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2014-04-16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周 放/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如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周 放/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十几年的金融体制改革,确实强了城市金融服务功能,但却旁落了农村金融服务,不仅没有激活农村经济,反使农村的融资环境变得恶劣。由于城乡口经济条件等因素差异较大,加上体制机制等诸多原因,致使农村经济发展缺资金,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无力消费。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现状
从机构设置来看,农村的金融机构较为单一,许多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而城市中的金融机构种类丰富,金融机构林立,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境内开办的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等。
从产品来看,许多地区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农村金融市供给的产品基本上只有货币供给,而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在农村极为罕见,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而城市金融的服务和产品却十分丰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多种多样,不仅包括传统的金融产品,而且包括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由于城市商品经济发展,为了克服经济环境中各种风险,城市金融领域内部还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不断引进新事物进行金融创新。
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阻碍了金融市场发展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投资回报率较差,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落后,天气仍是影响土地收成的重要因素,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长期以来实行的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导致农业产出效益较低,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较好的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也因为现有的制度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而无法继续扩大,不易产生规模效益。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一方面难以吸引社会资金,另一方面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会脱离农业寻求其他投资途径。
(二)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较为单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的投入产出率较低,农业贷款利润很低。现在农村信用社许多贷款大都投入到企业,而企业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贷款不能直接惠及广大农民,农民本身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居高不下,贷款收益绝大多数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缺乏发展的能力。许多基层信用社不再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转而扶持乡村企业,或者向地方政府问接发放贷款,以提高贷款收益率。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发放小额贷款十分不便,从贷款中获得的收益甚至不足以弥补成本。因此,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很大,而且人量的潜在客户没有被挖掘出来。
(三)农村金融支持严重不足
由于资金的趋利性特征,除了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财政资金外,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农村金融体系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导致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表现异常活跃。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组织机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以组织作为载体,要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一是创新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安排,产权应该起到激励和约束的效果,有效率的产权应该是竞争性的。政府应鼓励和推动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二是在金融刨新的方式上,需要从过去政府的一手包办转变为鼓励农民群众和农村金融组织自发进行制度创新,使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三是重新定位农村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政策性金融组织要适应新形势,转变经营机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支持农产品专业化、现代化、产业化生产,并延伸相关农产品的加工与进出口业务;商业性金融组织应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实现农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重点支持优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型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合作性金融组织要在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服务产品。
(二)优化农村金融产品体系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手段和产品种类上以传统品种居多,缺乏产品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无法及时满足农村多样性、灵活性的差异化需求。因此,应牢固树立以“农”为中心的理念,及时针对农村经济生活的特点和农业经济薄弱环节的需求,按照市场变化,加大金融业务创新力度,实施差别化金融服务品种开发战略,促进金融业务和金融服务品种多样化,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三)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大量不良贷款是由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而产生,直接影响到市场双方交易的成功率和交易成本,农村金融服务缺少直接用于农业的贷款、农村资金不断外流。因此,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再造需要一套完善的保障配套系统。必须将信用环境建设与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劳动就业等工作摆到同一高度,增强政府对改善信用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信心;要尽快建立农村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同时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保护农村金融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四)强化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目前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仍沿用传统体制下的模式,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农村金融监管制度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与共享机制。要使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金融风险体系之间形成互相调节的监管整体,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