奖。江苏省公安厅在扬州市公安局召开了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工作等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视察扬州时,称赞扬州公安工作“观念新、思路宽、措施实、成效好”。
第三,对外形象塑造效果明显,成为扬州公安队伍的靓丽名片。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以典型培植为抓手,对公安英模实施常态化、立体化宣传,不断放大典型效应,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极大地激发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提高了英模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把英模群体的光辉形象打造成扬州公安队伍的靓丽名片,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据统计,2010年以来,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8.14%,连续8年保持在96%以上,扬州百姓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7%。
二、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群众工作特点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的共同点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在群众工作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的做法,从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需要的小事做起,构建起警爱民、民拥警的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宗旨意识强,怀着深厚的感情开展群众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解决与群众的感情问题,必须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心境。这就必须真正融入群众,贴近群众,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结合当下群众的思想特点,从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需要的小事做起,有针对性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工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在增进群众的信任感上下工夫。2009年2月4日,友谊社区79岁的孤寡老人许铭荣在医院去世,临终前老人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和2万余元的存款留给了毫无血缘关系的社区民警徐兆华,次日,徐兆华便将这笔“带着热度”的财产转赠给了社区。24年如一日的付出,为徐兆华赢得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如今,作为维扬公安分局副政委的徐兆华,依然坚持每天来到友谊社区为百姓服务。一位居民说:“徐兆华的名气大了,职位高了,可在居民眼里,他还是原来的老徐。”“全国优秀人民警”、“江苏最美警察”李树干经常是“挽起裤脚就下田,撸起袖子就撑船”,二十多年来,群众对他的称呼从当初的李警官、李队长,变成了现在的“大老李”, 村民们常说:“在我们这调解纠纷,来再大的干部都没用,我们只认大老李,他心里装着我们。”他们之所以能受到群众的信赖,是数十年如一日怀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长期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结果。
第二,善于创新,形成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扬州公安英模群体在传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通过长时间的摸索实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钻研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勇于探索,创新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群众工作方法。一级英模陈先岩,在社区工作中发现老百姓到派出所办事,经常遇到路途远、找民警难等问题,他大胆地实行警务前移,开辟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先河,创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警务室,为推动全国社区警务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扬州市公安根据英模群体的工作经验,总结概括出了“陈先岩群众工作法”、吴杰“清、明、严、勤、理、情”道路交通管理六字工作法、江都特警大队“看、查、拦、疑、问”的“守卡五字法”、“眼、嘴、脑”并用的“巡逻三字经”和防范“五链法”等工作法。这些经验做法,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应用,有效助推了扬州公安群众工作的开展。
第三,注重实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基于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理念,扬州公安英模群体在工作中紧扣百姓的现实生活,运用自己的理论、知识和经验,把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他们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体,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期待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一级英模丁乐昌,连续22年扎根基层,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的热情,勤勤恳恳为群众服务,被百姓誉为“江畔红旗”、“江边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宋国华担任社区民警十多年来,从帮困难户办低保、帮外来人员落户、帮待业青年找工作等诸多小事入手,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用真心实意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与爱戴,用热心服务编织了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
第四,作风过硬,具有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扬州公安英模都长期工作在基层,无论炎炎夏日、还是数九寒天,他们长年累月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但他们不叫苦、不叫累,本着“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汗水和热泪艰苦奋斗,为警徽添彩,甚至献出年轻的生命。“全国先进工作者”、二级英模吴杰数年来如一日,坚守在交通指挥台上,平均每天要打六千多个手势,吹三千多声口哨,被群众称为“马路指挥家”。“江苏省公安机关群众工作标兵”、“扬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屠宏征,为了练好交巡警的站功,每天下班后,在腿上绑上五公斤重的沙袋跑步,硬是把自己从站岗两个小时就头昏眼花的文弱书生练成了连续站上十几个小时都没事的“硬汉”,同事们调侃地称他为站不垮的“屠铁腿”。这些公安英模和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凭借过硬的作风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不断提升着公安群众工作的水平。
(五)时代性强,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群众。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服务群众,逐渐成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趋势。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扬州公安英模除运用传统方法服务群众外,还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平安卫士”、刑警支队刑科所副教导员沈高芳,面对高度腐败的尸体和微量疑难的物证,巧用现代化的鉴定设备,成功地从干枯的蚊子、水中浸泡20多天的尸体等疑难物证上检出疑犯DNA,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扬州江都区公安局特警大队自2006年4月成立以来,在110处警巡逻防范、科技信息化引领巡防、群防群治队伍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并在实战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成为建国以来扬州市公安机关第一个因公安工作成绩突出而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的基层单位。监控图像侦查,可谓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刘光兵克敌制胜的终极武器,他在全省率先摸索出“快、全、准、看、析、追、集、核、诱、恒、实、变”的十二字技法,运用到实践中屡试不爽,先后破获八百余起大小案件,他也因此被业内人士称为“天眼神探”。
第六,心系群众,具有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或人身遭遇危难之时,舍生忘死、敢于牺牲是扬州英模群体群众工作的又一特点。“百姓的事比天大!”二级英模徐长根是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不管事情大小,只要是群众的事他都没日没夜地干,牺牲前,为了解决群众矛盾纠纷,他连续工作17个小时后,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生命的最后一封短信,还是工作内容。二级英模许强,生前是扬州的一名高速交巡警。2007年10月27日凌晨,大雾笼罩下的扬溧高速公路上,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半挂货车相撞。正在值勤的许强赶到现场,奋力扒开面包车破损的车窗,将车前座已经昏迷的男子拖出,抱到安全的隔离护栏内。当他再次奔向面包车,准备施救车后座另一名重伤女子时,被一辆冲进隔离带的大货车撞倒,当场壮烈牺牲,年仅30岁。英模们的壮举,体现了人民警察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坚强信念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他们以自己的生命光荣地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群众工作的启示
“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法宝来继承、作为一门看家本领来掌握,进一步完善民意主导警务机制,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架起党同人民的连心桥,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①孟建柱:《在苏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公安报》2012年6月16日。扬州公安队伍能够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形成英模群体效应,是时代熏陶、创业实践、组织培育、个人努力等综合作用的结果。英模群体是队伍的典范,他们的工作方法需要总结提炼,需要组织上的倡导和宣传推广。目前,扬州警方建立了典型选树机制、宣传推广机制、培训机制、表彰机制,使提炼和总结出的先进典型的群众工作方法成为广大民警开展警务工作的钥匙。
掌握群众工作规律,加强对英模群体的研究,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的一项神圣使命。通过对扬州公安英模群体的调研,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要立足基层长期与群众打交道。扬州公安英模群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接地气,通下情,研究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盼,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他们熟悉当地群众的方言、习俗等,有着很好的群众基础。每一位先进典型都和群众有着很深的感情基础,是群众的“老伙计”。在群众眼中,他们都是“民心警察”,是值得信赖的贴心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个民警要熟悉一个地区一般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民警则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扬州英模群体长期工作在基层,扎根于群众之中,具有良好的群众工作基础,对群众的所思所想了如指掌,为他们做好群众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它启示我们,在社区民警的培养上要坚持长期性,便于民警熟悉群众、了解群众、融入群众,为做好群众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启示二:认真总结英模群众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方法是入门的钥匙,找到方法就是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扬州公安局先后总结推广了陈先岩工作法、徐兆华工作法、吴杰工作法、刘光兵信息化破案工作法等经验做法,极大地提升了民警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个案教学”的方式把英模们的群众工作法纳入到广大民警的日常培训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新思路,形成各具特色的群众工作新模式。
启示三:加强对英模典型的选树宣传,树立队伍榜样。各地公安机关要把扬州成功的做法纳入公安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之中,并不断探索提炼,既重视老典型的跟踪,又关注新典型的培植。自2008年起,扬州市公安局每年表彰一批“徐兆华式爱民标兵”、“陈先岩式社区民警”、“吴杰式交警”、“张明海式巡防民警”、“沈高芳式刑警”。仅2011年,就涌现出徐长根、李树干、邗上女子社区民警中队等一批新典型,使得扬州公安的整体形象得到不断提升。正如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所言,“扬州市公安局的实践告诉我们,挖掘典型、解读典型、推广典型,是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做到挖掘一批、培养一批、宣传一批,使先进典型层出不穷,更好地引领公安工作。
启示四:加强先进典型的推广应用,推动工作开展。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先后组织了50余场公安英模进社区、学校、企业迹报告会和交流座谈会,36名先进典型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同时,扬州公安还建立了培训基地,成立了群众工作站,在全市公安机关首批确定的23个随岗培训基地和25名培训教员中,绝大多数是培养选树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扬州公安机关宝贵的做法,是选树典型不是做盆景,而是推动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有组织地开展公安英模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英模聘为校外辅导员、兼职教官等,使英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使群众工作在各地更加有效地开展起来。
启示五:运用公安文化,丰富英模宣传手段。扬州公安非常重视文化建警,通过文化宣传放大英模效应,提升英模的社会影响和引领力。扬州公安机关通过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借助一切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全方位、立体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让传媒为公安机关“说话”,让典型为公安机关“代言”,用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感染群众,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度。他们还注重通过举办事迹展览、巡回宣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延伸宣传链,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他们连续6年组织大型文艺演出,先后将吴杰、许强、张明海、特警大队等先进典型搬上舞台,以因公牺牲民警许强事迹为素材创作了情景剧《送别时刻的相约》;以徐兆华事迹创作出小品《病历上的遗嘱》,并将他的事迹拍摄成电影;出版发行了《警英名扬》、《铸剑广陵》等一批反映公安群众工作亮点的文学作品,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先进典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精神,塑造了人民警察爱岗敬业、心系人民、扎根基层、勇于奉献的感人事迹和亲民爱民的公仆形象。公安队伍对外宣传不能单一,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丰富宣传手段,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塑造人,凝聚民心,积聚中国力量。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根据上述启示,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充分利用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产生感染人、激励人的良好效果,使其成为做群众工作的鲜活教材;二是要关爱英模成长,建立健全先进典型长效机制,关心他们的生存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形成人人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个案研究,以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指导各行各业开展群众工作,使大家既善于做群众工作,又乐于做群众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向英雄看齐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